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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个体、两参、民办教师及超龄参保离退休人员:
根据红人社发〔〕64号文件要求,从7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由省级统一集中管理,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将调整一致。现我中心按照省、州统一安排对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时间进行调整,发放时间由原来每月8日-10日调整为每月25日前(自7月1日起执行,如遇节假日提前发放待遇)。
咨询电话:0873-7225595。
开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
6月19日
来源:开远市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