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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

时间:2024-07-02 19: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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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

8 森林采伐

根据林场经济发展实际和历年来采伐实际,结合林场资源情况,利用森林采伐限额计算软件,采用林分生长收获模型方法计算林场理论采伐量,并结合林场实际科学论证规划最佳采伐量。最佳采伐量应小于理论采伐量,且应小于国家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根据确定的最佳采伐量情况,逐一将各类型采伐落实到小班,按林分科学采伐要求,优先安排急需采伐小班,且各采伐小班采伐量应略小于或等于最佳采伐量,要求年度采伐量应尽可能均衡。

8.1确定合理年伐量

8.1.1测算范围。森林合理年采伐量的测算应包括编案单位内所有胸高直径大于5cm林木的采伐,分别公益林、商品林两大森林类别进行测算。

8.1.2采伐类型。森林合理年采伐量的测算分为以下采伐类型进行测算:

8.1.2.1主伐:主要指用材成熟林的采伐利用,包括择伐、渐伐、皆伐等不同采伐方式;

8.1.2.2 抚育采伐;主要是对中幼龄林的经营性间伐、疏伐、卫生伐等;

8.1.2.3 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主要是对退化中幼龄林进行的皆伐、择伐性改造、修复性采伐等;

8.1.2.4 更新采伐:主要是对生态公益成熟功能处于下降状态的公益林进行的更新性质的采伐;

8.1.2.5 其他采伐:对经济林、薪炭林、疏林地、散生木等进行的采伐。

8.1.3测算指标。森林合理年采伐量的测算一般分别森林经营类型确定主要测算技术经济指标,在森林经营类型设计时应同时提出系列指标,包括:

8.1.3.1 采伐年龄:根据《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和《江西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有关要求确定;

8.1.3.2 龄级与龄组:根据主林层优势树种(组)的平均年龄确定,执行《森林资源规划设计调查主要技术规定》和《江西省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操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8.1.3.3 生长率:使用适用于当地的森林生长率表、生长过程表或森林资源档案变更允许使用的生长率;

8.1.3.4 出材率:使用适用于当地的立木出材率表、收获表,或分别树种、采伐类型根据近5年实际出材水平综合确定。一般杉木为70%,松木为65%,阔叶树为60%;

8.1.3.5 间伐起始年、间隔期与间伐强度:依据森林经营类型表确定;

8.1.3.6 回归年、择伐周期与采伐强度:主要针对异龄林经营,依据森林经营类型表确定。

8.1.4测算原则。森林合理采伐量的测算应遵从以下基本原则:

8.1.4.1 用材林年采伐消耗量应低于年生长量;

8.1.4.2 经理期末林分单位蓄积量应高于经理期开始时的林分单位蓄积量;

8.1.4.3 回归年或择伐周期不应少于1个龄级期;

8.1.4.4 不提前主伐未成熟森林;

8.1.4.5 年采伐量保持适当稳定,使森林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

8.1.4.6 将森林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8.1.5测算方法。按照森林采伐有关技术规程、国家和江西省“十三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编制方案的要求,根据林场森林资源现状,使用国家林业局开发并统一下发全国各地使用的 “十三五”期间合理年伐量测算软件,采用“模拟计算法”对一般用材林主伐、公益林更新采伐合理年伐量计算。

8.1.6合理年伐量确定。编案单位测算的各种年采伐量之和是确定合理年采伐量的基础,通过对测算的合理年采伐量与生长量、上期采伐量比较,以及不同采伐类型之间比较,结合国家、地方的林业产业政策、企业经济状况、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市场需求、环境承受力等各种制约因素,根据经营单位的经营能力、后备资源等方面实际,选择不同的决策优化方法确定森林合理年采伐量。合理年采伐量应按规划前期、后期分别森林采伐类型分解。

8.1.7竹林采伐量。竹林采用龄级择伐方式,常用总体测算法计算其年采伐量,主要测算参数有总株数、可采率、成熟龄等。

8.2伐区生产规划

8.2.1选择采伐小班。依据森林资源调查与补充调查成果,筛选适宜采伐的森林小班,分别经营区按森林类别—林种—森林经营类型和采伐类型进行采伐小班筛选与组织。

8.2.2伐区配置。

8.2.2.1 按照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发挥现有道路、生产条件,选用合理工艺流程,降低生产成本的要求,合理进行伐区配置;

