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字范文,内容丰富有趣,写作好帮手!
1500字范文 >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

时间:2019-01-15 16:32:10

相关推荐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环境信访问题查处情况(第19批)

交办编号:1262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汽车东站对面下水管道未维修,周边住户厕所无化粪池,将粪便、废水排入马路边水渠,下雨后水渠堵塞,污水横流”。

是否属实: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区域是崆峒区汽车东站对面的泾滩东路巷道,属于城乡结合处,巷道内房屋大部分修建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未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和化粪池。该巷道内住户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粪污全部排放到巷道路面下的原有灌溉渠,最终流入水桥沟城市生活污水收集管网。同时,巷道内未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部分居民将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巷道内部分污水口水泥盖板存在松动现象,且有不同程度破损,其中有3处污水口盖板缺失。由于巷道内地势较低,遇到大雨时,堆放的垃圾经常会被雨水冲刷到污水渠道,容易造成渠道堵塞,导致排污不畅,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崆峒区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整改:一是东关街道办事处立即联系排污专业工程队,对3处裸露的污水管道口堵塞的垃圾进行打捞清理,疏通污水管道,对管道口周围用水泥加固,对排污管道口焊制了污水篦子,防止垃圾流入;二是由柳湖镇负责疏通该区域排水渠道,定期做好渠道清淤工作。目前,已对渠道进行了冲洗,正在清理淤积的污泥;三是由区执法局、东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合理规划,在该区域设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四是由崆峒区住建局负责制定实施方案,将该巷道列入背街小巷道路硬化项目,对该巷道路面及配套污水管道进行改造,彻底解决道路破损及排水不畅的问题;五是由相关部门合理规划选址,将该区域公共厕所和化粪池建设工程列入平凉中心城区公厕改造项目,在该区域修建公共厕所和化粪池,解决乱排的问题;六是加强周边居民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生活习惯,自觉爱护公共环境卫生,严禁随意倾倒污水、垃圾。

交办编号:1267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至今,崇信县新窑镇华亭煤业集团新窑煤矿,生产时机器噪音扰民,拉运车辆噪音扰民,且产生灰尘污染环境”。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的华亭煤业集团新窑煤矿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崇信县新窑镇新窑村。现场检查时,该煤矿因华煤集团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于7月28日停产整治,厂区煤堆苫盖、洒水抑尘、雾炮降尘、噪声隔离防护、运煤车辆轮胎冲洗、平顶苫盖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通过走访调查新窑煤矿周边7户群众,群众普遍反映近年来环保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洗煤厂生产期间产生的噪音和以前相比明显降低,日常生活基本不受影响;煤矿每天安排保洁人员定时清扫垃圾、煤尘,每隔1-2小时洒水降尘1次,抑尘效果明显。通过调阅12月至今该企业3次季度性自测监测报告(委托第三方公司监测),噪声、无组织粉尘、废水等主要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先后两次委托第三方对该矿噪声、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噪声、无组织粉尘达到标准。但因历史原因,周边部分居民居住距新窑煤矿较近,煤矿生产和运煤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灰尘对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

针对存在的问题,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委托环境监测公司对新窑煤矿销售期间厂区环境噪声及无组织排放情况进行监测,噪音、无组织排放均达标。二是督促新窑煤矿加大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煤场、周边道路煤尘的清扫及运煤车辆管控,运煤车辆出厂必须平顶苫盖,并通过车辆冲洗平台冲洗后方可上路。三是责令该企业尽快开工修建封闭式储煤棚,在封闭式储煤棚未建成前对煤场所有存煤全部进行苫盖防尘。

下一步,一是待该企业正常生产后对生产期间噪音、废气进行监测,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二是加强执法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三防”措施,规范运行环保设施,达标排放,加强噪声、扬尘管控,降低对周边群众的影响。三是加快封闭式储煤棚建设,按期建成投运。

交办编号:1313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每日06:00-23:00,崆峒区红泉大酒店4层两个大型换气扇和油烟机噪音严重扰民”。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的崆峒大道红泉大酒店实为平凉红泉酒店有限公司。7月26日第14批861号已交办过此问题,接到投诉问题后,崆峒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投诉反映的噪声扰民问题是该酒店安装的2台大型空调冷却塔运转时产生的,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针对存在的问题,市生态环境局崆峒分局现场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该酒店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落实整改措施,消除噪声扰民问题,确保达标排放。

该问题二次交办后,崆峒区市场监管局再次赴现场进行核查,要求公司加快整改进度,尽快解决噪音扰民问题。目前,公司正在按计划实施安装隔音罩、减振垫等设施,预计8月20日前整改到位。待整改完成后将委托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区域内噪声进行检测,确保噪声达标。

交办编号:1328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静宁县胡双红在葫芦河进行非法采石,破坏生态环境,威戎镇政府3个月前下文责令其停工整改,至今仍未见胡双红对河道破坏部分进行恢复”。

