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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考研(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7-25 01:3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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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内蒙古考研(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公布了关于做好内蒙古考研(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请大家及时查看!希望大家都能考出好成绩!

关于做好内蒙古考研(初试)成绩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为维护考生的切身利益,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现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评卷工作已结束,经过对数据整理汇总,定于2月15日后公布考生初试成绩。成绩公布后,考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对相关科目考试成绩提出复核申请。

一、复核程序

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以在2月28日前统一向本人所报考招生单位提交复核申请(具体复核办法请查看招生单位官网发布的有关资讯)。各招生单位集中受理考生的复核申请后,属于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的,2月28日后由招生单位统一将申请考生的有关信息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生单位提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个工作日后,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查看复核结果;属于招生单位自命题科目的,由招生单位经过复核后及时答复考生。各招生单位按照附件所规定的模板向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上报电子版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

二、复核范围

试题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属于复核范围,其他情况不属于复核范围。同一科目考生只可提交一次复核申请。

三、其它

考生提交复核申请后,经过规定程序组织专人复核后,无论复核成绩比原公布成绩增加还是减少,均以复核后的成绩为准。招生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应制定并公布考生申请成绩复核的具体办法。

附件: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汇总登记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1月24日

附件

统考(联考)科目成绩复核申请汇总登记表

招生单位:

考生

姓名

考生

编号

成绩复核

科目

联系

电话

复核原因或理由说明(须标明原成绩)

填报人: 联系电话:

招生单位盖章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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