8.2.2.2 所有需要采伐作业的小班按一定规模组织为不同的伐区,一般在山区按沟系组织伐区,在丘陵和平原区按道路系统组织伐区,同一伐区一般安排在一个年度或季度作业;

8.2.2.3 根据确定的合理年采伐量,以伐区为单位进行作业顺序安排,规划各年度的采伐地点、面积与采伐量。

8.2.3木材生产。依据林分材种出材率和年合理采伐量,按采伐类型测算各年度的木材产量与材种结构。

8.2.4采伐工艺设计。根据各年度的伐区配置、木材生产规模等,进行木材的采、集、运、贮、造材、加工与利用及其相应的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9 森林培育

根据小班资源情况和经理期小班采伐情况,合理安排造林、抚育、封育、低改等森林经营措施,各年度造林、抚育规模尽可能较均衡。针对主伐、更新采伐和低产低效林改造作业小班,应进行迹地造林规划。

9.1 造林

9.1.1造林对象。一般分别下列四种地类进行造林规划设计:

9.1.1.1 无立木林地。包括采伐迹地(原有迹地、新增迹地)、火烧迹地;

9.1.1.2 宜林地。包括宜林荒山荒地、宜林沙荒地;

9.1.1.3 规划用于林业和生态建设的退耕地和其他退出土地;

9.1.1.4 村旁、宅旁、路旁、水旁等“四旁”边际土地。

9.1.2造林方式与措施。一般分别下列二种造林方式进行造林规划与技术措施设计:

9.1.2.1 人工造林。一般用于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生物质能源林,以及需要采取人工措施建设的生态公益林等,按照GB/T 15776的技术规定结合相关森林经营类型设计,进行系列造林技术措施。

9.1.2.2 封山育林。一般用于发展防护林、特用林等生态公益林,按照GB/T 15163的技术规定结合相应的森林经营类型设计,进行不同森林经营类型的措施设计,重点是封育类型、成林年限、封禁措施、人工促进措施等。

9.1.3造林任务。规划本经理期造林任务主要有以下几个程序:

9.1.3.1 依据森林资源调查、造林补充调查等成果,选择适宜造林的小班,明确小班的地类、现有植被状况、立地条件等,“四旁”等边际土地可以按带、块调查、编号;

9.1.3.2 每个造林小班依据相关技术规程配置适宜的森林经营类型,明确发展的林种、主要树种、造林方式、密度、幼抚措施等技术要点;

9.1.3.3 按照森林类别—功能区(林种区)—经营类型—造林地类—造林方式—造林模型的规划层次统计造林任务,林种、树种结构等与经理期经营目标差异较大时,应对每个小班设计的森林经营类型进行适当调整;

9.1.3.4 根据编案单位经济状况、经营能力,以及经理期内国家、地方各项生态工程规划,确定本经理期的总造林任务,以及不同地类、不同方式的造林任务。

9.1.4造林组织与年度安排。造林规划任务的生产组织与年度任务安排要求:

9.1.4.1 所有造林小班按一定规模相对集中地组织为不同的造林作业区,同一个造林作业区一般安排在一个年度作业;

9.1.4.2 根据生态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造林作业准备情况,以作业区为单位进行作业顺序安排;

9.1.4.3 依据本经理期总体经营目标和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状况、经营能力等,将造林任务分解到前期、后期和各年度,前期各年度应明确具体的造林作业区。

9.2抚育

9.2.1抚育类型及实施对象。森林抚育措施可分为定株、透光、间伐、修枝、水肥管理、卫生清理等主要措施类型,每类抚育措施的实施对象或实施条件差异较大,参照GB/T 15781、LY/T 1646等确定,一般:

9.2.1.1 定株抚育:主要适用于飞播造林、封山育林、萌芽更新林和初值密度大的人工林,在初期郁闭成不林时,每个造林穴(株)保留一株壮苗或幼树,其他辅助树木视对保留幼树的影响程度一次或分批砍除,不同树种或森林类型的保留密度按相关技术规程确定,结合森林经营类型表设计。

