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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 山大 兰大等多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啦!

时间:2018-11-20 16:4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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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 山大 兰大等多所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公布啦!

教育部今年1月印发《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也称“强基计划”),今年是强基计划实施元年,不少考生和家长对于,有关哪些考生可报考强基计划、强基计划将如何考核和录取、通过强基计划被录取的考生培养方式与其他类型招生计划又有何不同……这些问题都是格外关注。

经过近4个月的等待,这些谜团随着5月6日武汉大学、山东大学、兰州大学、南京大学等高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的公布渐渐揭晓,而高校强基计划的大幕也随之正式拉开。下面就随天津新文达中小学小文一起来看看各校招生简章吧!

武汉大学

| 招生对象

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

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以上的考生。

| 招生专业及计划

结合学校相关专业优势与办学特色,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哲学、汉语言文学(古文字学方向)、历史学、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8个,招生规模为150人。各专业招生计划及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如下:

| 招生省份

武汉大学强基计划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招生,详细分省招生计划以武大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公布为准。

| 报名时间

5月10日10:00至30日12:00前登陆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 限报要求

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我校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 个专业。

| 选拔程序

网上报名——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参加校测——录取

| 入围倍数

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之上的,按照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以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考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我校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4倍的名额。

| 校测项目

体育测试:中长跑(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和立定跳远两项,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

综合能力测试:考核方式由各专业从笔试、面试、实践操作等三种方式中选择(不超过两种),其中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实践操作主要考查学生动手能力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100分。

| 录取办法

以考生综合成绩为依据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山东大学

| 报考条件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以下同)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理工类)或40分(文史类)。

第二类:相关科学领域有突出才能。高中阶段在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招生专业和计划

| 选拔程序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参加校测——确定录取名单

| 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30日考生登录山东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 限报要求

考生最多可报考我校4个专业志愿,并可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剂。不能兼报其他高校。

| 入围倍数

4倍

| 校考安排

8月3日前组织学校考核(以下简称“校考”),包括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笔试和面试方案

笔试为综合试卷,满分100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满分100分。

2。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

我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综合素质档案进行审查,作为校考的重要参考。

3。体质测试方案及成绩使用方法

我校组织考生进行体质测试,测试内容:50米跑和立定跳远。测试结果不计入校考成绩,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校考成绩折算

校考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换算成百分制)*85%+校考成绩*15%

第一类考生,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进行专业分配,专业间无分数级差。

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予以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入学后不允许转专业。

兰州大学

| 报考条件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

第二类:五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

| 招生专业及计划

| 选拔程序

报名——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确定入围校考名单——参加校测——确定录取名单

| 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5月30日登录强基计划报名系统,按报名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 限报要求

限报一个高校,一个专业,报名时间内未确认报名志愿的,报名无效!

| 入围倍数

3倍

| 校测项目

1.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专业能力、创新潜质以及综合素质等。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和面试情况综合评价给出面试成绩。

2.体育测试内容:(1)实心球投掷。(2)坐位体前屈。(3)立定跳远。

| 成绩折算

综合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满分值)×85+(面试成绩/面试满分值)×15

| 录取办法

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体育素质测试成绩。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录取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确需转专业的,在强基计划专业内进行调整。

南京大学

| 报考条件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高考总成绩达到本科一批控制线以上。

第二类:五大学科竞赛二等奖以上。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5月10日至31日24:00,考生可登录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完成网上报名。

| 限报要求

不能兼报其他高校,第一类考生不超过3个专业志愿,第二类考生只能在符合报名条件的竞赛科目所在专业组中填报1个专业。

| 南大考核

1.体育测试。项目为50米跑、立定跳远,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未参加测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综合测试。测试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测试项目包括笔试和面试,分别按照60%和40%记入南大考核成绩。

| 录取办法

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折算成100分)×85%+南大考核成绩(折算成100分)×15%”合成的考生综合成绩进行录取。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依据招生计划分专业划定录取分数线。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中山大学

| 报考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

| 招生专业

| 招生省份

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和宁夏

| 报名时间

5月9日至31日考生可登录中山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 限报要求

不得兼报其他高校,考生可填1-3个专业志愿,并填报是否服从调剂。

| 入围倍数

4倍

| 校测项目

面试和体质测试

|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折算成百分制)×85%+我校考核成绩(百分制)×15%

