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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及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安排,现将我校接受考生初试成绩复核事宜公布如下:
一、受理期限:如考生对本人成绩存有异议,请在在 年4 月16 日—22 日申请复核成绩,逾期不再受理。
二、受理方式:由考生下载并手动填写《初试成绩复核申请单》,拍照或扫描后将照片发送到邮箱308182370@,收到邮件回复后为申请成功。非手写并签字申请单无效。
三、复核范围:统考科目成绩复核仅限各题有无漏评、成绩累计或登记有无差错。评分标准、评分细则和评分宽严等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
四、受理反馈:我校将于23-24日排专人到黑龙江省招生考试院对考生申请的科目进行成绩复核,并于25日根据申请表中的联系方式反馈复核结果。
五、联系方式:复核成绩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电话13204533245,联系人冯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