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洪当兴与妻子李怡慧在台南地方法院诉讼离婚,双方走出法庭后,洪男竟开车撞死李女与对方律师黄政雄,一、二审均以杀人罪判处洪男死刑,经“最高法院 ”撤销发回更审后,6日更一审以符合自首要件改判无期徒刑,仍可上诉。
更一审认为,洪男在撞死妻子、律师后,留在现场,并主动拨打110、119报案,审讯中也坦承犯行,符合自首要件。
图源:台媒报道
7月17日下午,当年44岁的洪男与李女因离婚官司前往台南地院出庭,庭中洪不满李女与委任律师黄政雄质疑他的诉状陈诉与事实不符,也不满对方主张的子女监护权归属内容,心生怨怼,庭讯后仍耿耿于怀。
洪男步出法庭后,开着红色箱型车准备回家时,在台南地检署与台南地院之间的车道,见到李、黄2人往健康路方向行走,竟怒火中烧驾车朝2人身后撞击并辗过身体后,再下车以手机报警。2人被送医后,黄政雄当天即宣告不治,李女则于2天后急救无效死亡。
此案不仅挑战司法机关的威信,也引起律师公会挞伐造成执业恐慌,誓言捍卫律师尊严。一审、二审均依杀人罪判处洪男死刑,更一审却依符合自首要件改判无期徒刑。至于民事部分也判他应给付李家708万2055元新台币及黄妻1367万1160元新台币、黄母717万0001元新台币,合计2792万3216元新台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