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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08-26 14:2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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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是列入《嘉兴市“十三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专项规划之一,对推动我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嘉兴市民政局

嘉兴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6月27日

嘉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快推动嘉兴市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助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浙江省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浙政发〔〕21号)、《嘉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背景

(一)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全市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关于老龄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宗旨,积极改革创新,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社会老龄意识明显增强,敬老爱老助老氛围日益浓厚。老龄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逐步建立,老年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待遇水平不断提高。至底,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16.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70.5万人,在册老年低保对象9573人,集中供养老人2035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实现所有户籍老人全覆盖,全市参保老年人74万余名、投保金额1331万元。社会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创新,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有养老机构113家、床位2.84万张,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3张。累计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052处,覆盖率分别为城市100%、农村91%。老年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平均寿命都有所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制度整合,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100%。老年人权益得到较好保障,老年优待政策全面落实,老年法宣传普及率达到95%。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老年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快速发展,老年人参加教育比例达到27.7%,老年体育人口比例达到65%以上。老年人社会化管理服务水平逐步提高,社会参与的渠道不断拓宽。

(二)发展形势

1、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十三五”期间,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重,深度老龄化将成为社会常态,低龄老年人口快速增加,高龄人口总数继续增长,独生子女父母将逐渐成为新增老年人群的主体。据预测,预计到,全市60周岁以上的户籍老年人口将达到103万人,老龄化率达到28.38%。同时,家庭小型化、少子化、空巢化趋势加剧,失能失智老人占比增加。

2、老龄事业发展形势。“十三五”时期,我市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公共财政投入面临较大压力,面临“未富先老”和“未备先老”的严峻形势;我市不断增长的老年人口规模,社会抚养负担继续加重,养老金支付、医保金支出、养老服务供给等方面的压力持续攀升;市委市政府提出“全力打造现代化网络型田园城市”的发展战略,对老龄事业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与此同时,城乡统筹发展步伐加快,为老龄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老龄产业加快发展,为满足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提供了可能;社会老龄意识的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创新建设,为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活力。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干在实处永无止境,走在前列要谋新篇”为新使命,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和“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宗旨,从嘉兴深度老龄化的现实要求出发,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把老龄事业融入“两富”、“两美”嘉兴建设的全局工作,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积极应对,共建共享。强化积极老龄化理念,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政策和行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挖掘人口老龄化蕴藏的活力和机遇,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使广大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高水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积极作用。

2、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府在推进老龄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支持、市场培育和监督管理。进一步理清政府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老龄事业和老年产业共同发展。

3、坚持统筹协调,全面提升。加强顶层设计和系统谋划,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老龄事业发展战略。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增强综合应对能力,强化责任落实和政策落地。推进城乡老龄工作、收入保障和服务保障、机构养老和居家养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协调发展,提升老龄工作整体水平。

4、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强化工作举措,加强分类指导,重点增强老龄政策的针对性和系统性,完善老年人关爱体系,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发展壮大老龄产业,强化老龄工作基础,着力补齐老龄事业短板。

5、坚持创新推动,科技助力。加强老龄政策研究,学习借鉴周边地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成功经验,推动老龄工作理论、制度、管理和服务创新。积极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发展智能养老服务,提升老龄工作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到,基本形成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协调,与嘉兴深度老龄化形势及养老服务需求相适应的现代老龄事业发展体系,涵盖体制机制、社会保障、养老服务、老年产业、维权优待等各方面的老龄化应对体系更加健全完善,老年人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全体老年人与其他群体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社会认同感不断增强。

(四)规划指标

类别

序号

项 目

达到指标

指标类型

(一)老年社会保障

1

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覆盖率(%)

99

预期性

2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

75

约束性

(二)社会养老服务

3

千名老人拥有机构养老床位数(张)

40

预期性

4

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占比(%)

70

预期性

5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覆盖率(%)

100

约束性

6

养老服务补贴对象占老年人口比例(%)

3

约束性

(三)医养结合服务

7

千名老人拥有医养结合机构床位数(张)

