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进城务工人员(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
申请学校
学生姓名
出生年月
年月日
性别
身份证号
民族
小学学籍号
毕业学校
此行小学毕业生填写
户籍所在
省市县(市、区)街道(乡镇)
家庭住址
座机
父亲姓名
工作单位
手机
单位所在
区街道(乡镇)(路、街)号
母亲姓名
工作单位
手机
单位所在
区街道(乡镇)(路、街)号
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意见
同意外出就读。
经办人:
日期:
(加盖单位公章)
审查情况
学校
初审
复审
监督审核
备注
报名时须携带(1)户口簿、在有效期内的长期居住证;(2)居住证明(房产证,或租房合同及房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3)务工证明(由所在企业证明并提供体现务工关系的一年以上工资表、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个体工商户需提供8月底前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4)社保证明。在泰山区参加社会保险满一年以上(8月底前办理,且8月至8月连续缴费)。(5)社区出具的随迁子女随持有居住证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满半年以上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