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专家严格评审并报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理事会、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及市委宣传部批准,现将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度立项资助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9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基金管理中心将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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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文化艺术基金管理中心
11月11日
附件
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度资助项目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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