20

预期性

8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医养结合比例(%)

100

预期性

9

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和健康管理率达到(%)

70

约束性

(四)老年精神文化生活

10

老年人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比例(%)

30

预期性

11

农村老年协会依法登记比例(%)

15

约束性

12

基层老年人体育组织覆盖率(%)

100

预期性

13

低保等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数(户)

1200

预期性

14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约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老年人收入保障制度

1、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有序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逐步缩小老年人群间养老金待遇差距。继续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照要求做好基础养老金全国统筹的组织实施工作,相应调整有关政策制度。健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养老保险激励机制。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促进人员有序流动。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推进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坚持市场化、多元化方向,积极稳妥推进社保基金投资运营,实现基金保值增值。

2、加大社会救助力度。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要求,着力整合资源、完善政策、创新机制,逐步构建起城乡一体、分工负责、相互衔接、运作规范的社会“大救助”工作体系。着力完善救助政策,健全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适当扩大低保覆盖面,推动社会救助从收入型贫困救助转向收入型和支出型贫困救助并重。完善特困人员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完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和各类救助项目间的有机衔接。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健全申请救助家庭收入状况核对机制,确保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等社会救助范围,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

3、发展补充性养老保险和老年理财服务。鼓励和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年金、职业年金,鼓励、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办形式多样的养老保险,实现补充性养老保险与基本养老保险有机衔接,形成多层次的老年收入保障体系。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老年群体的特点和需求,量身定做多样化、多层次、规范化的理财产品与服务,建立专业的老年理财投资服务团队。加强金融理财知识宣传,引导老年投资者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逐步树立积极的养老意识。完善老年金融消费法律保障措施,降低理财风险,保护老年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健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

1、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快构建“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加快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到底实现城乡基本全覆盖。完善以“文体娱乐、配餐就餐、医疗保健”为基础的“3+X”服务功能体系,办好老年食堂,满足老年人多样化服务需求。开展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推广社会组织托管模式,健全长效运行机制。推进各类养老机构建设,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积极推动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50张、机构养老床位40张,民办(民营)床位占比达到70%,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全面推行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保险,所有开放运营的养老机构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行政许可规定和阳光厨房要求,确保养老服务安全底线。

2、积极推进智能养老服务。抓住嘉兴“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的契机,积极推进养老服务和社区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开发、应用、推广智慧养老新科技项目和科技信息管理平台,全面升级“智慧养老”服务,提升辅助决策能力,构建“没有围墙的养老院”。探索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收集、掌握老年人服务需求的大数据,科学配置各类服务设施和内容,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鼓励嘉兴科技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建设科技助老平台,研发各类智能产品,为老年人提供多元化服务。

3、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将健康服务业列入服务业发展的重点,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和产业化。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创新养老服务供给方式,促进各类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服务业协调发展。充分利用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支持各类社会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充分发挥社区的平台作用,组织、引导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服务。适度发展市场化的中高端养老服务产业,满足多层次、个性化养老服务需求。

(三)提升健康养老服务能力。

1、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实现老年人群医疗保障全覆盖。逐步提高筹资水平、统筹层次和报销比例,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加强职工医保与居民医保的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全面实现市域范围内社会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全面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鼓励发展商业医疗保险、互助合作医疗保险和医疗慈善等补充性保障,减轻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完善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促进医疗救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的有机衔接,解决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医疗费用负担重的问题。规范医疗救助对象认定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加强对老年人等困难群体的医疗救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救助需求、资金提供与服务提供三方对接。

2、推进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合理制定补贴标准及动态调整办法,为低保、低收入的失能失智老人,以及独居、高龄老人等提供补贴资金。建立完善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政策,探索建立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护理人员技能培训,普及照护文化。建立长期护理保险,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与家庭养老支持政策体系的衔接。所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实现医养结合,鼓励规模较大的养老机构因地制宜设置医疗机构,其他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对口合作机制。完善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支持养老机构提供卫生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老年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老年病专业医疗机构建设,推进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有梯度的老年医养护服务体系。

