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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快播案”入选

时间:2023-01-07 14:5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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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发布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快播案”入选

【新民晚报·新民网】最高法刚刚发布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其中,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等案件入选10大知识产权案件。

10大知识产权案件:

1.克里斯蒂昂迪奥尔香料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

【典型意义】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并当庭宣判迪奥尔公司立体商标行政纠纷一案,平等保护了中外权利人的合法利益,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负责任大国形象。最高人民法院在本案中指出,作为商标申请人的迪奥尔公司已经根据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的规定,完成了申请商标的国际注册程序,履行了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必要的声明与说明责任,在申请材料仅欠缺部分视图等形式要件的情况下,商标行政机关应当充分考虑到商标国际注册程序的特殊性,本着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义务的精神,给予申请人合理的补正机会,以平等、充分保护迪奥尔公司在内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通过本案的司法审查程序,纠正了商标行政机关关于事实问题的错误认定,强化了对行政程序正当性的要求,充分体现了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此外,优化国际商标注册程序,是我国积极履行马德里协定在内的国际公约义务的重要体现。本案通过为国际商标申请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全面保护了境外当事人的合法权利。

2.无锡国威陶瓷电器有限公司、蒋国屏与常熟市林芝电热器件有限公司、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

【典型意义】本案再审判决创新侵权损害赔偿认定机制,在损害赔偿认定方面具有典型性和指导性。对于可以体现出被诉侵权产品销售金额的证据,通过侵权产品销售总金额、利润率、贡献度计算出被诉侵权产品因侵权获得的利润;对于不能体现出被诉侵权产品具体销售金额的证据,依照法定赔偿确定损害赔偿数额。本案通过合理运用证据规则、经济分析方法等手段,特别是充分考虑了涉案专利对被诉侵权产品利润的贡献度等因素,终审改判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近950万元,通过司法裁判努力实现侵权损害赔偿与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的协调性和相称性,充分体现了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司法政策,切实保障了权利人获得充分赔偿。

3.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指南针会展服务有限公司、广州中唯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优衣库商贸有限公司上海月星环球港店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典型意义】“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针对当前社会上部分经营主体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大规模注册与他人知名商标近似商标,有目标有预谋利用司法程序企图获得不正当利益之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判决中指出,指南针公司、中唯公司以不正当方式取得商标权后,目标明确指向优衣库公司等,意图将该商标高价转让,在未能成功转让该商标后,又分别以优衣库公司、迅销公司及其各自门店侵害该商标专用权为由,以基本相同的事实提起系列诉讼,在每个案件中均以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及作为其门店的一家分公司作为共同被告起诉,利用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门店众多的特点,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批量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优衣库公司或迅销公司及其众多门店停止使用并索取赔偿,主观恶意明显,其行为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其借用司法资源以商标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行为,依法不予保护。最高人民法院鲜明地表达了恶意取得并利用商标权谋取不正当利益之行为不受法律保护,对建设健康有序的商标秩序,净化市场环境,遏制利用不正当取得的商标权进行恶意诉讼具有典型意义。

4.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捷豹路虎有限公司、杰拉德·加布里埃尔·麦戈文外观设计专利权无效行政纠纷案。

【典型意义】本案是一起社会关注度高、案情疑难复杂的汽车外观设计专利无效行政案件,受到了国内外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二审法院依法宣告涉案专利权无效,体现了中国法院对于中外权利人合法利益的平等保护,彰显了中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塑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决心。同时,本案也是一起充分体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明晰规则、引导和激励创新作用的典型案例。二审判决指出,判断具体设计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应当基于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从外观设计的整体出发,对其全部设计特征进行整体观察,在考察各设计特征对外观设计整体视觉效果影响程度的基础上,对能够影响整体视觉效果的所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在判断具体特征对整体视觉效果的影响权重时,不能仅根据直观的视觉感知或者根据该特征在外观设计整体中所占比例的大小即贸然得出结论,而应当以一般消费者对设计空间的认知为基础,结合相应设计特征在外观设计整体中所处的位置、是否容易为一般消费者观察到,并结合该设计特征在现有设计中出现的频率以及该设计特征是否受到功能、美感或技术方面的限制等因素,确定各个设计特征在整体视觉效果中的权重。该案的裁判结果,对中国汽车产业汽车外观设计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

