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厦门湖里区小学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

厦门湖里区小学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

时间:2023-07-27 17:52:01

相关推荐

厦门湖里区小学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

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仅适用于小学一年级入学)

一、哪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

可以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

,年满6周岁(9月1日至8月31日出生)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

(一)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含两年,9月—8月,下同)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

(二)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在厦门市务工,且目前仍在厦门市务工。

(三)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9月—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并且社保缴交单位应与务工单位一致。

(四)随迁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或者虽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但已接受处理的。

二、在湖里区申请积分入学报名的时间和地点是什么?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分为以下三个时间段:

(一)预约登记阶段时间:4月16日至4月30日。家长可通过电脑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

(二)现场资格审核时间:6月30日前,湖里区教育局将在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公布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请随迁子女家长及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三)填报志愿时间:8月7日至8月8日。具体填报志愿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一周在区教育局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的相关通知。

逾期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未到现场资格审核、未到现场填报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湖里区积分入学的资格。

三、湖里区秋季小学招生的相关政策要在哪里可以查询到?

《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指南》均公布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的“招生专栏”中的“小学招生”栏目,请家长自行查看。日后有关招生的相关信息,我局也会在第一时间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请家长及时关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的最新通知。

四、孩子去年已经在老家就读一年级,今年还能参加湖里区的积分入学吗?

不可以。积分入学指的是6周岁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湖里区就读公民办小学一年级,已经取得小学学籍的学龄儿童、不足龄及超龄的儿童均不能申请。

五、已经在湖里区购房的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非岛内户籍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且父(母)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并已在国土房产部门办理备案登记手续的随迁子女(以下简称购房户)均需参加积分入学预约登记。具体为两类:

(一)购房面积不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购房户:

如果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可以参加积分入学。“购房”项得20分。若所购置的房产用途不是“住宅”的,即使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参加积分也不能获得20分的购房积分。

(二)购房面积符合我市购房落户条件的购房户:

需在4月16—30日在“i厦门”网络平台上先进行预约登记,通过系统审核并参加现场确认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但不一定能够统筹到购置房产所属片区的学校,统筹到哪个学校要根据学位情况而定。

特别提醒:符合落户条件但是未将户口迁入所购置房产的随迁子女,应尽快把户籍迁入房产所在地,按照户籍学生就读片区公办学校。

六、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在其他区购买的房子可以加20分吗?

不可以。在湖里区参加积分入学,随迁子女父(母)必须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房屋用途应为“住宅”,下同)并实际入住,且其父(母)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合计超过50%(不含50%)的,得20分,拥有多套房产的仅按实际入住的一套计算。

七、在湖里区购房,但是产权证还没有办出来,可以加分吗?

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实际入住的,如还未取得产权证,则须提供在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八、在湖里区购房后没有办理暂住证,近期才又开始办理的能参加积分入学吗?

在湖里区购置拥有50%以上(不含50%)产权商品住房的随迁子女父(母),若因办理暂住证年限不足而达不到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可凭借其本人(或配偶)在厦门购买房屋的登记备案时间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在厦暂住时间。满足近两年连续暂住的,可视为符合暂住时间的基本条件。

例如:王先生9月到8月连续在湖里区办理暂住证,9月王先生在湖里区购置商品住房并在厦门土房局登记备案,9月起没有再办理暂住证,合并计算后王先生的暂住年限为7年(5年暂住证时间+2年购房时间),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九、有产权证,要参加积分入学,一定要办理暂住证吗?

需要办理暂住证,若没有办理的,请尽快去办理。

十、事实在湖里区连续暂住但是暂住证中间有间断,可以申请参加积分入学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对暂住年限的规定要求是随迁子女父(母)应近两年在厦门市连续暂住,且目前在湖里区暂住。暂住期间近两年暂住证登记间断累计不能超过三个月,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暂住,间断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积分。

十一、湖里区积分入学的积分计算方法是怎么样的?

