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
佩戴头盔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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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家长朋友:
交通安全与你我息息相关,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依法文明参与交通,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只有每个人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们出行才会更加安全,社会才能更加文明和谐。在现实生活中,部分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交通违法行为和不文明现象时有发生,致使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频发,特别是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等造成的伤亡,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较大损失。
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骑乘电动自行车出行时,一定要自觉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2.购买头盔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经过检验合格的头盔。
3.以身作则,并积极劝告身边的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出行时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4.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
5.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不能超过2人(只准搭载12周岁以下人员,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只能使用安全座椅),16周岁以下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安全出行、文明相伴!生命只有一次,文明从我做起,让我们携起手来,一起倡导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觉佩戴安全头盔的良好习惯,学会保护自己,避免交通意外的伤害,文明行车,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绿色、文明的交通环境!
滨湖区综治中心 滨湖交警
滨湖区教育局
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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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滨湖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