9.2.1.2 透光抚育:适用于所有郁闭度大于0.8以上的幼龄林。在森林即将进入树高高速生长前、营养空间开始竞争、林木开始分化时进行,应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措施设计,重点明确作业年龄、抚育方式、抚育强度、保留密度等指标。

9.2.1.3 生长抚育:生长抚育主要采取定期间伐、疏伐的方式,适用于所有郁闭度大于0.7以上的森林,在林木分化加剧、胸径连年生长量明显下降时进行,一般到成熟封育前实施多次抚育间伐。应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措施设计,重点明确起始间伐龄、间隔期、间伐方式、间伐强度、保留密度等指标。

9.2.1.4 修枝抚育:主要适用于培育经济林、自然整枝困难的中大径用材林,通过修枝人为的“助、减、缓”等技术措施调节、控制通风与透光,给树木生长发育创造适宜条件。修枝可以与抚育间伐同时设计、同时实施,重点明确修枝方法、修枝季节、修枝强度等指标。

9.2.1.5 卫生清理:一般在遭受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火灾及雪压、风倒、风折等自然灾害的林分中进行,伐除已被危害、丧失培育前途的林木。

9.2.1.6 水肥管理:一般适用于工业原料用材林、速生丰产林、竹林、经济林等培育,通过浇水、施肥、松土等措施,改善林地地力状况,增加林木生长潜力。应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按相关技术规程进行措施设计,重点明确作业时间、施肥类型、施肥量等指标。

9.2.2抚育任务规划。规划本经理期森林抚育任务主要按以下程序:

9.2.2.1 依据森林资源调查等资料,对所有森林小班进行抚育条件分析与评价,选择经理期内需要抚育作业的小班;

9.2.2.2 明确每个抚育作业小班适宜的抚育措施,以及主要抚育技术指标;

9.2.2.3 按照森林类别—功能区(林种区)—经营类型—抚育措施的规划层次统计经理期内的抚育任务,以及不同抚育措施的任务;

9.2.2.4 根据编案单位经济状况、经营能力、抚育紧迫性,以及经理期内国家、地方各项生态工程规划,确定本经理期的森林抚育任务,以及不同抚育措施的经营任务。

9.2.3抚育组织与年度安排。森林抚育作业组织与年度任务安排要求:

9.2.3.1 所有需要抚育作业的小班按一定规模组织为不同的抚育作业区,一般在山区按沟系组织作业区,在丘陵和平原区按道路系统组织作业区,同一个作业区一般安排在一个年度或季度作业;

9.2.3.2 根据生态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抚育紧迫性、作业准备情况,以作业区或小班为单位进行作业顺序安排;

9.2.3.3 依据本经理期总体经营目标和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状况、经营能力等,将抚育任务分解到前期、后期和各年度,前期各年度应明确具体的作业区或作业小班。

9.3低产低效林改造

9.3.1改造措施及实施对象。

9.3.1.1 低产林改造。主要针对用材林中的退化森林,一般采取皆伐改造、择伐改造、补植改造和综合改造等措施,其改造对象和具体技术措施参照LY/T 1560-1999等技术规程进行设计。

9.3.1.2 低效林改造。主要针对防护林、特用林等公益林中的退化森林,一般采取择伐改造、补植改造、效应带改造等措施,其改造对象和具体改造措施参照GB/T 18337.3。LY/T

9.3.1.3 疏林地改造。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的疏林地应作为主要改造对象优先安排改造。一般不适地适树形成的疏林地以皆伐改造和综合改造为主,其他原因形成的疏林地一般以补植改造为主。

9.3.2改造任务规划。规划本经理期退化森林改造任务主要按以下程序:

9.3.2.1 依据森林资源调查等资料,参照相关技术规程,对所有森林小班进行质量评价,筛选出符合低产、低效林条件的小班;

9.3.2.2 明确每个改造作业小班适宜的技术措施,以及主要技术指标;

9.3.2.3 按照森林类别—功能区(林种区)—经营类型—改造措施的规划层次统计经理期内的改造任务,以及不同改造措施的任务量;

9.3.2.4 根据编案单位经济状况、经营能力,以及经理期内国家、地方各项生态工程规划,确定本经理期的退化森林改造任务,以及不同改造措施的任务量。

9.3.3改造组织与年度安排。低产低效林改造作业组织与年度任务安排要求:

