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会已于4月20日公示中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秭归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项募捐”属公开募捐,第二次报备延期至4月30日到期,因此“疫情专项募捐”截止4月30日结束。4月30日以后继续捐赠的资金,除定向捐赠资金拨付给定向单位外,非定向捐赠资金本会将统筹用于慈善关爱救助。监督电话 0717-2886127秭归县慈善总会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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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郑家裕
编审:张新玲
责任编辑:袁 楠
值班编辑:周桂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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