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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会被开除公职 家长们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时间:2022-08-24 18:3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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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会被开除公职 家长们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近些年,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问题比较突出,滋生了一些不良现象。学校为了提高知名度和升学率,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部分教师采取“上课不讲下课讲、校内不讲校外讲”的方式,诱导学生参加课外辅导班,谋取高额收益。不仅增加了学生的学习负担,加剧了应试教育的不良竞争,同时也损害了教师形象和教育环境。广大家长和民众十分反对,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否合法合规呢?

教师有偿补课,指的是教师以中小学生为对象,以获取经济利益或额外报酬为目的,从事课外辅导、补习的有偿服务行为。《教育法》、《教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学校的办学行为、收费规范、教师的职业道德、岗位职责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教师有偿补课既不合法,也不合规。

6月29日,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首次明确规定禁止中小学和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构成有偿补课的情形共6种:

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违反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6月5日,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全市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由所在学校予以通报批评,责令停止违规行为,写出书面检查并清退违规所得,当事人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合格以上等次,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职称岗位晋升、干部提拔,并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对违反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

廉洁从教是教师最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有偿补课有损于教师形象,违背了职业道德要求。部分教师名利熏心,学校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规范教育环境。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虽然违法违规,但不至于一经查实就开除公职,撤销教师资格。只有情节恶劣的,社会影响特别严重的,才会撤销职务、开除公职、解除聘用合同。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一旦被查实,职业生涯基本终结。

从教师有偿补课中我们还能发现一些问题,要想杜绝有偿补课现象,还需要提高中小学教师待遇,全面实现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足额核定教师绩效工资。特别是对于边远艰苦地区、乡镇地区的基础教育工作人员,教育部门、财政部门应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教师待遇,提升教师社会地位。

有的家长对此很气愤:教书育人是教师的义务和职责,国家给了他们那么高的待遇,为什么还要提高教师工资水平?

稳步提高义务教育教师待遇,既是时代发展的需要,也是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提升教学质量的明智选择。只有在提升待遇的基础上不断规范教师、学校的教学行为,才能更好地杜绝这种不良现象。既然教师有偿补课违法违规,那么教师无偿补课也是不可能的。无偿补课虽然能得到家长的广泛认同,但广大的中小学教师却不一定乐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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