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第五十八篇究甲骨文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而并非虫溯钟鼎文步字“足印”表达表

第五十八篇究甲骨文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而并非虫溯钟鼎文步字“足印”表达表

时间:2019-06-30 13:55:34

相关推荐

第五十八篇究甲骨文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而并非虫溯钟鼎文步字“足印”表达表

第五十八篇 究甲骨文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而并非虫

溯钟鼎文步字“足印” 表达表明演化成止及镜像少

我们人类最早的原生性“象形文字”之形成产生,是建立在“口头传说—结绳记事—结绳之政—画像记事”的基础之上,是将原先“画像”记载为一件“重要而完整复杂的事件”,进步简化成为:使用一些简单的“象形符号”分别代表指为各自专一的“事情”,然后就可以通过将若干个“象形符号”的组合,而对一件完整而复杂的事件记录记载下来,这种的象形符号即是为原生性的“象形文字”。依据考古发现和有关传说史话,结合摩尔根的氏族社会理论,我们现在不但能够知晓无论是古埃及人的“象形文字”;亦是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或米诺斯文明的“线性文字A”;和哈拉帕文化的“象形文字”;及古代玛雅人的“象形文字”;还有我们中华除了商殷“甲骨文”,则包括有“水书”、“彝文”、“纳西文”,并且大汶口文化、良渚文化、石家河文化(即青龙泉三期文化)等等皆发现有的虽然是为零星的“画像符号”,尤其是安徽省蚌埠市双墩村遗址发现到的607个的“刻画符号”;甚至复活节岛人木板上面的“象形文字”;等等,都是作为人类的原生性“文字”,都是在此基础上,都是从锄耕农业高级阶段晚期至灌溉农业的“酋邦”社会时期,被发明创造出来。

进而我们也就得以弄清楚明白,由《汉语大字典》汇集古今文字学大师们对于古“汉字”涵义考证解说之大成,其中许多“字”的涵义不但有着几个或十几个或二十几个,有的甚至是有着四、五十个之多,并且内涵之间多不相连贯从属,之所以产生出现这种现象情况的主要原因,正是在于这种原生性的“文字”,原始原本是作为记载为某一个专指的“事情”。正是在此基础上,后来又经过了“指事、象形、形声、会意、转注、假借”等等的发展进步变化,以致衍生分化出了诸多的内含不相连贯从属的涵义。

笔者就是在此基础上从而发现到:三皇的“皇”字,原本乃是为鼻子象形的“自”字,与“王”字的合字,原始原本涵义则是为“启始的首领”(见第12篇);“龙”字的原本象形,是有人用双手紧抱并且压住鳄鱼的尾巴,有人跳到鳄鱼脊背上使用大的尖状石器猛烈砸击鳄鱼的项部,(省略或者残缺了利用食物诱使鳄鱼死咬不松口,或有人紧紧抱着鳄鱼的嘴巴不松手,这乃是确保捕杀鳄鱼的人员不被鳄鱼伤害的最重要动作)其原始原本涵义,作为动词是“捕杀(或食)鳄鱼”,作为动名词则是“捕食鳄鱼的人们”,并且假借指为“鳄鱼”(见第16、第17篇);“鉆燧取火”,涵义就是双手紧握着黄铁矿块和燧石,猛烈快速砸击迸发出火化以引燃易燃物(见第18篇);太昊的“昊”字,原本是为“夰”,涵义是为“领地广阔的人群群体”(见第27篇);先啬的“啬”字,涵义即是为“发现发明收获谷物穗头用石块轧碎后作为食物的人们”(见第32篇);神农氏的“农”字,涵义就是为炎(帝)人群群体内“指导人们选取适宜播种的地块,选择适当时间进行播种的职司职务”(见第34篇);炎(帝)的“炎”字,涵义就是为“砍伐杂草灌木晒干焚烧,火苗蹿腾飘动,然后播撒籽粒的人群群体”(见第34篇);黄(帝)的“黄”字,涵义就是为“是从原本黄色土地几经辗转迁徙来到这里(即‘桑干河—洋河’)的人群群体”(见第49篇);黄陵的“陵”字,涵义实质是为“黄(帝)人群群体属下的人群们,因为遭受到其他人群们的侵犯,冲突争斗暴烈,日渐衰落而人心战栗,于是各个人群的首领们应邀请来到大巢氏人群居住的生长着乔木的大土山(即乔山),提升组织成为超越其他人群们的“人群群体”,再受到其他人群们侵犯时,就强烈地反击打败他们”(见第46篇);等等。