3、提供医疗便利服务。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改变传统诊疗流程,合理安排老年患者就诊检查时间,通过刷卡诊间结算、预约检查、自助预约挂号等智慧医疗服务手段,实现全预约、分时段诊疗。建立城市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分工协作机制,通过健康互动平台和互联互通的大数据信息库,实现集中式的电子健康档案共享和分布式区域医疗影像共享,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生与老年人签约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让老年人享受“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康复回社区”的分级诊疗服务。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增设老年养护特色科室、临终关怀病区、护理型床位,提高康复护理床位占比。

4、加强老年健康管理。依托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推进家庭责任医生签约服务,开展贯穿生命全过程的健康管理、慢病管理、指导生活照料为主的基本型服务,将老年人全部纳入健康管理,满足健康服务社区化、家庭化需求。积极开展以生活习惯、饮食习惯、社会交往、心理适应和求救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老年人健康教育。高度重视老年人慢性病防治工作,推动老年人慢性病监测体系建设,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病的社区规范化管理,高血压、糖尿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70%以上。推进高危人群社区管理工作,加强医防整合,提高老年人慢性病异地诊疗和管理水平。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普及教育,加强疾病预防、健康保健知识教育,“十三五”末,老年人的健康教育普及率达到95%以上。

(四)改善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1、大力发展老年教育。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确保到底参加老年教育学习的老年人比例达到30%以上。加强统筹规划,发挥广播电视大学和社区学院在老年教育中的带头作用,健全老年大学办学机制,夯实老年电大基层教学点,构建面向基层、覆盖城乡、多层次、多形式的老年教育服务体系。加强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合作,推动学校教育与老年教育双向互动,促进师资与学习资源的共建共享。创新老年教育载体,推动广播电视大学系统、老年电视大学和老年电大利用现代远程教育手段建立远程老年学习支持服务体系,打造在线学习平台和“空中课堂”,推动“互联网+老年教育”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老年教育机构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推进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建立老年教育师资库,形成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教学和管理队伍。各级各类学校要鼓励教师从事老年教育教学工作,支持高校开发老年教育课程,整合社会优秀人才,发挥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老专家的专业特长和优势,为老年教育提供服务。建立老年教育教师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职称评聘制度,专职人员在薪酬福利、业务进修、职称评聘、绩效考核等方面享有同类人员的相同待遇和权利。

2、增加老年基本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在免费开放的基础上,整合城乡社区各类老年活动设施资源,支持公共场所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方便,鼓励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老年专版、老年频道、老年栏目。鼓励电影放映单位向老年人提供全天优惠服务。推进各级各类老年活动中心转型升级,支持开展特色老年文化活动,打造更多老年人品牌文艺团队,支持优秀老年文艺团队、文艺节目参加文化广场等活动。加强老龄宣传教育作品的创作与生产,推出一批老年人题材和符合老年人特点的优秀剧目、图书和影视片,鼓励制作适合互联网等新兴媒体传播的老年文化作品,鼓励制作老龄公益广告。

3、促进老年体育事业发展。坚持“重在基层,面向全体”的工作方针,发展多种类型的老年人体育组织,完善老年人体育组织网络。加快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5年间力争实现市、县两级老年体育活动中心建设全覆盖,建成达到省级标准的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50个。加强老年人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向老年人开放率达到100%,并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服务项目、免费公益培训等。定期组织老年人运动会,广泛开展老年人群众体育品牌活动,鼓励打造高水平的老年人特色体育活动项目。开展老年体质状况监测和研究,研究开发符合老年人生活习惯和生理心理特点的健身活动项目。

4、开展关爱老年人服务。建立老年人生活状况统计调查和发布制度,全面摸清老年人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居住状况和养老意愿等情况,做到老年群体情况明、底数清,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物质帮扶、精神关爱服务。加大老龄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加强家庭建设,引导子女履行经济赡养和亲情关爱责任,经常看望、问候老年人。以社区为平台,发挥基层老年人协会作用,整合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重点做好空巢、独居、高龄、失独等老年人的关爱工作。开展“红色同心圆 关爱空巢居”党员志愿服务活动,组建以党员志愿者为骨干的“红色同心圆”空巢居服务队,提供“一对一”的结对服务。扶持建立老年心理服务组织和服务网络,购买心理关爱服务,培训心理服务专业人员,为老年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鼓励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项目,大力开展社工服务项目,增强老人的社会融入度和支持度。

