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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卫宁健康: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时间:2024-07-07 02: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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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卫宁健康: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0253 证券简称: 公告编号:-033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5月16日召开的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2、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41,603,0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5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85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

股派0.65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a;对于QFII、

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

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9.000000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3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5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841,603,075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599,045,842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

5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5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5月25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

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

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

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5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979

周炜

2

01*****891

刘宁

3

01*****390

刘宁

4

01*****423

刘宁

5

00*****112

王英

6

01*****120

孙嘉明

7

01*****245

孙凯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5月16日至登记日:

5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

公司自行承担。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5月

25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

比例(%)

公积金转增(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股

240,439,546

28.57

216,395,591

456,835,137

28.57

高管锁定股

225,157,546

26.75

202,641,791

427,799,337

26.75

股权激励限售股

15,282,000

1.82

13,753,800

29,035,800

1.82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601,163,529

71.43

541,047,176

1,142,210,705

71.43

三、总股本

841,603,075

100.00

757,442,768

1,599,045,842

100.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

七、相关参数调整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1,599,045,842股摊薄计算,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3243元。

2、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限制性股票的行权价格/回购价格及股票期权数量将进行调整,本公

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9号大厦15楼,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靳茂、侯慧

咨询电话:021-80331033

咨询传真:021-80331001

九、备查文件

1、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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