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优秀留学人员来沪工作和创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启动实施了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简称“浦江计划”)项目申报工作。
根据《关于促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实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见》(沪委发〔〕20号),对新片区管理机构推荐的紧缺急需留学类项目,实施“直通车”制度,直接进入第二轮专家评审环节,给予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加大对临港新片区留学人员企业资助力度。现就度浦江计划申请“直通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
D类(特殊急需类)
二、推荐条件
1.项目申报企业及申请人应符合《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计划管理办法》(沪人社外发〔〕50号)、《关于发布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沪科指南〔〕35号)规定的申报要求;
2.项目申报企业应符合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产业发展导向,且工商注册地、生产运营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新片区;
3.项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在自主创新、产学研融合、产业发展、人才集聚、项目导入和国际创新协同等方面作出积极贡献。
三、申报时间
7月1日至7月20日
四、申报材料及流程
1.通知所列“在线资格认定提交附件清单(PDF版)”;
2.项目申报单位近3年度纳税证明或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加盖公章);
3.租赁或购买办公场所的证明。
符合“直通车”推荐条件的申请人向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提出申请,经管委会推荐的留学人员按通知要求进行在线资格认定和项目申报。
五、联系方式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陈老师
联系电话:68280573
电子邮箱:htchen@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阅《关于发布度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申请指南的通知》全文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
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处)
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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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
二、申报要求
三、申报方式
“浦江计划”工作流程
申报请从这里开始
(左:IOS 右:Android)
来源:上海临港人才自由港
亲,谢谢支持和鼓励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荐申报度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