答:湖里区积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石景山区出台非京籍儿童入学细则,父母一方要在该区工作并缴纳社保

同一地址六年内只能入学一次

今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在石景山区入学时,依然要经过“五证”审核,父母一方要在该区工作并缴纳社保。石景山区近日公布的非京籍儿童入学细则,今年该区同一房屋住址内,6年内只能有一次入学机会。

“暂住证”需3月20日前制发

近日石景山区公布了《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石景山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办法》,比往年出台时间更早,但入学要求也更严格。

根据《办法》,今年石景山区仍然要求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提供“五证”。其中,“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石景山区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都要提供在京务工就业证明并在京缴纳社保,并且父母一方要在石景山区工作、并在石景山区缴纳社保。

在“在京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上,石景山区要求无论审核申请人或其配偶是自有住房还是租住房屋,同一房屋地址6年内只能协调一次入学申请,如果小区配套学校为九年一贯制学校的,9年内只能协调一次入学申请,符合国家政策的二胎子女除外。

另外,租住单位公房的,单位公房必须是住宅,租住办公用房和地下室的证明无效。而按照规定不得转租的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军产房转租证明无效。

在“在京暂住证”方面,石景山区要求审核申请人及其配偶双方都要持有石景山区属地派出所在3月20号前制发的暂住证。

5月1日起启动统一登记

《办法》显示,在证明材料审核方面,石景山区将建立各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在京务工就业证明由区人力社保局、区工商分局分别审核;在京暂住证由区公安分局审核;全家户口簿由区公安分局、区教委审核;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证明由各街道办事处审核。

而按照北京市统一规定的时间,5月1日起,适龄儿童家长要登录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通过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端口,提供相应信息。5月15日到5月29日,适龄儿童家长要到暂住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审核手续。

特别提醒:家长网上预约登记成功后,在相关要件提交完整并通过审核的情况下,系统能够自动帮助申请者算出积分,并且给出积分计算的明细,家长不仅能查到积分,还能看到“明细单”,一目了然,无需家长自己计算积分。

十二、在湖里区暂住但在其他区务工和缴交社保,可以加9分吗?

不可以加9分。但在其他区的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可以纳入累计,计算积分。只有近两年(即从9月至8月)的暂住地和务工地都在湖里区,才可以加9分。

十三、如果和务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在湖里区,但是实际务工在湖里区也在湖里区暂住,能不能获得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9分。

随迁子女父(母)近两年若实际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但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上无法体现在湖里区的,须由务工单位或工商部门提供在湖里区务工或营业的证明,可获得9分。

比如:今年小王在湖里区暂住,且与厦门市A保安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保安公司所在地为思明区。由于工作需要,小王被公司派驻到湖里区B商场上班,那么小王可提供劳动合同、A保安公司开具的小王被派驻到B商场上班的证明及B商场开具的小王确实在B商场上班的证明,这样小王就可以获得近两年暂住地与务工地均在湖里区的9分。

十四、在湖里区暂住的厦门市岛外户口的随迁子女,但没办理暂住证和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怎么办?

岛外户籍的学龄儿童在湖里区入读小学一年级也需要参加积分入学。其暂住年限的认定分为两类:

(一)岛外户籍原住民

在湖里区暂住的岛外户籍原住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由于其为岛外户籍原住民基本上暂住积分可以得12分满分。

(二)岛外购房入户居民

在湖里区暂住的岛外购房入户居民近两年的暂住情况应由其暂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供实际居住证明(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其在厦暂住年限为其户口迁入的年限与其办理暂住证的时间合并计算。

十五、曾经停保一段时间,在补缴社保后可以报名吗?

积分入学基本条件规定随迁子女父(母)最近三年(9月—8月)在厦缴交社会保险的年限累计达到两年(24个月,含24个月,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以上,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部分,可以非连续缴交,补缴月份不纳入累计。

十六、符合基本条件得了30分基本分后,近两年的暂住和社保还可以再累计到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项目计算积分吗?