(五)改善老年人生活环境

1、着力推进涉老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适合老年人的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提升室外空间、建筑、住所、交通和各类设施建设的适老性、可及性和便利性。新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养老机构等无障碍率达到100%。对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社区(城市)道路、公共设施和场所,全面执行《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继续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坡道、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纳入住房保障对象并优先给予保障,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多渠道解决老年人住房问题。引导对居家老年人的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通过改造实现家庭无障碍,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安全、舒适、便捷的生活环境。对有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以及有重度残疾老年人的家庭设施改造给予财政补助。

2、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文化环境。将弘扬孝亲敬老纳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开展以人口老龄化市情、老龄政策法规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宣讲活动,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广泛开展孝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到,孝文化“三进”活动覆盖到90%以上的城乡社区、各地中小学校和机关事业单位。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助老”主题教育,挖掘丰富的敬老爱老宣传教育资源,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表彰。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政策,进一步改革优待方式,提高优待标准,扩大覆盖面,落实优待规定。广泛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健全“敬老文明号”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敬老文明号”参与“一对二”与“双关爱”活动。到,全市力争建立一批规模较大、结构合理的“敬老文明号”志愿服务队伍。

3、深化“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活动。在推进新型城市化进程中,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从老年人实际需要出发,全面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全方位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城市”创建活动,制定创建标准体系,完善创建机制,规范后续管理,提升创建水平,推进创建活动制度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协调动员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积极支持、参与老年宜居环境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着力加大老年宜居社区建设力度。

(六)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1、加强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全面实施“七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利用“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时机,以市民大讲堂、巡回宣讲团等方式开展涉老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全社会接纳、尊重、帮助老年人,更好地履行各方责任和义务,共同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鼓励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为老志愿者服务活动,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咨询、防诈骗宣传活动,帮助老年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加大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力度。将赡养纠纷、婚姻、继承、医疗、消费维权、财产继承和监护等老年人常见法律问题列为援助事项。对70岁以上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及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和其他严重侵权行为主张权利的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视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无须出具经济困难证明。对70岁以上老年人遗嘱公证给予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设施建设,设立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优先接待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简化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程序。倡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为老法律服务专项活动,与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或为老服务单位签订法律服务协议,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3、加大涉老违法行为执法力度。完善执法体系,将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列入政府工作目标和人大执法检查范围,定期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开展针对老年人的诈骗和家庭暴力案件的专项整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和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维权方面的作用。实行人防、物防、群防相结合的方式,构建警民互动的社区治安防控体系,加强社区治安巡逻和小区物业管理,提升老年人的社区居住安全感。加强社区管理机制创新,及时排查和化解涉及老年人的矛盾和纠纷。加大对赡养人承担赡养责任的监督力度,倡导有赡养纠纷的家庭共同签署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

(七)引导老年人社会参与

1、增强“积极老龄化”意识。大力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和“老有所为”先进典型,引导全社会正确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在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维护老年人尊严和权利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增进社会和谐。引导广大老年人增强自尊、自立、自强的自爱意识,树立终身发展理念,积极面对老年生活,保持身心健康,参与社会发展,提高生活品质。

2、开发银龄人力资源。发挥老年人在技术咨询、教育培训、文化建设、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鼓励支持老年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建立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制度,推动用人单位与受聘老年人签订书面合同,承认并合理计量老年人的劳动价值和贡献,依法保护其劳动权利和合法收入。完善退休制度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放宽就业岗位年龄限制,倡导弹性退休,规范退休人员聘用行为。将老年人才资源信息纳入统一的人才资源信息平台,鼓励中介服务机构开展老年人才信息服务,推进老年人才市场建设。