5.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

【典型意义】本案为度“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之一,引发了各界的广泛关注。本案涉及短视频节目能否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给予何种程度保护等一系列新类型法律问题的解决,对人民法院如何在著作权司法实践中平衡好创作与传播、权利人与网络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关系,提出了新的挑战。与传统类型的电影作品相比,短视频时间较短,是否具备著作权法对保护客体提出的“独创性”要求,是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充分贯彻合理确定不同领域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的司法政策,根据著作权关于文学艺术类作品在作品特性、创作空间等方面的特点,充分考虑“互联网+”背景下创新的需求和特点,合理确定了本案短视频节目独创性的尺度,正确划分了著作权范围与公共领域的界限,充分实现了保护知识产权与促进创新、推动产业发展和谐统一。

6.北京德农种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与河南金博士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典型意义】本案是关于在玉米杂交种生产中涉及杂交种和其亲本的关系问题而引发的植物新品种侵权纠纷。该案涉及到的“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因是由母本与父本自交系种杂交而成,只要生产繁育“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就必须使用母本“郑58”玉米自交系种。在生产繁育“郑单958”玉米杂交种时,不仅要得到“郑单958”杂交种权利人的许可,还要得到母本“郑58”自交系种权利人的同意。法院考虑到加强植物新品种权保护有助于推动国家三农政策,德农公司已经取得“郑单958”杂交种权人的授权许可,并已支付相应的使用费,为生产“郑单958”杂交种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若禁止德农公司使用母本“郑58”自交种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将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因培育“郑单958”玉米杂交种仍需要使用母本“郑58”自交系种,通过支付一定的赔偿费能够弥补金博士公司的损失。综合以上因素,法院对金博士公司要求德农公司停止使用“郑58”自交系种生产“郑单958”玉米杂交种的请求未予支持。但根据侵权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不停止使用“郑58”自交系种生产至保护期满的继续获利情况等因素,对权利人请求的4952万元的赔偿数额和合理支出予以全额支持,较好地平衡了各方当事人的利益。

7.北京猎豹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猎豹移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金山安全软件有限公司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典型意义】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竞争机制是释放各类创新主体创新活力的重要保障。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网络环境下的市场竞争行为日趋激烈,流量成为经营主体在互联网空间中的重要争夺目标。本案涉及网络环境下竞争行为正当性的判断,法院认为,安全类软件在计算机系统中拥有优先权限,但经营者对该种特权的运用应当审慎,对终端用户及其他服务提供者的干预行为应以“实现功能所必需”为前提。以保障计算机系统安全为名,通过虚假弹窗、恐吓弹窗等方式擅自变更或诱导用户变更其浏览器主页,不正当地抢夺流量利益的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侵害了终端用户的知情权与选择权,有违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人民法院在本案既注意审查被诉侵权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明文列举的行为类型,也充分注意综合评估该行为对竞争的积极和消极效果,妥善地处理好了技术创新与竞争秩序维护之间的关系。

8.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著作权行政处罚纠纷案。

【典型意义】本案社会关注度高。腾讯公司、快播公司均为互联网领域受众较多的企业,案件涉及的处罚金额亦高达2.60148亿元,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案件的法律适用不仅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以及破产等多部门法的交织,程序及实体问题繁杂,还涉及到著作权民事侵权行为是否同时损害公共利益、如何认定互联网企业存在非法获利以及非法经营额的计算等法律问题的适用。该案的判决起到了惩处侵权、净化版权市场的良好社会效果,对于促进依法行政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互联网市场的竞争秩序均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9.晋江市青阳新钮佰伦鞋厂、郑朝忠;莆田市荔城区搏斯达克贸易有限公司因新百伦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拒不履行诉中行为保全裁定被处法定最高限额司法制裁案。

【典型意义】行为保全措施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及时制止侵权行为、获得司法救济具有积极的作用。人民法院在审理涉案侵犯商标权和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依据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诉中行为保全裁定。在被申请人拒不履行诉中行全裁定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又依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妨害民事诉讼措施的相关规定,对被申请人的行为进行了罚款。本案法院作出的行为保全裁定及罚款决定、复议决定,不仅彰显了我国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利及维护司法权威的立场,且通过详细的说理阐明了知识产权诉讼中采取行为保全措施的审查条件,包括担保数额等考量因素的法律适用,也表明了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定依法坚决予以制裁的鲜明态度。

10.被告人李功志、巫琴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

【典型意义】本案涉及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案件中经营数额认定的证据采信标准。明确了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市场中间价认定标准的适用,对涉知识产权犯罪中非法经营数额证据的认定标准具有示范性作用。(新民晚报见习记者 潘子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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