不可以。实际工作生活积分中的暂住和社保只累计超出基本条件规定年限(两年)的时间。

十七、夫妻两个都在厦门务工,两人都有缴交社保,配偶一方作为主申请方申请参加了积分入学,另一方的暂住证一直没有办理,他可以作为附加分方加附加分吗?

不可以,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均在厦门暂住、务工和参加社会保险的,一方可作为主申请方计算积分,另一方可作为附加方申请附加分。附加分方需要同时满足在厦暂住、务工、缴交社保三个条件才可以加附加分,只缴交社保没有办理暂住证是不能加附加分的。

十八、怎样查询自己的积分和排名?如果对自己的积分有异议怎么反映?

随迁子女父(母)在4月16日—30日登陆i厦门平台进行网上预约登记,预约登记成功后系统自动为家长们计算出入学积分,如对积分有异议的可根据系统的提示在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进行积分复核。7月28日至7月30日,区教育局将在区教育局网站上公示经审核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的入学积分,家长可登陆区教育局网站查看;随迁子女家长如对积分计算有异议的可在8月1日前向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提出复核的申请,逾期不予受理。8月7日,区教育局公布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全区排名位次。

十九、请问今年积分入学需要提供哪些纸质的证明材料?

为最大限度的减轻家长办理证明材料的负担,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尽可能的减少纸质证明材料的打印。

随迁子女父(母)的在厦暂住人口信息查询表、社保证明和从业证明均无需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申请者只需在i厦门平台网上登记,通过身份认证,系统将自动提取暂住、务工和社保信息;

计划生育状况证明需到现暂住地居委会计生部门进行计生登记,办理计生登记需提供以下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含户口簿首页)、结婚证、暂住证(应在本社区内居住30日以上)、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及缴费发票(不符合政策生育的适龄儿童提供,决定书及发票金额一致)、户籍地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其余证明材料则需拍照上传到报名系统。现场资格审核时只需持随迁子女与父(母)亲同一户籍的户口簿(若随迁子女户口簿无法体现与父母关系的,还须提供随迁子女父母的结婚证等能说明亲子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即可。具体证明材料提交形式见附表。

二十、预约登记成功后怎么参加现场确认?所有的人都要去吗?

答:预约登记成功后家长应于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具体时间、地点将在6月30日前在湖里区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为了方便家长,在申请成功后,系统会给每个申请人生成一个流水号,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现场确认的时间,避免家长在现场长时间排队等候。请家长注意查收短信。

在现场确认阶段,还将为在线申请手续完备的家长开通“绿色通道”,届时,家长只要持流水号到现场签字确认即可完成积分入学申请,省时、快捷。

所有预约登记的家长都必须根据流水号参加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二十一、参加积分是否就能在公办学校就学吗?如果没被派上怎么办?

不一定,要根据积分位次、志愿填报和学位的情况进行电脑派位。积分高的派入公办小学的机会较大,积分较低的可能要派到民办学校或者派不到任何学校。没有被派到湖里区小学的随迁子女建议尽快回户籍所在地就学。

二十二、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的基本条件,想自己去报名民办学校怎么办?

,我区继续采取积分入学的办法统筹民办学校学位安排进城务工随迁人员子女就学,如果您不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想要自己去民办学校报名,需在8月12日我区电脑派位结束后,民办学校在完成区教育局统筹招收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招生计划后,如有空余学位,家长可于8月13日—17日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校报名。但是根据往年招生情况,在8月12日派位结束后,民办学校剩余的空余学位较少,仅能满足小部分已经办理“四证”,但未满两年的随迁子女的就读需求,建议家长如果不符合积分入学条件尽早联系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二十三、双胞胎能否捆绑派位?

