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中,一女司机逆向行驶,撞上小货车后,竟选择逃逸,事故导致小货车自燃被烧报废。
7月30日晚11点左右,交警二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311国道市区往五马镇方向,一辆逆向行驶的小型轿车撞上一辆轻型货车,货车自燃。
在现场,交警并没有看到事故中的小型轿车。调查发现,货车的油箱部位被撞,导致货车自燃被烧报废。
货车驾驶员介绍,这辆货车是新买的,7月27日登记入户,没想到7月30日晚上就发生了事故,初步损失在七万元左右。
交警调取事发现场附近的公共视频,但夜间视线不好,根本看不清小轿车的车牌照,周边的公共视频也没有发现小轿车逃逸后的踪迹。
考虑到事发现场周边有很多乡村道路,交警初步推断,轿车可能拐进了路边的小道。连夜排查后,第二天早晨七点多,交警在周边一处修车厂前,发现了一辆受损的轿车。
随后,交警调取修车厂附近的公共视频,发现这辆车停在这里的时间与事发时间段非常接近。而且通过对比,交警发现小轿车撞击部位与事故现场的碰撞痕迹完全吻合。交警确定,这辆小型轿车是当天晚上发生事故的逃逸车辆。
交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肇事车辆驾驶员吴某为一名女性。8月3日上午,吴某到交警队投案。吴某交代,发生事故后,自己因为害怕就离开了现场。
市交警二大队二中队中队长曹西飞介绍,因吴某发生事故后驾车逃逸,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将对吴某进行罚款1000元 、驾驶证一次性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