再说蚩尤,《汉语大字典》“蚩”字解释说:“《说文》:‘蚩,虫也。从虫,之声。’按:金文从‘虫虫’(‘虫虫’是合字,是昆字的本字),形声兼会意。小篆变为从虫,之声。①虫名。②无知,痴愚。《释名·释姿容》:‘蚩,痴也。’《诗》毛传:‘蚩蚩,敦厚之貌。’③丑陋。④欺侮。《广雅·释诂三》:‘蚩,轻也。’《广韵·之韵》:‘蚩,轻侮。’《文选》李善注引《仓颉篇》曰:‘蚩,侮也。’⑤悖乱。《方言》卷十二:‘蚩,悖也。’郭璞注:‘谓悖惑也。’《广雅·释诂三》:‘蚩,乱也。’⑥传说中的一种海兽,唐苏鸮《苏氏演义》上:‘蚩者,海兽也。’⑦通‘嗤’。讥笑。《玉篇·虫部》:‘蚩,笑也。’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颐部》:‘蚩,假借为囗(嗤)。’⑧姓。《通志·氏族略》:‘蚩氏,蚩尤之后也。’”

再者,《汉语大字典》“尤”字解释说:“《说文》:‘尤,异也。从乙,又声。’孔广居疑疑:‘尤,古肬字。从又、乙,象赘肬,又亦声。借为异也,过也。既,为借义所专。故,别作肬。’朱芳圃《殷墟文字释丛》:‘盖,尤为初文,从又、一,又,手也;一,指赘肬。字之结构,与寸相同。’①特异的;突出的。②过失;罪过。《玉篇·乙部》:‘尤,过也。’③怨恨;责怪。《玉篇·乙部》:‘尤,责也;怨也。’④多。《玉篇·乙部》:‘尤,多也。’⑤亲近;喜爱。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五:‘相尤,犹云相娱或相恋也。’⑥副词。表示程度,相当于‘尤其’、‘更加’。⑦用同‘犹’。还;尚且。⑧姓。《广韵·尤韵》:‘尤,姓。出《姓苑》。’《通志·氏族略五》:‘尤氏,见《姓苑》。’”

甲骨文“蚩”字(见附图十五)是“止”字与“虫”字的合字。又,《汉语大字典》“止”字解释说:“《说文》:‘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1、足;脚。后作‘趾’。《广韵·止韵》:‘止,足也。’2、至,临。《字汇·止部》:‘止,至也。’3、停止。如:止步;生命不息,战斗不止。《广韵·止韵》:‘止,停也。’4、静止。《字汇·止部》:‘止,静也。’5、处所;居处。6、居住。《玉篇·止部》:‘止,住也。’《广韵·止韵》:‘止,息也。’7、停留;逗留。《广雅·释诂二》:‘止,逗也。’《广韵·止韵》:‘止,留也。’8、留住;拘留。9、聚集。10、禁止;阻拦。11、除灭;医治。《广雅·释诂四》:‘止,减也。’《集韵·止韵》:‘止,已也。’12、减省。13、容止,礼貌。《广雅·释言》:‘止,礼也。’14、乐器,击柷的槌子。《尔雅·释乐》:‘所以鼓柷,谓之止。’15、副词。相当于‘仅’、‘只’。杨树达《词诠》卷五:‘止,副词,仅也。’16、助词。杨树达《词诠》卷五:‘止,语末助词。’17、地基。后作‘阯(址)’。《说文·止部》:‘止,下基也。’王钧《句读·阜部》:‘阯,基也。或作址。是许以止为阯之古文也。’18、通‘沚’。水中的小洲。清朱珔《说文假借义证·水部》:‘湜字下引《诗》湜湜其上,《玉篇》及《集韵》、《类篇》皆作沚,此《毛诗》旧本也。《传》亦用止义。今《诗》作沚。《笺》云:小渚曰沚。喻君子守初如沚然,不动摇。则以止,为沚之省借矣。’19、通‘之(zhi)’。王襄《簠室殷契类纂》:‘古止,与止通。’①作指示代词。裴学海《古书虚字集释》卷九:‘止,犹之也,指事之词也。’②往。20、通‘豸(zhi)’。无脚的虫。21、姓。《潜夫论·志氏姓》:‘止氏、朝氏……皆子姓也。’明杨慎《希姓录》卷三:‘止氏,微子之后。’”