参与电脑派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中的双胞胎、多胞胎可由家长提出申请,进行捆绑派位。

二十四、怎么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答:申请人可于4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登陆“i厦门惠民平台”(网址:www.)的“i教育-教育积分”栏目进行预约登记。提醒大家,预约登记前,家长必须在“i厦门惠民平台”进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不用等到预约登记平台开放才做,现在有时间就可以先做实名认证。

二十五、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答:家长需登陆“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同时绑定银行帐号,申请高级认证。通过银行认证审核后会向您的银行卡中随机打入少量金额,该金额将作为验证码,完成注册。

二十六、怎么查询转入的金额?有没有时间限定?

答:银行卡有开通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在收到短信息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银行卡没有办理短信息通知的,可以到ATM或者银行柜台查询后录入转入金额完成认证。未能及时查询转入金额的,可以待查询后,用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登陆“i厦门”,在“我的厦门”—“安全设置”里完成高级实名认证。

二十七、绑定银行帐号安全吗?

答:“i厦门”一站式惠民服务平台,是厦门市政府实名认证中心在基于网络实名身份认证的基础上,为市民提供的一站式惠民服务的平台。该平台的身份验证依托于银行金融网络的身份认证系统,安全级别较高,能够有效杜绝“冒名顶替”的情况,系统不保留注册者银行账号信息。

二十八、对提供虚假材料报名的怎么处理?

学校及报名点在接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报名时将会严格审核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若材料不实,取消参加积分入学电脑派位进入公办学校和在民办校就读免除学杂费、课本费、簿籍费的资格。此外,纪检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部门将依法追究提供虚假资料者的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如果提供虚假材料者是党员,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五条: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使用伪造的党和国家机关、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公文、证件、印章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二十九、还有问题怎么办?

入学政策咨询:湖里区教育局电话:5722657、5722668

计生问题咨询:湖里区计生局电话:5722194

社保问题咨询:湖里区人社局电话:572

暂住问题咨询:湖里公安分局电话:5727520

积分入学系统技术咨询:湖里区政务信息中心:5722869

电话服务时间:工作日

3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6月1日—8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湖里区教育局网站:http://www.

新浪微博:/hljyk

附表:湖里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证明材料一览表

据上海教育,奉贤区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意见。小学招生对象为9月1日-8月31日间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

奉贤区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意见也于近日公布。9月1日-8月31日间出生的儿童可于4月10日、17日、25日8:30—4:30到各公办幼儿园申请报名登记。

公办小学

1、各校要根据本市及本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合理配备和技术支撑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9月1日-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残疾儿童可适当推迟一年入学。4月11日-4月30日,在园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幼儿园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未入园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可在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登记孩子入学信息,获取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信息登记时,家长需对提供的相关人口信息和灵活就业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如与实际情况不符,应先到有关部门补办或更正信息,再到区教育事务受理中心进行入学信息登记。

2、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号)《关于对“医院外来护工”等四类来沪从业人员实行开展灵活就业登记的通知》(沪人社就发〔〕13号)精神,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入学工作,将随迁子女招生纳入本区义务教育招生计划,规范对招收随迁子女的民办小学招生工作管理,加强对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审核。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四部门关于来沪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本市各级各类学校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73号)要求,,进城务工人员适龄随迁子女需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父母一方须持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或者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内《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满3年(从首次发证日起至7月30日),且连续2年(从首次登记日起至7月30日)在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妥灵活就业登记。,受理随迁子女办理入学手续截止日为7月30日,起,所有新生办理入学手续截止

通过审核的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所属学区填报入学志愿学校,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采用计算机派位的方式确定学生录取学校。

而因为学位不足或者填报志愿的原因没有被录取的学生,要在全区范围内第二次填报入学志愿学校,区义务教育招生办公室将进行第二次计算机派位。

各中心学校、局直各学校(单位)、各民办院校工会:

