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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慈〔〕6号
登封市慈善总会
关于开展“同献爱心·共铸希望”
阳光助学项目的实施方案
各乡(镇)区、街道办事处慈善联络处,各项目合作单位,各慈善志愿者工作站:
为帮助度登封市家境贫困,品学兼优,自强不息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实现梦想,市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开展“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项目。具体方案如下:
一、项目主题
优秀·贫困·资助
二、救助对象
登封籍登封所辖高中毕业,度高考被本科以上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贫困的应届大学生。
三、救助标准及名额
助学金3000元——5000元/人,资助名额300名。
四、申请条件
品学兼优、乐于助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的学生。满足以下条件任意一项的可报名:
1、低保边缘或低收入边缘家庭的子女;
2、贫困单亲家庭的子女;
3、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子女;
4、困难复退转军人、烈士及优抚对象的子女;
5、遭遇不可抗力或突发性灾祸家庭的子女。
五、救助程序
1、报名、审核: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在登封市慈善总会办公室进行报名,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
①登封市慈善总会“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申请表(登陆“登封市慈善网”、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下载《助学申请表》);
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家庭主要成员);
④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烈士证原件及复印件;复退转军人证件或优抚证原件及复印件;重大疾病(癌症、尿毒症、白血病)家庭须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及住院收据。
2、公示、家访:市慈善总会根据报名情况汇总学生名单,并将报名汇总表通过登封慈善网、登封市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家访名单,由办公室统一组织,并招募志愿者,对材料齐全的学生进行入户家访。家访活动中填写入户家访表,收集家访照片,汇总家访结果。
3、审批、公示:市慈善总会办公室以入户家访结果为依据,提出受助学生名单,提交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发放名单,并通过登封慈善网、登封电视台进行公示,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受助资格。
4、发放:根据学生录取以及公示情况,经市慈善总会会长办公会确定无误后,由市慈善总会牵头,组织资助单位(资助人)与受助学生对接发放助学金。
六、项目时间
报名、审核阶段:7月13日—8月14日
公示、家访阶段:8月15日—8月19日
审批、公示阶段:8月20日—8月24日
助学金发放阶段:8月28日之前
七、报名地点
登封市大禹路磴槽集团四楼406慈善总会办公室
八、咨询电话
0371—85506662
九、活动要求
1、为加强社会实践教育,培养大学生感恩社会、回馈社会的慈善精神,要求申请学生在暑假期间参加市慈善总会组织为期3-5天的社会实践活动。
2、为加强档案管理,确保救助理由充分。要求每位申报阳光助学项目的学生材料务必齐全、真实、准确、清晰。
3、凡经过希望工程、民政部门、工会、扶贫办、企业或其他救助机构救助过的学生,不再重复救助。
4、阳光助学项目实施的每个阶段将全程通过登封慈善网、登封电视台、登封第七天、郑州晚报、登封时讯等媒体跟踪报道,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
附件:登封市慈善总会“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申请表
二○二○年七月九日
(请自行下载附件1、2、3(三张表格分别,分开单独下载)
附件1:登封市慈善总会“同献爱心·共铸希望”阳光助学申请表(依据以下表格图片打印)
附件2:(家庭情况、申请理由)
附件3:(承诺书)
编审 | 高亚杰 郭金鑫
编 辑 | 钱丹丹
资料来源 | 登封市慈善总会秘书处
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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