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环办核设函〔〕215号)的要求,博州生态环境局积极安排部署,对全州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辐射环境安全专项检查。一是根据核技术利用单位检查名单,对已核发辐射许可证单位和未办理单位分小组对各相关企业和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基本掌握了辖区内相关单位和企业的辐射安全按许可证办理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法规标准执行情况、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等。二是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6人,分两组对全州医院、乡镇卫生院、口腔诊所卫生机构进行了排查,现场听取了各单位对核辐射安全防护的落实情况的汇报,查阅了辐射安全与防护设施运行管理、放射源及射线装置管理、防护措施、“三废”处理、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材料档案,并检查了相关辐射工作场所。三是督促各医疗机构完善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制度上墙工作,对现场检查出现的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时整改,并针对问题进行回头看,确保核技术利用单位核与辐射安全。四是我州将以本次专项检查为契机,继续督促相关单位加强核与辐射安全工作,督促完善辐射安全申报系统填报及相关制度,进一步强化核技术利用单位的辐射安全主体责任和安全意识,有效消除辐射安全隐患,提升全州辐射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审核人:史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