9.3.3.1 所有需要改造作业的小班按一定规模组织为不同的改造作业区,一般在山区按沟系组织作业区,在丘陵和平原区按道路系统组织作业区,同一个作业区一般安排在一个年度或季度作业;

9.3.3.2 根据生态要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及改造紧迫性、作业准备情况,以作业区或小班为单位进行作业顺序安排,一般优先安排疏林地改造;

9.3.3.3 依据本经理期总体经营目标和森林资源状况、经济状况、经营能力等,将改造任务分解到前期、后期和各年度,前期各年度应明确具体的作业区或作业小班。

9.4木材战略储备林规划。根据江西省木材战备储备林建设规划,说明林场木材战备储备林建设规模与分布,以及建设措施。

9.5森林可持续经营典型模式。依据现代林业发展理论、近自然林业理论和生态系统经营管理理论,以示范林为载体,对林场主要森林类型进行森林可持续经营管理模式设计。

10 非木资源经营

根据林场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规划,确保规划可行且操作性强。

10.1油茶林经营

对油茶林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林场应针对油茶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明确建设内容与规模,以及推进林场油茶产业发展方面的内容。

10.2其他经济林经营

根据林场实际情况,对油茶林以外经济林进行规划,如某类经济林规模较大,在林场经济发展中具有较大作用,则应进行单项规划,如果木经济林、药用经济林经营规划。

10.3毛竹林经营

对毛竹林面积达到一定规模的林场应针对毛竹产业发展进行规划,明确建设内容与规模,以及推进林场毛竹产业发展方面的内容。

10.4松脂采集与加工

对松木资源较丰富,特别是湿地松资源较多的林场,结合松树资源发展规划要求,进行松脂采集与加工规划,明确松脂采集小班、采集规模,测算采集与加工收益等。

10.5生物质能源林培育

可分为木质能源林和油料能源林两种类型。油料能源林经营应与国家、区域生物质能源林发展规划相衔接,充分考虑就近加工的条件和能力,因地制宜地选择可商业性开发的树种,规划经营规模。木质能源林经营应重点考虑当地居民生活能源的需求及发展趋势,也可根据当地生物质电能源生产的原料需求发展木质能源林培育基地。

10.6林下资源培育利用

林下资源的培育利用规划应以现有成熟技术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分析林下资源原料自给率及来源、产品竞争能力、市场占有率,规划利用方式、程度、产品种类和规模。在保护和利用野生资源的同时,积极进行人工定向培育,提高产品产量与质量,延长产业链,增加林产品附加值。

11 森林旅游规划

11.1风景林保育

在森林景观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景观资源区划,将有保护价值的森林景观区域区划出来,分别区域实施保育策略:

11.1.1森林景观独特、景观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或景观带,应区划为景观重点保育区、景观廊道,实施禁止采伐、限制采伐等保护措施,并规划设计适宜的景观修复、改善措施;

11.1.2森林景观相对丰富、但比较分散的区域,可以结合森林经营规划保育措施,包括限伐观赏树木、变色树木,补植有利于提升森林景观的植物;

11.1.3按景观区(带)统计、汇总森林景观保育任务,并落实到年度。

11.2森林游憩规划

森林游憩规划可以按照景观功能区或森林旅游地类型进行规划,充分利用林区地文、水文、天象、生物等自然景观和历史古迹、古今建筑、社会风情等人文景观资源,开展森林游憩规划:

11.2.1明确森林游憩区的范围、面积与功能分区;

11.2.2确定适宜的游憩项目,一般在森林区可以规划游览、登山、探险、疗养、野营、避暑、狩猎、垂钓、漂流等森林游憩活动;

11.2.3以利用自然景观为主,适度点缀人造景观,规划景区、景点、游憩线路;

11.2.4因地制宜地确定环境容量,以及游人调控措施;

11.2.5适度建设便利服务设施,包括指示标牌、步道、休息廊亭、公厕、观景平台等;

11.2.6有条件的区域规划建设森林公园、风景区等,可单独进行规划设计。

12 森林保护规划

12.1地力维护

地力维护应与营造林措施设计紧密结合,将有利于培肥地力的技术措施贯穿于森林经营的全过程,重点考虑:

