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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 无意中揭开了靓号的“伤疤”

时间:2018-12-10 13:2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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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号转网 无意中揭开了靓号的“伤疤”

【摘要】更好的制度有待于行业监管机构、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相信携号转网中揭开靓号的"伤疤",能够逐渐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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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携号转网服务在全国正式上线,官方搞了一个不大不小的"携号转网"服务正式上线启动仪式。仪式结束后,还安排了采访环节,现场解答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

随后,各大媒体进行了跟进报道,对"携号转网"服务的重大意义进行了正面宣传,同时也对"携号转网"的操作流程等知识进行了社会性的宣贯。

可是,没过多久,媒体中传出的舆论风向就变了,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负面报道。主要是讲"携号转网"困难重重:有人惊呼——拿了一袋赠送的米,又被运营商"套路"了!有人愤怒——老子被告知要2050年才能转网……

总之,个别运营企业还是把"携号转网"当做一种新的竞争手段,而不是当成一种新的服务方式,总想私底下搞点小动作,靠"套餐"+"套路"留人

针对"携号转网"中的乱象,行业监管部门已经通过设置"携号转网"投诉专席,加大对违规案例的通报查处力度,及时管住运营企业做"小动作"的手。诸如超长合约、终身合约这样的问题,已经得到了制止和纠正。相信随着监管力度的持续加大,大多数违规情形都会得到遏制。

不过,"靓号"携转难的问题,用户反映越来越强烈,网络上曝出来的纠纷也越来越多,可是监管部门似乎并没有做过多的干预。

是监管部门不作为吗?是,也不是。

讲是,是因为"靓号"携转的问题,确实属于监管范畴,问题没有解决,从广义上说,就是不作为。

讲不是,是因为目前来看,对"靓号"携转纠纷中的问题性质的判定缺乏足够的法律依据,无法直接作出裁决和干预,客观上难以作为。

最近,山西太原一电信用户,就因号码是"靓号",电信要求其支付高额违约金才允许其转网,而被媒体炒得沸沸扬扬。

舆论自然是一边倒地骂运营商,诸如协议期太长、设置最低消费、捆绑消费等等。可协议写的清清楚楚,用户自愿一次性支付一定的费用,并承诺月最低消费金额。所以,中国电信便淡定而又高冷地回复:按合约办事!

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取消电信资费审批,所有电信资费将执行市场化调节。也就是说,从此电信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自主设置资费、套餐。

从政策层面说,企业设置怎样的资费套餐是市场化行为,政府不需要也没必要做更多的干预。在一个充分竞争的市场里,市场自然会把不合适的资费和套餐淘汰掉。

协议白字黑字写明了,用户签字画押同意了,即便有人觉得价格高、时间长,可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一切都在合法框架下,监管部门还有什么好干预的呢?

没有推行"携号转网"之前,关于靓号的纠纷相对来说是不多的。因为用户为了买到心仪的靓号,付出一些额外的"代价",他们是接受的。这些条款,都是"有言在先",双方都是认可的。用户若不接受,那就不要买,自然就不会有太多的纠纷。

为什么"携号转网"一推行相应的纠纷就变得多了呢?

那是因为,靓号一般都有保底消费,远远超过了用户正常的消费所需,而只要能转网到新的运营商,那么就是新用户,市面上的套餐可以随便选,也不会有保底消费。因此,他们转网的意愿会比较强烈。

但是如果要转网的话,就得付出高额的损失赔偿金。而这笔赔偿金,很多企业设置的跟没有转网时的费用是一样的。

比如,一个靓号要求的月最低消费是300元,如果还有十年才到期,那么这个损失赔偿金是300*12*10=36000。

当然,也有的运营商的损失赔偿金会在原有基础上打个折。但是,不管怎样,用户都认为我只是保留了原来的号码,从此不再享受你的服务了,凭什么要交钱?

根据《电信网码号资源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码号所有权归国家所有,运营商不得向用户收取占号费和选号费,因此用户向运营商申请号码时都是免费的。号码既然是免费的,我保留个号码,选择别的运营商给我服务,凭什么要给原来的运营商交钱?!

