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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的养育之恩能否抵消害死亲生父母的仇恨?

时间:2020-10-10 21:2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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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父的养育之恩能否抵消害死亲生父母的仇恨?

最近有一部非常火的网络热播剧《听雪楼》,剧中有一神秘帮派叫“南海龙家”,龙家有一道长达20多年的追杀令,追杀对象为一对母女。母女二人为探究原因,历经艰辛。最终,终于查明,原来被追杀的母亲竟是龙家家主青崖的亲生母亲,而下达这道追杀令的竟是青崖叫了20多年,自以为是亲生母亲的养母。为了吸引观众,剧情必定是百转曲折。而现实中,确发生了一件比这更曲折离奇的事情。

小峰,从记事起就没见过自己的母亲,村民和同学们对他的身世有过诸多猜测。小峰也多次追问过父亲,自己的母亲到底是谁。父亲总是轻描淡写,未告知实情,导致小张一度非常自卑。

突然,到了的某一天,民警对小峰的父亲张某进行了调查。发现张某涉嫌一起故意杀人案件,张某与警方锁定的犯罪嫌疑人非常像。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张某年轻的时候,略懂些医术,是一名游医。2000年,张某在湖北与河南交界的地方偶然结识了陈氏夫妇。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某与陈氏夫妇之间的关系逐渐熟络起来。张某经常暂住在陈家,陈某夫妇为人热情,每次张某借住,陈氏夫妇都会热情招待,还介绍村子里的病人给他诊治。

但是,陈氏夫妇做梦也想不到,他们的好心却为自己带来了灭顶之灾。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张某一直想要一个儿子为自己养老。而陈某夫妇正好有一个聪明可爱的儿子,于是张某便滋生了据为己有的邪恶念头。也许,在张某选择与陈某夫妇接触时,阴谋已经开始了。

于是,在某个晚上,张某在与陈某夫妇共进晚餐之后,借机将两人分开。张某先是给陈先生治腰,趁陈先生不备,用砖块和锄头将其残忍杀害。就在他准备带走小峰的时候,被小峰母亲发现,双方进行殊死搏斗,陈某又将小峰母亲杀死。

在犯下血案之后,张某悄悄的抱走了小峰,并抚养了。本以为可以这样瞒天过海,实现小峰为其养老的目的。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时隔10多年之后,警方还是将张某的罪行挖了出来。原来,张某并不是小峰的亲生父亲,而是杀死小峰父母的仇人。

无疑,张某必然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本案,张某用砖块和锄头将陈某夫妇杀死,属于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故意杀人罪性质恶劣,后果严重,是我国刑法中少数的判处死刑的罪名之一。张某的杀人行为不存在较轻情节,因此,张某面临的将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或者死刑的处罚。

那么,张某悄悄带走小峰的行为,是否涉嫌其他犯罪呢?

小峰被带走时,年仅2岁。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了拐卖儿童罪,本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而本案张某,不是以出卖为目的,是以给自己养老为目的,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了收买被拐卖儿童罪,本罪是指行为人以货币或其他财物换取他人拐卖的儿童。本案张某,未以货币或者财物换取小峰,而是悄悄带走,未涉及交易,不构成本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了拐骗儿童罪,本罪要求使用欺骗、利诱或者其他手段使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收养或使唤、奴役等。

本案中,张某将小峰父母杀死后,为了收养带走了小峰。也可以说,为了拐骗小峰,采用了将小峰父母杀死的方法,其手段本身造成了更严重的犯罪后果。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包括他人的生命权益。也就是说,如果说行为人采用的欺骗、利诱行为仅使未成年人脱离了家庭,不构成其他犯罪,应当按拐骗儿童罪处理。但如果行为人使未成年人脱离家庭的同时,还侵犯了其他法益,如他人的生命健康权,是不能被本罪吸收的。

人心是这个社会上最险恶、最难测的东西。无论张某最终得到什么样的法律处罚,都是罪有应得。有网友评论“这孩子要疯了……”是啊,无辜的小峰将如何面对以后的生活呢……一面是对自己有生育之恩的亲生父母,一面是对自己有养育之恩的养父,而他正是杀害自己亲生父母的凶手。人非草木,孰能无情,的养育之恩能否抵消杀害父母之仇恨,也许,只能靠时间来回答。

《听雪楼》中的龙家家主青崖最终原谅了他养母犯下的罪与错。而现实生活中,小峰会如何选择呢?

律视微言,听律师讲生活中的法律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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