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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时间:2018-09-27 11:3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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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通知

【导语】从宜昌人事考试网获悉,湖北宜昌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办理通知已公布,12月11日开始办理证书,具体详情如下:

宜昌市报名点考生:

度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资格证书于12月11日开始办理,证书办理分“现场办理”或“网上办理”两种方式,具体如下:

一、现场办理

1、需提交的资料:

考生身份证原件、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原件。

如需代领证书,代办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合格考生上述资料。

2、现场办 证时间安排:

12月11日开始(双休、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3、现场办 证地址:

宜昌市西陵区沿江大道43号人社局机关大楼(至喜长江大桥匝道处、三峡烟草旁)203号办公室。

4、现场办 证乘车路线:市内乘6路车在宜化大楼站下车后直行约1000米;市内乘11路、25路车在北门外正街站下车即到。

二、网上办理

1、需准备的电子资料:考生本人的身份证、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书、免冠电子登记照片、成绩通知单等电子资料;

2、网上办理登录方式: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切换旧版—宜昌市—自然人办事—证件办理—领取人事考试证书。审核成功后由市人事考试院将证书邮寄至考生。

友情提示:

新颁发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于4月1日正式实施。根据“人社部第31号令”第十条的规定,将对合格考生的考试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颁发执(职)业资格证书;复审不合格的,将按成绩作废,证书收回进行处理。复审期间,如发现应试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人社部第31号令”第七条处理。

特此通知。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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