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弃婴岛从“六一”儿童节正式启用以来,八天的时间已经有59名弃婴,平均每天接收七八名弃婴,甚至有不少外地人开豪车“千里弃婴”,结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齐鲁网6月9日)
弃婴岛从试点起,就饱受争议,它是尊重生命,体现人道关怀,还是纵容丑恶,鼓励弃婴?至今莫衷一是。站在被遗弃婴儿的角度看,生命需要呵护,能够“上岛”肯定比被丢在路边更安全。短时间内,既然改变不了遗弃这一非法行为,那就改变遗弃后的结果,采取间接的、社会性的后弥补举措,也算是一种无奈的选择。
从概念上讲,1岁以下的才是婴儿,顾名思义,弃婴岛只接受1岁以下的婴儿。但即便是婴儿,假如父母有抚养能力而不抚养,也涉嫌遗弃罪。而遗弃,是有违社会公德的行为,也有悖法理。我国刑法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可见,恶意遗弃婴幼儿者,情难宥,法不容,理应依法惩办。基于此,民政部门既要把好事办好,持之以恒地建设好弃婴岛;同时,也要联合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对弃婴行为进行仔细甄别、劝阻,对于恶意遗弃婴幼儿的,绝不姑息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