3、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为老年人提供适宜的工作岗位或组织老年人参与志愿服务活动。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积极参与优良传统教育、社会公益活动、基层社会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发挥老年人优良品行在家庭教育中的潜移默化作用和对社会成员的言传身教作用,发挥老年人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发挥老年人对年轻人的传帮带作用。倡导和支持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银龄互助”和志愿服务活动,为高龄、失能老年人提供服务。鼓励老专家、老知识分子积极参与面向基层、农村的送医疗、送科技、送文化等志愿服务行动。

4、培育发展老年社会组织。加强老年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和工作指导,加大对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专业性基层老年社会组织的支持力度,发挥老年社会组织在老年人社会参与中的平台作用。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提升服务能力,规范日常管理,充分发挥老年协会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作用。推动农村老年协会依法登记和备案管理,到依法登记率达到15%以上。鼓励各方力量投入资金支持老年协会建设,为老年协会提供培训指导和帮助,老年协会骨干每届任期至少参加1次培训。依托基层老年协会建立为老志愿服务站,带动周边社会机构长期为老年人开展志愿服务。开发一批方便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公众就近就便参与、满足老年协会和老年人实际需要的公益服务项目。

(八)培育壮大老龄产业

1、扶持和培育老龄产业体系。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老年产业发展机制,将老龄产业发展纳入扶持行业目录,着力培育老年医疗护理、老年生活照料、老年教育咨询、老年文化娱乐、老年旅游养生、老年保险理财、专业养老地产等领域新的增长点。支持和促进老年护理、康复辅具、电子呼救(叫)等老年用品、服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扶持老年人家庭服务、养生保健、旅游休闲、金融理财、临终关怀等特色服务项目。发展老年旅游市场,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旅游产品。完善旅游景区、宾馆饭店、旅游线路等旅游业态中的老年人服务设施和项目,推进老年旅游服务市场秩序,深化老年养生旅游示范基地建设。发展面向老年人的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鼓励商家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卖店,支持建立老年用品专业市场和网络交易平台。

2、建立健全老龄产业发展政策和规范。加快制定引导和扶持老龄产业发展的信贷、投资等优惠政策。采取政府适当投入,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相结合的办法发展老龄产业。推进老年服务机构的产业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养老服务设施资源的最佳经营效益。制定老年用品和服务产品的质量、规格认证标准,加强老龄产业市场监督管理。探索老龄产业发展基金,打造老龄产业园区,形成一批老龄产业知名品牌。培育行业中介组织和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服务和监管。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行政、部门密切配合、群团组织积极参与、上下左右协同联动的老龄工作机制,将老龄事业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安排,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和优先发展项目列入各级政府考核目标和财政重点支持项目。健全老龄委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的协调联动,建立老龄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老龄工作会议,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老龄工作的重大问题。强化各级老龄工作机构,切实保障与老龄工作发展相适应的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配备充实镇(街道)老龄工作干部,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组织网络,保证城乡社区老龄工作有人抓、老年人事情有人管、老年人困难有人帮。

2、加大经费保障。各级政府要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对老龄事业投入的主渠道作用,逐步增加对老年服务设施、老年宣传文化教育、老龄工作队伍建设、老年活动等方面的投入。鼓励引导社会资金投入老龄事业,政府投入重点由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政府角色定位由直接生产方向服务购买方和监管方转变,形成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鼓励非政府的企业主体、民间资本、社会资金以PPP模式参与医疗养老等特许权管理项目建设,破解民生项目建设融资难题,缓解财政资金压力。

3、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常态化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鼓励支持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完善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定期发布养老护理人员职位工资指导价位,落实入职奖补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加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能力建设,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开展贴近实际需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常态化志愿者助老服务行动。

4、强化规划评估。本规划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负责协调并督促实施。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规划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的规划或实施方案,南湖区、秀洲区按照本规划执行。建立完善老龄事业目标考核制度,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主要指标列入各级政府考核指标。,对本规划落实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正部分指标;底,进行终期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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