12.1.1培育技术,提倡培育混交林和阔叶林;

12.1.2采伐要求,制订土壤水肥保持措施;

12.1.3培肥技术,考虑轮作、休歇、间作种植等措施;

12.1.4防污要求,减少除草剂、化肥、农药等化学制剂的使用。

12.2森林管护

12.2.1森林管护体系

12.2.1.1 经营规模较大、森林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采取集中管护模式,按照林场—分场—工区等层次分层建立管护体系;

12.2.1.2 森林资源较分散的区域,采取承包管护模式,按沟系、林班将森林管护责任承包到户、到人;

12.2.1.3 合作造林、联社造林等森林资源应与联合方明确森林管护责任,采取委托管护等适宜模式;

12.2.1.4 建立森林管护队伍,明确管护员的管护地段、管护时段。

12.2.2重点公益林管护

经营范围内的国家级公益林、地方重点公益林应进行独立的森林管护规划,明确管护范围、面积、形式、人员与责任,并与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直接挂钩。

12.3森林防火

根据当地的气候、森林资源特点和历年森林火灾分布状况以及森林火险等级、现有防火能力等进行森林防火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2.3.1依据森林资源分布、不同树种燃烧特性、人员活动状况等,进行森林火险等级区划、森林防火防控区划,明确重点防火区域(地段)、范围、面积及区域社会经济情况;

12.3.2根据气候、物候和其他相关因子,确定防火期与重点防火巡逻期;

12.3.3防火 “五网”(观察了望网、通讯联络网、巡逻联防网、林火阻隔网、预测预报网) 体系规划;

12.3.4制定森林防火布控与森林防火应急预案;

12.3.5防火组织机构和防火队伍规划;

12.3.6防火装备建设规划;

12.3.7有条件地区可以规划林火利用方案,利用控制火烧技术减少林下可燃物。

12.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根据森林病虫鼠害与病源物种类、危害对象、发生发展规律和蔓延程度、危害等级等情况进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规划,主要内容包括:

12.4.1确定经营范围内的监测对象和防治对策;

12.4.2依据病虫鼠害种类与分布、危害程度和防治方法等因素,进行有害生物防治区划(划分防治区、控制区和安全区等);

12.4.3根据近年来病虫鼠害发生与防治情况、经理期内病虫鼠害预测预报结果以及综合防治能力等因素,规划有害生物防治规模;

12.4.4防治与控制技术措施设计,与营造林措施紧密结合,通过营林措施辅以必要的生物防治、抗性育种等措施,降低和控制林内有害生物的危害,提高森林的免疫力;

12.4.5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系统、监测预警体系、防治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2.4.6森林保护组织机构、森林保护队伍与装备建设规划;

12.4.7 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和疫源疫病防控预案。

13.1集水区管理

应通过森林集水区经营管理规划,将采伐、造林、修路等森林经营活动导致的非点源污染降到最小,规划内容主要有:

13.1.1集水区区划:根据河流、溪流/沼泽等级将经营区按流域分为不同层次或类型的集水区,每类集水区应按照相关经营规程要求,确定容许一次性采伐更新、整地造林、集材道的面积/长度、分布等指标,作为经营决策时的主要限定因素;

13.1.2缓冲区(带)管理:邻接多年性河流、间歇性河流或其他水体(湖泊、池塘、水库、沼泽等)的缓冲性条形地带,应按照《森林采伐作业规程》的要求划出缓冲带,采取特殊的考虑以保护水质为主的管理措施,在培育和采伐更新规划前需要明确。

13.1.3敏感区域管理:坡度大、土层浅薄林地,以及山脊森林、湿生森林、沼生森林、滨河滨湖森林等,应按照公益林的要求进行经营管理。

13.2生物多样性保护

生物多样性富集区域应划为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小区,单独进行规划设计,其他区域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结合森林经营措施进行,规划重点有:

13.2.1重点保留地带性典型森林群落、原始林、天然阔叶混交林;

13.2.2明确区域指示型重点保护物种,通过指示物种栖息地的保护有效维护物种、遗传基因多样性;