现将《天门市教育工会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天门市教育工会委员会

3月9日

天门市教育工会工作要点

全市教育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按照省教育工会、市总工会的工作部署,坚持服务科学发展、服务教育大局、服务教职工群众,适应新常态,大力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切实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和教育工会自身建设,着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团结动员全市广大教职工为加快天门教育科学发展而努力奋斗。

1、自觉坚持工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找准教育工会在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大局中的切入点、着力点和落脚点。抓好省教育工会八大精神和《中共天门市委关于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作用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发挥工会组织的特色和优势,通过举办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综合运用宣传栏、网络、教职工活动中心等宣传阵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筑牢深化改革的群众基础,把教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来。

2.深入开展“两凝一创”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目标任务,做实做深“两凝一创”主题实践活动,按省教育工会部署,在教职工中开展“比师德师风,创一流形象;比教学科研,创一流业绩;比团结协作,创一流团队”的“三比三创”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创造力。

3.加强师德建设。按照全国总工会关于在广大职工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在广大教职工中加大“中国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教育。做好劳动模范评选表彰,配合做好“师德标兵”、“五十佳教师”等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评选活动,不断发现和培养身边的师德标兵、教书育人模范,大力宣传德艺双馨的优秀教师,在全系统形成修师德素养、展教师风采、做师德楷模的浓厚氛围。

4.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组织全市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劳动竞赛、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活动。参加第二届湖北省青年教师发展论坛。配合开展“送教下乡”、教科研成果评展等以提高教职工业务素质为目标的各种群众性活动。

5.加强教代会制度规范化建设。全面贯彻落实

日统一为6月30日。

随迁子女入学,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可统筹安排进入政府委托的民办小学就读。

3、5月23日-24日为全市公办小学报名日,各报名点对已填写入学信息登记的适龄儿童以及家长的证件进行现场核对。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房产证、《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在居住地登记就读的,还需携带《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或廉租房相关材料证明等。

非本市户籍的,家长须带领适龄儿童,携带户口簿、《入学信息登记表》、预防接种证、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适龄儿童本人的《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等证件。

区教育局、各镇(社区、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对登记就读一年级新生的随迁子女学生及父母的有关证件进行核对,要通过居住证读卡机对其本人及父母居住证件和证件有效期限进行核对;要通过信息系统对随迁子女父母灵活就业登记证明进行信息比对。

公办初中

1、跨区县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地区县就读初中,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在户籍所在地就读小学、因居住地变更需在居住地就读初中的,可凭《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相关证件申请到居住地就读初中。办理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和到居住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就读学校。

2、本区所有公办初中按“免试入学”原则,按照由区教育局下达的新生名册和学籍材料进行招生报名工作。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3、进一步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和体教结合布点学校和市艺术教育特色示范学校方可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严禁学校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招收择校生。学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数应严格按照区义务教育阶段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体育、艺术特长生的报名、测试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各有关学校拟录取的特长生名单需经教育局审定公示。各相关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办法及招生计划确定的项目、名额实施招生工作,不得以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为名对学生进行学科类内容的考试或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另发)

4、进城务工人员随

迁子女小学毕业学生统一安排至公办初中就读。初中学校应告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民办学校

1、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指导与管理,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核准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并将各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招收寄宿生人数报市教委备案,相关信息在网上公示。

民办学校应在区教育局规定的范围内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民办学校的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须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区教育局审核后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情况、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收费标准等,应承诺学校招生不收取各种特制的学生个人简历及各类获奖证书、招生录取不与社会任何教育培训机构挂钩、不提前开展报名和登记工作等。

2、本市民办学校实行网上报名和招生录取工作。4月25日-27日,报名就读民办小学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适龄儿童限填报2所民办小学。4月28日-30日,报名就读民办初中的学生可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填报志愿,每个学生限填报3所民办初中,报名后获取网上报名表,作为参加面谈和录取的依据。

