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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下午,博白县法院沙河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让一对积怨已久的夫妻好聚好散。
简要案情
原告刘某(女)与被告叶某某(男)于登记结婚,婚后共同生育一女儿。原告以夫妻性格不合,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为由诉至博白县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调解中,双方一见面便一言不合发生争执,主办法官冯良志及时制止,让双方当事人冷静下来,并分头对他们做疏导工作,了解他们的想法。冯法官在认真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后,了解到双方都同意离婚,只是对小孩的抚养问题存在分歧。冯法官便以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耐心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双方同意由被告抚养小孩,被告提出原告每月支付1500元的抚养费,原告则认为被告提出的抚养费过高,只愿每月承担800元。双方为此情绪再次激动起来,争执不休。冯法官只好再次将双方分开进行调解,继续对他们释法析理,从对孩子的人文关怀、健康成长以及当地的生活水平等方面对双方进行协调。
最终,双方当事人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同意离婚,婚生女儿由被告抚养,原告每月支付800元的抚养费,并享有对女儿的探视权。
编辑:陈莹 江秀萍
审核:秦福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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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夫妻离婚起争执 法官调解促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