13.2.3以林班或小流域为单位,确定适宜的树种比重、森林类型比重和龄组结构,保持物种组成的异质性、空间结构的异质性和年龄结构的异质性;

13.2.4注重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关键树种的林木、幼树和幼苗,在成熟的森林群落之间保留森林廊道;

13.2.5对于某些特定物种或生态系统可以规划控制火烧、栖息地改造等措施,满足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特定的栖息地要求。

14 营林设施建设与维护

14.1 种苗生产设施

14.1.1种苗需求量。分别树种、年度测算经理期内的种子、苗木需求量,包括宜林地造林、森林更新、低产低效林改造补植等各项生产任务量的需求量之和。

14.1.2种子生产。森林功能区划出来的种质资源保存区,包括种子园、母树林、林木良种基地等应单独规划,内容主要包括:

14.1.2.1 明确种质资源林的分布、范围、边界、面积,以及近年结实、生长状况;

14.1.2.2 依据GB/T 16621等标准进行森林经营类型设计,明确经理期的主要技术措施;

14.1.2.3 明确经理期的主要经营目标、任务与主要措施,并分解到年度,包括种植、抚育、改造、水费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措施;

14.1.2.4 测算不同树种、品种林木种子每年的生产量、供应量;

14.1.2.5 进行必要的种子晾晒、干燥、储藏、加工等设施、设备规划。

14.1.3苗木生产。依据经理期造林更新和绿化苗木需求量,进行苗圃、采穗圃、采根圃建设与苗木生产规划,内容包括:

14.1.3.1 确定树种、品种、规格的苗木需求量;

14.1.3.2确定现有苗圃设施改造,以及新建苗木生产基地的建设规模、建设选址;

14.1.3.3 每年苗木生产计划;

14.1.3.4 相关配套设施建设规划。

14.2林道设施

林区道路网的建设与维护规划,应以满足集运材、营造林的实际需要为目的,按照LYJ 5104-1998等技术标准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重点包括:

14.2.1确定林区适宜的路网密度、道路网布设;

14.2.2现有林道的改造、维护规划,以及主要养护措施;

14.2.3新建林道的选线(走向)方案比较,建设规划与施工技术要求。

14.3 营林设施

生产用房(工区房、仓库、护林站点)、 临时性贮木场与转运场修建与维护规划应根据林区森林资源分布、木材生产规模与合理流向、贮存与转运现状与特点以及交通衔接等诸因素确定新建、改扩建、维护的贮木(转运)场的数量、位置和规模等。

15森林经营综合评价

15.1 经济运行分析

15.1.1资金投入。主要介绍估算范围、主要经济指标和投资估算。要求:

15.1.1.1 森林经营概算的定额、标准等应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确定,地方已有定额规定的执行当地规定;

15.1.1.2 投资概算采用“细算粗提”的方法分项进行,一般分为:造林更新、森林抚育改造、非木资源培育、森林游憩、森林生态系统保护、营林设施等不同概算项目;

15.1.1.3 投资概算应分解到年度,一般规划前期按每个年度进行分解,规划后期按分期进行概算。

15.1.2林场收入。根据经理期林产品生产与销售情况测算年度森林经营收入,同时也需考虑林场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收入、林场其他固定的财政补助及单位事业费。

15.1.3盈亏平衡分析。根据经理期林场收支情况,分析林场经济运行。

15.1.4筹融资方案。根据林场森林经营实际,明确经理期内筹融资渠道,主要包括:

15.1.4.1 地方政府财政对国有林场的事业性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福利及财政专项经费等;

15.1.4.2 国家、地方对生态建设项目的投资或补贴,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或管护补偿资金,中央和地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等;

15.1.4.3 其他支农涉农惠农资金;

15.1.4.4 林场自有资金。

15.2效益分析

15.2.1生态效益分析。

15.2.1.1 水土资源安全。主要是从保持水土、涵养水源、保持和改善经营区域的水土资源安全角度进行分析,包括:水土流失控制面积、土壤侵蚀状况、植被盖度改善状况、饮用水源地保护状况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15.2.1.2 生物多样性保护。主要从区域生态系统、物种多样性、遗传基因多样性保护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包括:重点保护森林规模、高保护价值森林的保护状况、指示重点物种栖息地改善状况等。

