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山:集中开展双超整治,11辆超载货车“落网”
3月5日以来,芦山公安交警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多种勤务方式部署警力,连续查获11辆超载大货车,大幅度减少了路面安全隐患。
△李某,四川省邛崃市人,3月5日19时50分驾驶川T36***重型自卸货车在省道210线芦山县路段实施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杨某某,四川省芦山县人,3月5日15时20分驾驶渝BU7***重型自卸货车在国道351线芦山县路段实施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王某某,四川省邛崃市人,3月5日8时8分驾驶川AAU531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省道210线芦山县路段实施了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这些危险的“百吨王”
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交警将一如既往的依法严厉打击
立起遵守交通安全规则的红线
使交通法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交警绝不允许它们上路!
在来看看超载车辆的危害
❖超载会增加轮胎压力,易爆胎!
超载行驶会使轮胎发生变形、加大摩擦,导致轮胎寿命缩短,极易发生爆胎事故。
❖超载易导致制动失灵,引发侧翻!
货车超载后转向沉重,离心力增加,影响汽车操纵性能,延长制动距离甚至导致制动失灵。超载货车在转弯时离心力远高于正常货车,极易发生侧翻。
❖超载会增加行车安全隐患:
车辆超限超载,载质量增大而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增大。如果严重超载,则会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而引起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翻车等事故。另外,超载还会影响车辆的转向性能,易因转向失控而导致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