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和在相关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专业和名额,按照“分数优先(综合成绩),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我校考核成绩、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中国海洋大学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有强烈的生物科学专业兴趣和吃苦耐劳的精神,符合专业招生体检要求,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领域科学技术工作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不低于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线上4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4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

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对于高中期间获得全国中学生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划定的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可直接获得入围学校考核资格。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学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为生物科学专业,招生计划数为 30人,拟面向招生的省(区、市)包括: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具体分省招生计划数见报名系统。

生物科学专业在北京、山东和海南三地的选考科目要求均为:化学、生物、物理(3门科目考生选考其中一门即可报考)。在上述其他省(区、市)仅招收理工类考生。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于5月11日至31日登录中国海洋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学校数量限定为1所,不可兼报其他高校。

(二)入围校考办法

7月26日前,对于第一类考生,依据考生高考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4倍确定各省入围高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全部入围)并公示入围标准。对于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三)学校考核

学校拟于7月28日至8月4日期间举行考核,考核包括面试和体育测试两部分。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测试全程录音录像。

1-面试 >>

着重考查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思维、专业志向以及兴趣特长,综合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组织专家根据《中国海洋大学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使用办法》有关规定将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参考材料使用。

2-体育测试 >>

进入考核环节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测试。测试内容包含:BMI体重指数(测试身高和体重)、肺活量、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每个项目满分为100分,测试得分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版)中对应项目高三年级组标准为准,体育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作出相应调整。如有变动,届时会另行通知。

(四)录取办法

1-综合成绩折算办法 >>

综合成绩构成:学校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15%+高考成绩(按满分100分折算)×85%。

2-确定录取名单 >>

对于第一类考生,学校将根据考生所在省份强基计划的招生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排序依据依次为:学校考核成绩、高考总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

对于第二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同省份第一类考生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录取。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招生计划审定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并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于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并公示录取标准。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一)本硕博衔接培养方案

实施 “本硕博”衔接式的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前3年主要进行通识教育、学科教育和科研训练,达到学业标准的学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中间2年,主要开展研究生专业教育和科学研究;后4年为博士培养阶段,期间含有1年国际合作培养经历。

(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补入办法

专业将分别在本科阶段一、二年级末对学生进行动态调整,不适合将基计划培养模式的学生转出班级,进入普通班继续学习。同时,通过有关程序,在一、二年级本科学生中选拔成绩优异、科研能力表现突出的学生补充进入强基计划。

本科阶段三年级末,经考核认定不具备强基计划培养潜质的学生,分流至普通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其他学生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最新相关政策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

在研究生阶段第二学年,按照学校和学院相关工作实施细则等规定,经专家工作组考核未通过的学生退出“本硕博”衔接培养模式,按照普通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进行培养。

(三)其他激励机制

1.结合教育部有关政策,通过校内“本硕博”衔接机制,努力扩大达到强基计划学业标准的本科学生免试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的比例;结合国家公派出国政策支持,优先选拔强基计划学生出国完成博士学位。

2.设立“强基”专项奖学金,奖励在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设立“出国(境)访学奖学金”,支持学生赴国(境)外短期访学(课程学习)、国(境)外短期科学研究或科研训练、参加国(境)外高水平学术会议、国(境)外高水平暑期学校。

3.为每一位学生建立“成长档案”,跟踪学生成长情况。建立毕业生信息反馈机制和人才成长数据库,根据质量信息和反馈信息持续改进学生培养工作;依托学校专业评估、学生学习体验调查、教学督导、课程评估和教师帮扶等机制,实现学生培养工作的质量管理和自我评估。

4.学校将采取有效措施,调动广大教师投入强基计划学生培养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荣誉感。具体包括:对强基计划选聘的师资在课酬、绩效等方面单独制定政策,在评奖评优、职称评聘等方面予以倾斜,激励教师在授课、教学改革、教材编写、学生学业指导、科研训练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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