15.2.1.3 森林应对气候变化。主要测算、分析、评价森林经营改善、增加森林碳汇功能的情况,以及森林经营增强森林应对气候变化能力情况等。

15.2.2社会经济效益分析

15.2.2.1 用工量分析。重点测算、分析、评价每年因造林更新、森林抚育、森林采伐、非木资源经营、森林游憩、森林保护、营林设施建设等各项森林经营活动的用工状况,包括:用工需要量,可以提供的固定工作岗位与临时工岗位数,用工性支出等。

15.2.2.2 森林游憩分析。重点测算森林资源可提供的森林游憩的主要活动,以及游憩规模、每年接待能力、森林生态文化教育能力等。

15.2.2.3 人居环境改善分析。从森林经营对投资与生产建设环境改善、人居环境与森林保健、林产品市场发育等多方面分析评价森林经理期前后的服务功能变化情况。

15.2.2.4 森林资源资产状况。一是森林资源实物量。预测、分析、评价经理期内森林资源数量、质量、结构改善情况,包括森林覆盖率、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可采森林资源等净增长情况。二是森林资源价值量。对森林资源中具备资产条件的部分资源性资产进行市场价值量方面的总评估和净增长评估。

15.2.2.5 经营利润与税收。根据现行各类产品或服务的税种、税率,育林基金、林价提取等各类费种、费率等,测算每年森林经营相应税费。分别年度测算编案单位的森林经营总利润,以及木材生产、非木生产、旅游服务等分项经营利润。

16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成果

16.1成果组成

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主要成果一般由森林经营方案与经营方案简本、表格材料、图面材料和附件5部分组成。

经营方案简本是经营方案的浓缩版,文本内容主要是简要介绍林场基本情况、森林资源现状和经理期经营方针、经营目标和主要建设任务。

16.2 森林经营方案文本

森林经营方案文本是森林经营方案编制的说明书,一般应包括:

(1)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包括自然、社会与经济条件,森林资源状况,森林经营状况,经济状况等;

(2)森林资源与森林经营状况分析评价;

(3)本经理期的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

(4)森林经营区划与经营布局;

(5)森林采伐利用规划设计;

(6)森林培育规划设计;

(7)非木资源培育与利用规划;

(8)森林游憩与生态旅游规划;

(9)森林保护规划;

(10)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11)森林经营与能力建设;

(12)森林经营综合评价;

(13)保障措施。

16.3 附表

根据林场森林资源现状和发展实际,合理确定以下附表。森林资源现状表包括附表1-10,对经济林、竹林面积较小的林场,附表6-7可不统计;林场经营规划表包括附表11-21,经营规划表应结合林场经营类型适当增减。

(1)各类土地面积统计表

(2)各类森林、林木面积蓄积统计表

(3)林种统计表

(4)乔木林统计表

(5)经济林统计表

(6)竹林统计表

(7)生态公益林(地)统计表

(8)乔木林及疏林郁闭度统计表

(9)植被按起源各林种分树种统计表

(10)国家级公益林及林地按保护等级面积统计表

(11)林地面积按管理类型统计表

(12)林地面积按经营类型统计表

(13)林地面积按经营措施类型统计表

(14)用材林主伐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15)公益林更新采伐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16)低产林改造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17)低效林改造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18)抚育间伐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19)更新造林小班规划设计一览表

(20)大径材定向培育小班现状一览表

(21)珍贵树种定向培育规划设计一览表

(22)年度经营措施类型统计表

(23)林场小班因子一览表

(24)林场小班因子代码表

16.4 附图

根据最新森林资源小班调查数据,利用“3S”技术制作以下专题图,根据林场资源现状与规划情况,一般包括:林场位置图、森林资源分布图、森林分类区划图、公益林事权等级分布图、森林管理类型布局图、森林经营类型布局图、森林经营措施类型布局图。