3、民办学校要规范面谈程序和方法。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可采用电脑派位等多种方式控制面谈规模,学校面谈应结合本校办学理念与办学特点,通过活动考察、面谈交流等环节,从行为习惯、学习习惯、团队合作、实践能力、身心素质、兴趣爱好、家庭教育等方面,选择符合条件的学生。严禁学校利用面谈进行任何形式的学科知识考试和测试。民办学校的面谈过程向市和区县两级教育行政、督导、监察部门以及学校家委会代表等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参加民办学校面谈的学生凭网上报名表,携带户口簿、父母一方有效的《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回执》等证件;参加初中面谈的学生还须携带《上海市中小学生成长记录手册》。民办小学面谈时间为5月9日,民办初中面谈时间为5月9-10日。

4、民办学校要在5月22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向家长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家长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录取学校,完成确认工作。学校将新生录取名单通过网络上报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日程安排

关于划定神农架林区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录取分数线的通知

林区高级中学、各相关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下达神农架林区普通高中、中职招生计划和《神农架林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神教发〔〕20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神农架林区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招生委员会研究,确定神农架林区普通高中、中职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现将录取分数线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中指令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为380.7分。其中375.3分至379.8分之间,综合素质评价达到3A的视同指令性计划录取。

二、普通高中调节性计划招生录取分数线为312分。

三、中职招生:应届初中毕业生凭中考成绩、往届初高中毕业生、退伍军人凭身份证可直接到中职学校报名即录取。

《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教育部令第32号),督导各地各校按照《湖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组织召开教代会。按照《湖北省教职工代表大会星级评估办法》要求,全面开展教代会星级评估工作,争创1—2个五星级教代会。积极探索创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落实《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控制程序》,建立完善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制度,深入推进“教师说事”制度,实现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认真总结并推广基层学校教代会工作经验,努力争创教育工会工作创新奖,推动我市教育工会工作创新发展。

6.推动教职工民生改善和发展。结合教育工会工作实际,探索因地制宜、因校制宜建设教职工服务中心,努力创新工会服务教职工的体制机制。组织全市教职工排球比赛、才艺展示,通过丰富多彩的教职工群众性文体活动,提高教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品位。完善教职工医疗互助,做好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金的办理工作。积极争取资金,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扩大受助面,提高资助实效。关心青年教师生活,办好农村青年教师“心灵小屋”。高度关注教职工中特殊群体的利益诉求,重视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权益。继续开展优秀教师疗休养活动。常态化开展困难教职工帮扶活动。坚持开展走访慰问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活动,在全系统营造尊敬劳模、学习劳模的良好风尚。

7.加强教育工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总工发〔〕22号),加大学校工会建会力度,扎实推进教育工会组织“六有”建设,切实做到:工会主席依法选举,组织机构独立健全,服务职工载体丰富,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工会经费自主管理,工作绩效会员满意。一是建立健全工会组织。职工人数在25人以上的单位依法建立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在10人以上的单位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上、25人以下的单位,依法建立工会委员会;职工人数在10人以下的单位,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工会主席。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组织职工入会,办理入会手续;会员应缴纳会费。基层工会成立或换届应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进行,选举结果按照《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报有关党委(党组)和上级工会审批。二是落实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各单位工会依法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在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办理),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

核算,按照全总《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工会经费收支纳入预算管理。三是建立健全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制度。各单位工会充分发扬财务民主、实行财务公开,所有工会经费收支必须通过工会经费账户,纳入工会会计核算,自觉接受同级工会经审组织的审查和广大职工的监督。

8.加强教育工会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注重对新上岗的工会干部进行工会基本理论、业务工作和劳动人事法律法规的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做好新形势下教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责任落实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教育工会干部队伍。

9.加强教育工会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弘扬艰苦奋斗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形式主义。严格落实《湖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意见》(鄂工发〔〕2号),收好、管好、用好工会会费、经费,更好地为工会工作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最大努力为教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10.认真完成省教育工会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