还有,《汉语大字典》“虫”字解释说:“(一)hui毒蛇。后作‘虺’。《说文·虫部》:‘虫,一名蝮。博三寸,首大如擘指。’《玉篇·虫部》:‘虫,此古文虺字。’(二)chong同‘蟲’。《说文·虫部》:‘虫,物之微细,或行;或毛;或蠃;或介;或鳞;以虫为象。’段玉裁于‘或行’下,增‘或飞’,并注云:‘《月令》:春,其虫鳞;夏,其虫羽;中央,其虫倮;虎豹之属,恒浅毛也;【笔者注:《礼记·月令》无有虎豹之属,恒浅毛也语,可知是后人加入的夹住,被误讹成为正文。】秋,其虫毛;冬,其虫介。许云或飞者,羽也。古,虫、蟲不分。故,以虫谐声之字,多省作虫,如融、赨,是也;鳞介,以虫为形,如螭、虯、蛤、蚌,是也;飞者,以虫为形,如蝙蝠,是也;毛蠃,以虫为形,如璦(王字傍为虫字傍)、蜼,是也’徐灏笺:‘虫者,动物之通名……戴氏侗曰:蟲,或为‘虫虫’(‘虫虫’是合字)或为虫者,从省以便书。’……按:今为‘蟲’的简化字。”

综合以上所说我们也就能够知晓,“蚩”作为止字与虫字的合字,其中的“虫”字,不论是蚩字的前七·一〇·一,还是后上二二·五之甲骨文“虫”的象形,都是泛指的“蛇”之形象。据之可以说明:第一,许慎《说文》解释说的“首大如擘指”,令人们一般不好理解,其实涵义即是指为蛇的头部(即首)比较蛇身,只是略有稍大,就如同我们的大拇指指端相对于第二关节部位只不过是略粗突出一点点之情况一样(即擘指)。第二,所谓的“博三寸”,人们似乎不能知晓其究竟指的是为什么?实际上这里是残缺了一个“口”字,口博三寸,正是说蛇的嘴能够张开扩展很大(即博),达到三寸,得以吞食下比蛇的头部粗大数倍的诸如老鼠、青蛙、小鸟等等的猎获物,而甲骨文中的◇或人之象形,指的就是蛇嘴这一特殊功能。第三,尾部的“弯钩”状象形,则是重点突出蛇的尾巴,我们知道响尾蛇的尾部能够发出声响,以警告敌人,有的甚至还会通过摇动尾巴而引诱捕食的猎物。第四,“一曰蝮”,蝮即是指为蝮蛇。不过“虫”字原本应该是泛指的“蛇”,是包括“蝮蛇”,而不是只专指为“蝮蛇”。所以说,甲骨文虫字“象形”的原始原本涵义,实际是指为蛇,是以突出蛇嘴具有的扩张吞食功能与蛇尾巴的形象,而代表表达没有生长“脚”的动物蛇。

我们知道,昆虫是种类极其众多的一个类别“动物”的总称。现今,当大量的动物们因为我们人类对于自然原生态环境的破坏(或被美言说为社会的工业化建设之改造)而纷纷灭绝之时,昆虫则是在人类竭力使用种种手段无情杀戮它们之情况下,不但没有被斩尽杀绝,反而通过产生出“抗药性”,得以继续大量衍生,以致弄得我们人类不得不焦头烂额,必须不断地研发出“新”的药物去对付除灭它们。然而却又无可奈何地总是灭绝不了它们。因为昆虫多是要经过“幼虫”阶段转化成为“蛹”,尔后才演变成为多数都是生长有“翅”,能够飞翔的“成虫”。对此,我们不能不提出质问,既然甲骨文的“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类的动物,为什么又成为被称说“昆虫”的动物呢?