16.4.1制图一般规定

16.4.1.1 图纸分类与要求

⑴图纸分为现状图、规划图两类。

⑵现状图为记录规划基准年规划区域状态的图纸。

⑶规划图为反映规划内容和意向的图纸。

⑷附在规划文本之后的图纸以A3图幅大小为宜,图面色调搭配美观、柔和。

⑸图纸上应有水系、道路、居民点及行政界线等基本信息。

16.4.1.2 图面配置

⑴图名:图名应包括项目名称(主题)、图名(副题)。字体选择美观,字号适中。副题的字号宜小于主题的字号。

⑵比例尺:根据城市规划区面积大小,确定总体规划图件的比例尺,确保图件的负载量适中,图件表示信息明了。

⑶指北针与风向玫瑰:均应标注指北针和风向玫瑰,指北针与风向玫瑰的位置应在图幅图区内的上方左侧或右侧。指北针的标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的有关规定。

⑷图例:采用文字、色块、线条等形式绘制图例.对图形所含信息进行准确、全面的诠释。

⑸规划期限:规划图应标注规划期限,并与规划文本中的期限一致。

⑹制作单位:在图纸下方应标注制作单位名称,可加绘编制单位的徽记。

16.4.2各种图件要求

16.4.2.1 林场位置图:绘制林场在县域的位置图。

16.4.2.2 森林资源分布图:按照现状,在图上标示出林场杉、马、湿、阔、竹、油茶、其他经济树种小班分布情况。

16.4.2.3 森林分类区划图:按照现状,在图上标示林场五大林种小班分布。

16.4.2.4 公益林事权等级分布图:按照现状,在图上标示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其他等事权类型公益林小班分布情况。

16.4.2.5 森林功能区布局图:按照规划,在图上标示自然保护区、自然与文化遗产地、国防及国防设施防护区、饮用水源地管理区、种质资源保存、种子林或母树林经营区、科学实验林区、森林文化(宗教)保护区、风景林保护与森林游憩区、环境保护林区布局情况。

16.4.2.6 森林管理类型布局图:按照规划,在图上标示各类森林管理类型小班分布情况。

16.4.2.7 森林经营类型布局图:按照规划,在图上标示林场各类森林经营类型小班分布情况。

16.4.2.8 森林经营措施类型布局图:按照规划,在图上标示林场各类森林经营措施类型小班分布情况。

16.5 附件

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简本)提纲

一、林场概况。包括:基本情况、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等情况,森林资源现状与经营管理评价。

二、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包括:经营方针、经营原则、经营范围与经理期、经营目标、经营任务。

三、森林功能区划与森林经营类型组织。包括:立地质量评价、森林功能区划、森林经营管理类型设计、森林经营类型组织、森林经营措施类型设计。

四、森林采伐规划。包括:合理采伐量、采伐规划。

五、森林培育规划。包括:更新造林、森林抚育、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

六、森林保护规划。包括:林地管理与地力维护、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监测体系建设。

七、森林经营综合评价。包括:经济运行分析、效益分析

八、保障措施。

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参考提纲

第1章 林场概况。包括林场历史沿革、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情况。

第2章 森林资源现状与经营管理评价。包括森林资源概况、森林资源评价、森林经营管理评价。

第3章 森林经营方针与经营目标。包括经营方针、经营原则、经营范围与经理期、经营目标和经营任务。

第4章 森林功能区划与森林经营类型组织。包括森林功能区划、森林经营管理类型设计、森林经营类型组织和森林经营措施类型设计。

第5章 森林采伐规划。包括合理采伐量确定、采伐规划和采伐管理。采伐规划包括用材林主伐、公益林更新采伐、低产林改造、低效林改造、抚育间伐、毛竹采伐、灾害材采伐等。

第6章 森林培育规划。包括更新造林、森林抚育、珍贵树种定向培育、大径材定向培育、毛竹林培育、经济林培育、生态公益林经营管理和森林经营示范林建设等。

第7章 森林保护规划。包括林地管理与地力维护、森林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监测体系建设。

第8章 非木资源培育与利用规划。包括经济林发展规划、苗木产业发展规划、松脂采集和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规划。

第9章 森林旅游产业规划。包括森林景观资源培育和旅游规划。

第10章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包括林区道路建设、棚户区改造与管护房建设、办公设施设备购置和水、电、通信建设等。

第11章 森林经营综合评价。包括经济运行分析和效益分析

第12章 保障措施。

说明:第1—7章、第11—12章为必备内容。

江西省人民政府 工作动态 江西省林业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有林场森林经营方案编制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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