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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三农服务中心,局属相关站办,各生产经营主体: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紧扣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重点任务,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为抓手,推广农业优质安全、节本增效、绿色发展技术为导向,以提高农技推广服务供给质量效率为目标,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方案和福建省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73号)《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127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拟遴选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技指导员、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具备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1.每个基地拥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以上。
2.种植业的基地必须达100亩以上,且后续发展能力强,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
3.基地要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有明确的市级以上的农业科研院校作为技术依托单位,每年开展农业先进适用技术试验示范3项以上,建立1个以上100%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100%农膜科学使用与回收利用示范片。
4.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举办现场观摩、展示、农民培训等条件,每年开展观摩、培训活动4次以上200人次以上。具有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按照技术示范协议抓好工作落实,做好技术手册、培训班、现场观摩等图文资料归档工作。
5.规范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运行管理,建立健全试验示范档案和培训档案,认真做好试验示范总结,接受年度考核验收。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
1.在全区水稻、葡萄、茶叶、畜牧等产业内遴选。
2.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种养大户、乡土专家,且辐射带动周边农户10户以上。
3.示范推广我区当年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2项以上。
(三)农技指导员
1.我区在编在职农业技术人员。
2.根据科技示范主体的具体情况,按时、按要求制定相应的到户技术指导工作方案。
3.及时帮助解决主导产业示范推广中的实际难题和其它农业生产技术问题,每个主体技术指导不少于5次。
4.确保科技示范主体主推技术的入户率达到96%以上。
5.按时、按要求调查和填写相关调查报表、产量测产和报送典型信息,每月必须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有效信息2条以上。
二、有关要求
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的程序确定,有申报意向的相关主体请于7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建阳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逾期不予受理。区农业农村局遴选小组对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再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察,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公示。联系人:李华平,联系电话:5822168。
南平市建阳区农业农村局
7月1日
关于遴选建阳区基层农技推广 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基地 科技示范主体 及农技指导员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