由甲骨文字和金文字说明,它们之间不仅是一脉传承和延续,而且在字的形态上原本只有“独体字”,或者二个或二个以上的独体字组合成为的“合体字”,这种的区别,尚且没有产生出我们今天所说的“偏旁部首”的内涵。依据古文籍里的零星史话史料,是西周宣王时期的太史籒,乃是鉴于每个字都会是有着许多个的“涵义”,并且同样的一种涵义,在多个的文字里都会存在有着,因此“文字”通行使用中,涵义很是容易导致造成异说或理解释说的误讹。太史籒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与情况下,对原本通行使用的“金文”(由“金文”可知,尽管各个国家使用的文字之间会存在有着一些的“小”差异,但“本质”却是类同)进行了重新的“厘定”和改革,通过附加上“偏旁部首”,将原本一个字具有的多种含义,分化成为各自专一性的涵义,从而提高强化了文字含义的“精准”性。太史籒即是我们中华汉字“偏旁部首”结构与释义的发明创造者和奠基者,在促使我国“汉字”的发展进步演化过程中,是具有极其重要的“里程碑”意义。(见第33篇里详细辨析说明)

然而遗憾的是,据《辞海》“史籒篇”词条的解释说:“旧说以为是周宣王太史史籒撰。近人认为‘籒’是诵读的意思,首句大概是‘太史籒书’,因取‘史籒’二字以篇名。春秋战国间秦人所作。原为十五篇,今存《说文》中所引‘史籒’及所录‘籀文’二百二十三字。字体与石鼓文及春秋时代的秦系金文相同。”这一说法实际是误错。虽然现今只有许慎在《说文》里保存的“籀文”223个,实际上其中有的并不是“籀文”,是误讹被认作“籀文”,通过将得以侥幸保存下来的零星“籀文”与“秦篆”进行对照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知晓并且确证:“籀文”和“秦篆”之间,在“字形”的结构与“象形”涵义的本质上,是完全一样,仅仅只是“籀文”的字形结构更为繁杂,而“秦篆”的字形结构则是简洁很多,具有非常高的艺术性和对称性的“美”的视觉感受。这就是“籀文”为什么又被称为大篆,而“秦篆”则被称为小篆的“根本原因”之所在!即大篆的大字应训为“太”,就是时间更早在先的父辈的,用现在语言说便是“母本”的篆字;小篆的小字应训为“少”,则是时间较晚在后的子辈的,准确说是为在大篆的基础上加以简化而产生出来的篆字。

就是说所谓“籀文”,其原始原本的称谓是为“篆文”。不是如一些学者们认为的“春秋战国间秦人所作”。作为通过附加“偏旁部首”以使得某一个“字”的多种涵义被分别专属使用,提高并保证了文字含义的精准性,作为中华文化“文字”发展进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的标识,这项工作绝不是春秋战国时期某一个普通的“人”所能够做到完成的事情。必需必然只能是由统治天下的西周王朝之文化文字最高主管“太史”职司职务者,才会因于职务与工作中的“需要”,以及职责和职权所系,而从事完成这项“事业”。籒,就是西周宣王时期的太史职司职务者的名字,史籒即是太史的职司职务者籒,实际上这项“里程碑”意义的工作,也绝非仅是他一个人的作为,应该是为当时许多高级史官们的共同创造发明和辛勤工作的结果,籒则是身为太史,乃是“篆文”9000余字的最终厘定者,亦即最终“颁布”施行者而已。所以说“旧说以为是周宣王太史史籒撰”的说法当是正确不讹。

