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食用野生蘑菇、野菜、自泡药酒中毒的消费提示
当前是野生蘑菇、野菜生长旺盛的季节,全国采摘食用野生蘑菇、来源不明的野菜及饮用自泡药酒引起的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为预防和控制食用野生蘑菇、野菜、自泡药酒等导致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天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特进行以下消费警示:
一、认识野生蘑菇、野菜中毒危害性。野生蘑菇、野菜毒性成分复杂,中毒表现各异,发病急,死亡率高,且没有特效疗法。
二、不要采食和购买野生蘑菇。预防野生蘑菇中毒的根本办法就是不采、不食,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生蘑菇。对于市场上售卖的蘑菇,没吃过或不认识的,也不要轻易食用。
三、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野生蘑菇应做到“三不”,即不采摘、不加工、不经营。由于有毒蘑菇与普通蘑菇很难鉴别,仅靠民间流传下来的所谓经验并非科学可靠,以致时常发生“误食”野生毒蘑菇引起的中毒事件。
四、慎重采摘、食用野菜。不认识、不熟悉、不新鲜的野菜不采、不吃,卫生环境较差的区域及公路周边可能遭受污染的野菜也不要采摘。
五、学校食堂不采购四季豆、野生蘑菇、野菜等可能带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材。
六、不喝无标签标识、浸泡药材成分不清等来历不明的药酒。不使用断肠草、乌头、附子等含有毒成分的中草药浸泡药酒。
七、发生食物中毒要及时处置。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催吐,并及时到医院救治,不要私自服用所谓“解毒药”,以免延误救治,危及生命。
天等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天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