查处情况:1.关于“静宁县胡双红在葫芦河进行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不属实。信访投诉问题所在地位于威戎镇新华村葫芦河与甘渭河交汇处以东。被举报人为静宁县双红机械租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该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进行石料加工。因原料短缺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建有石料加工生产线1条,800平方米左右半封闭生产车间1座;场地有堆放石料,北面建有拌合站水泥罐1座,未生产。因此,该企业并未在葫芦河河道内开采砂料,“在葫芦河进行非法采砂,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不属实。

2.关于“威戎镇政府3个月前责令其停工整改,至今仍未见胡双红对河道破坏部分进行恢复”的问题,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3月29日,因该企业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和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静宁县威戎镇政府对该公司下发《责令限期拆除违章建筑告知书》,要求该公司对土地恢复原状,现场核查发现未落实告知事项,并未发现企业有破坏河道行为。8月2日,市生态环境局静宁分局依据法律法规向该企业下发整改通知,责令该公司拆除生产设备,对场地恢复原状,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拟处罚款1.2万元。目前,该企业正在对设备进行拆除,预计10日内可拆除完毕。同时,对于加工设备和堆料压占河堤地的违法行为,静宁县自然资源局依法向当事人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当事人拆除设备,清理清运砂料,并恢复土地原貌。

交办编号:1329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西寺街农行家属院后门有一垃圾箱,污水横流、臭气熏天、蚊蝇乱飞,严重影响环境”。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的崆峒区西寺街农行家属院后门垃圾斗主要用于收集该家属院及其周边居民、沿街商业门店生活垃圾,由崆峒区环卫处确定专人管理,每天对垃圾斗进行清理。进入夏季后,由于气温较高,垃圾堆积腐败变质,气味难闻,加之部分瓜果蔬菜商贩将变质的果蔬倒入垃圾斗,产生的污水渗漏至路面,给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崆峒区执法局立即进行整改。一是安排环卫处对垃圾斗和地面全面清洗,消除臭味;二是要求环卫处加强管理,加大垃圾斗的清运频次,及时清洗斗点地面,减少臭味;三是加强该区域门店垃圾清运收集,增加循环垃圾收集车上门收集垃圾的频次,避免因垃圾收运不及时、不到位产生环境污染问题。

交办编号:1330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泾水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在崆峒区水源地韩家沟内开设工厂,生产产生的废料、废水以及生活垃圾排放至水源地,严重影响水源地的环境”。

查处情况:经调查核实,韩家沟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无工厂,投诉反映的“崆峒区泾水源有限责任公司在崆峒区水源地韩家沟内开设工厂”实为平凉泾水源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纯净水生产线项目。该公司纯净水生产线项目位于崆峒镇韩家沟水厂院内(该水厂院内建设有自来水生产线和纯净水生产线各一条)。项目于9月21日取得环评批复,10月开工,5月竣工,7月组织开展了自主竣工环保验收并通过验收。该项目开工建设时位于原养子寨二级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4月,省政府以《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调整和划定平凉市部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甘政函〔〕48号)文件对崆峒区养子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调整,新划定了韩家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按照最新的水源地保护区批复范围,韩家沟水厂和该纯净水生产线项目位于韩家沟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下游,均不在养子寨和韩家沟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该公司生产产生的废塑料瓶等废料交由林勇废品收购站定期收购处理。生产产生的废水达到有关标准限值,并全部接入城市污水管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厂区垃圾桶内,由环卫处每日进行收集清运。

交办编号:1331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索罗乡姚王村王敬堂养牛场,牛粪乱堆乱放、蚊蝇乱飞,拉运牛粪时牛粪遗洒至街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的索罗乡姚王村王进堂养牛场位于索罗乡张树村红星社,占地面积3300平方米,现养殖肉牛65头、羊200头,该养殖场配套建设有粪便堆积场和尿液化粪池,并定期用三轮车将养殖粪便运至农田施肥。现场核查发现,该养殖场将粪便堆积至养殖场后的农田内,未及时清运,影响了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且在平时清运粪便时,车辆未落实防撒漏措施,存在牛粪遗洒至街道的问题。

针对投诉反映的问题,索罗乡政府立即进行整改。一是督促养殖场负责人对堆积的粪便进行清理,清运时对三轮车上下覆盖塑料篷布,防止洒落地面,目前堆积粪便已全部清理完毕。二是对养殖场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加强场区管理,做到粪便日产日清,及时清运至田间覆盖填埋处理,不得影响周边群众生活环境。三是要求在清运粪便时做好防撒漏措施,防止遗撒污染环境。

交办编号:1332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崆峒区四中巷美食城东、西门口及市场内,每天污水横流,垃圾遍地,臭气熏天”。