同样,秦始皇统一天下后,只是在原本“篆文”的基础上加以简化,而称之为“秦篆”。作为这种的传承延续和发展进步的关系,原本的“篆文”又被称为大篆,因为是由太史籒“厘定”,故而或者称为“籀文”,即是由太史籒厘定的文字;“秦篆”则被称为小篆;标准的说法应该是为“太篆”与“少篆”。并且“秦篆”的最终厘定和颁布者,是为李斯。文字作为是一门专业性的知识学问,“秦篆”也当是由秦王朝的许多高级史官们共同研究商榷确定出来。现今流传的“秦篆”是由李斯创造出来,理当是为错误。(限于篇幅,在此只能简要言之。以后会结合“籀文”和“秦篆”而专篇详细辨析说明。)

正是在“金文”被演绎成为“籀文”的过程中,将自然物分别归属于各自不同的大类,以字的附加“偏旁部首”而表达表示。如:草本、藤本植物归属附加“草”字;树木植物与器物归属附加“木”字;竹编类器物归属附加“竹”字;鱼类动物归属附加“鱼”字;鸟类动物归属附加“鸟”(或隹)字;水河流归属附加“水”字;山岗归属附加“山”字;城堡归属附加“邑”(今简化成为阝)字;与马有关的归属附加“马”字;与车有关的归属附加“车”字;等等,等等。而“虫”字,原本乃是指为没有生长脚的蛇,由于昆虫类的“幼虫”们,虽然生长有“脚”,却只能是和蛇一样地“蠕动”前进,因而将“虫”字作为这一类动物们的归属附加之字。实际上《汉语大字典》搜集到的甲骨文“蚕”字之铁一八五·三、前六·六六·三、后上二八·六,等的“象形”,才是昆虫类的“幼虫”之象形文字,才是真正的“昆虫”之涵义。至于甲骨文的“虫”字,其原始原本涵义则不是虫,而是“蛇”。再说,从动物学的分类和类别上而言,蛇与昆虫实质上不是同一类别的动物,然而却是由于此,蛇被我国的古人们归属于了“虫”类。

就是由于此,我们中华的上古先民们不仅形成产生出自然物分属归类之中的“虫”类,甚至到了后来,虫字原本是指为“蛇”的涵义却是被失却掉了,成为“虫”类动物的名称字。需要说明的是。现今甲骨文“蛇”字乙八八一六(见附图十五),乃是甲骨文“虫”与“亍”(音chu)的合字,而亍则是“行”的省字,涵义是:动词为行走;动名词为行走路途;并且假借为道路(这一点与“龙”字涵义是:动词为捕杀或捕食鳄鱼;动名词为捕食鳄鱼的人们;并且假借为鳄鱼,完全类同)。据之也就能够说明,甲骨文“蛇”字乙八八一六的涵义,原本是指为蛇的游动,是动词,而非是名词的“蛇”。

了解了“虫”字原本是为蛇的象形,涵义是泛指为“蛇”。是被假借成为昆虫类动物的“类别”之字。再说蚩字合字里的“止”字,如《汉语大字典》“步”字搜集的甲骨文与金文(见附图十五),其中金文“步”字子且午尊的“左右足印”,就是明确典型并珍贵难得的上古时期记事用“画像符号”之实例,而“步”字甲骨文甲三八八,即是为左右脚的“象形”,并且符合是为甲骨文造字中以突出脚趾的造字基本精神。也正是这一突出“脚趾”的象形,原本是为足印,被演绎成为“止”字,亦就是止字所包含的“足”与“脚趾”之涵义;还有“步”字上部的左脚“象形”,被演绎成为“止”字,下部的右脚“象形”原本是为镜像的“止”字,是因于“秦篆”而被演绎成为了“少”字,之所由来。由于许慎没有能够看到、知晓这些的甲骨文、金文、篆文之演绎变化过程情况,因而将“止”字解说为:“止,下基也。象艸木,出有址。故,以止,为足。”许慎之此说,确实是为错误也。

第五十八篇究甲骨文虫字“象形”原始原本是指为蛇而并非虫溯钟鼎文步字“足印”表达表明演化成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