可是,运营商也会拿出当年签的协议,振振有词地说:合约写的清清楚楚,用户现在不享受我的服务了,是用户自己自愿放弃的。现在他要转网,自然算是违约。违约当然得付赔偿金。

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运营商按合约办事,没毛病!但是完全按合约办,靓号转网的代价这么大,那还谁敢转网?这不明显要剥夺靓号用户携号转网的权利吗?也不合理!

那么,现在问题就来了!当初合同里约定的高资费,究竟是为号码本身付的钱,还是为享受的通信服务付的钱呢?

虽然,国家规定号码没有选号费、占号费,但是大家心知肚明的是靓号往往"一号难求",属于稀缺资源,市场上"供不应求",如果不加以限制,大家都会首选靓号,市场矛盾会越来越激烈。

所以,运营商就通过提高保底消费、提高预存话费的方式来解决市场供需问题。当然,对于运营商来说,用户的保底消费、预存的话费,都可以在享受的服务中得到兑现,自然也就不能算是收了选号费和占号费了,合规性方面自然也没问题。

号码究竟有没有价值?去了解下网络上经常出现的号码拍卖公告就知道了--有的"靓号"竟然能拍出一百多万的高价!

在司法实践中,也有大量的判决案例显示,运营商为靓号收取比一般号码更多的费用是得到支持的。

总之,靓号是有价值的!

所谓的最低消费、预存话费,说白了,是运营商在没办法的情况下,换了种方式为靓号的价值收费。在用户端也一样,用户心里很清楚,自己这么高的资费,不仅是因为享受了服务,更重要的是得到了一个心仪的号码。

那么,靓号明明有价值,为什么却不收费呢?事实上,对于特殊号码,国家是允许拍卖的。工信部目前仍然还保留着号码拍卖审批这项行政权利。

运营商如果想拍卖手机号码,可以向当地通信管理局进行申请,由通信管理局最后决定是否允许拍卖。但同时也规定拍卖号码所得的收入需全额缴入中央国库。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体现码号资源归国家所有。但是这样一来,运营商哪来动力去拍卖号码了呢?——折腾半天搞个拍卖,不管卖多少钱,自己一个"子"都得不到。

靓号纠纷的主要的难点就在于,号码的价格和服务的价格难以区分。如果号码有明确的价格,那么用户把号码的价格支付给原来的运营商就可以了,转网到新的运营商再为服务付费就行了。

可如今,靓号中的最低消费、保底消费,把号码和服务的价格混在一起,很难分开,由此便产生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纠纷。

之前,买了哪家的号,就默认使用哪家的通信服务。现在可以携号转网了,一下子就把号码跟服务的一一对应的关系解除了。同时,由"携号转网"引出的纠纷,在某种程度上讲,也无意中揭开了靓号的"伤疤"!

揭开靓号的"伤疤",或许看到的是码号资源管理制度方面的不合时宜、不接地气,缺乏可操作性;又或许看到的是行业监管中的缺失缺位。

原有的管理制度在保障公民通信自由权和普遍服务方面功不可没。当然,制度总是与时俱进的,既然市场承认靓号是有价格的,那么,我们就有必要通过调整制度来让这么价格体现出来,让市场在配置资源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比如,可以对靓号拍卖收入分配时,允许运营商得到一部分利益,调动运营商组织拍卖的积极性。当然,这个拍卖得经主管部门严格审批,否则,在运营商可能变着"法"把所有的号码都会变成"靓号"。同时,应加大监管力度,对经拍卖后的号码,一律不许再设置诸如保底消费、预存话费等规定。

对于当前正出现的纠纷,需要运营企业和用户秉着"依法依规、协商理解"的原则去解决,监管部门也可以在征求大众的意见建议后出台一些指导性的意见。比如,赔偿金与原有资费间比例的设定问题。

以上建议浅陋甚至错误,更好的制度有待于行业监管机构、专家学者深入研究,相信携号转网中揭开靓号的"伤疤",能够逐渐愈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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