查处情况:投诉反映的四中巷市场餐饮区位于崆峒区西城居民聚集区,1999年投资修建,2000年9月建成,现有餐饮经营门店100间,简易摊位12个,该餐饮区由新世纪物业服务集团公司负责管理。现场检查发现,投诉污水问题在该餐饮区东出口位置,该区域部分路面混凝土破损、坑洼严重,导致污水积存,夏季气温过高,产生臭味。同时,部分餐饮区经营户“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物业公司保洁清理不及时,存在生活垃圾乱扔问题。

针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崆峒区住建局立即督促进行整改:一是现场督促新世纪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对餐饮区破损、坑洼严重的混凝土段路面全部拆除,重新平整硬化,对该区域环境卫生清扫,对整个区域路面清洗;二是崆峒区执法局、西郊办事处组织人员对经营门店进行环境卫生保护宣传教育,要求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乱扔垃圾;三是要求新世纪物业服务集团公司加强日常清扫保洁,建立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定期对隔油池、污水管网巡查清掏,确保不发生路面积污、管网堵塞等现象;四是由崆峒区市场监管局加强该区域商户监督管理,严禁乱倒垃圾、乱泼污水,确保规范经营。

交办编号:1337

交办问题:群众反映“崇信县新窑镇华煤集团新窑煤矿洗煤厂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未认真进行环境评价,环评报告形同虚设,且产生的噪音、灰尘严重影响附近住户居住,污染环境。2.该煤矿在海盛商贸有限公司修建的住宅楼地底下挖采煤通道,造成地面下陷围墙倒塌,房屋裂缝,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

查处情况:1.关于反映的“崇信县新窑镇华煤集团新窑煤矿洗煤厂未认真进行环境评价,环评报告形同虚设”的问题,经调阅该选煤厂环评、环评批复及环保竣工验收文件,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于编制完成,编制内容及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通过专家评审。项目在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通过了环保竣工验收。因此,该问题不属实。

2.经现场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该企业所产生的噪音、灰尘影响附近住户居住,污染环境问题属实。新窑煤矿始建于1969年,矿区东南面和西南面为原崇信县水泥厂和陶瓷厂,2户企业破产改制期间将厂区用地拍卖给部分私人住户居住和海盛实业公司经营,造成该矿选煤厂距新窑街道振兴桥西侧居民直线距离41米,企业生产和运煤车辆行驶过程中产生的噪声、灰尘对海盛商贸有限公司及周边居民有一定影响。8月1日,联合调查组走访新窑煤矿周边群众7户,通过询问调查,近年来,新窑煤矿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厂区煤堆苫盖、洒水抑尘、雾炮降尘、噪声隔离防护、运煤车辆轮胎冲洗、平顶苫盖等粉尘、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落实到位,每天安排保洁人员定时清扫垃圾、煤尘,每隔1-2小时洒水降尘1次,落实了噪音防治措施,选煤厂生产时产生的噪音和以前相比明显降低,日常生活基本不受影响。

3.经现场勘查,海盛商贸有限公司住宅楼地面、墙面有轻微裂缝现象。经比对新窑煤矿最新井上下对照图,海盛商贸有限公司修建的住宅楼位于新窑煤矿+845水平车场上部,该巷道净断面高4米、宽5.5米,垂直深度约488米,没有冒落现象;距住宅楼东侧最近的3512工作面采空区最短水平距离210米(该工作面于4月12日至8月8日开采),距西侧最近的4502工作面采空区最短水平距离260米(该工作面11月25日至7月26日开采),中间为井底车场保安煤柱,未进行任何开采。据此,信访投诉中反映“海盛商贸有限公司修建的住宅楼地面下陷围墙倒塌,房屋裂缝,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是否由于新窑煤矿采动影响造成,已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待鉴定报告出具后,根据鉴定结果提出处理意见。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一是崇信县责令县自然资源局聘请资质单位对华煤集团新窑煤矿井下采煤是否造成海盛商贸有限公司修建的住宅楼地底下挖采煤通道,造成地面下陷围墙倒塌,房屋裂缝,威胁人身和财产安全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提出下一步处理意见。二是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该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规范运行、达标排放。三是责令市生态环境局崇信分局立即对新窑煤矿生产期间噪声、废气排放进行检测,依据监测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四是责成县工信局和商务局、工业集中区、发改局、新窑镇政府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企业不断强化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五是责成新窑煤矿联系环评编制单位对选煤厂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进一步明确和改进提高污染防治设施。六是责令新窑煤矿进一步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规范运行,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严格落实运煤车辆冲洗、苫盖等管控措施,加大煤场及周边道路煤尘清扫力度。七是责令新窑煤矿尽快开工修建封闭式储煤棚,在封闭式储煤棚未建成前对煤场所有存煤全部进行苫盖防尘。

本内容不代表本网观点和政治立场,如有侵犯你的权益请联系我们处理。
网友评论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网站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