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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清明节、劳动节放假期间门诊安排如下:
清明节
清明节假期(4月4日—6日,放假3天)
4月4日(周六)上午半天普通门诊
4月5日(周日)上午半天普通门诊
4月6日(周一)上午半天普通门诊
劳动节
劳动节假期(5月1日—5日,放假5天)
4月26日(周日)按周五全天上班
5月1日(周五)-5日(周二)上午半天普通门诊
5月9日(周六)按周一全天上班
注:放假期间,无专家及专业门诊,急诊及发热门诊24小时开诊
编辑周越李召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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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代码
0611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