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
(修订稿)
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或“公司”)拟以
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山东美源辰能源有限公司
10%
股权、山东豪迈有限公
司
10%
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7]128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年修订)》、
《监管规
则适用指引
——
上市类第
1
号》
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
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或“”
)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派
思股份
本次交易相关内幕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
及《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大连派思燃
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制度》”)。
在公司筹划本次交易期间,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
定,采取了如下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
1
、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就本次交易进行初步磋商时,已经采取了必要且充分
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
,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
感信息的人员范围。
2
、公司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
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信息的范围及保
密责任。
3
、公司就本次重组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
内容包括本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
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4
、公司多次督导提示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履行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
。公司将在重组报告书披露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股票的行
为。
二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首次作出决议之日前六
个月至《大连派思燃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披露之
前一日,即
2
020
年
2
月
1
5
日至
2
020
年
8
月
1
4
日。
三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自查
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为:
(一)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
的控股东水发众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
(三)水发集团有限公司及相关知情人
;
(四)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结构及经办人员;
(六)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成年子女。
四
、
自查
期间内,核查范围内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买卖股票的主体出具的说明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查询的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上述核查范
围内的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下:
姓名
/
名称
身份
买卖时间
买入
/
卖出
股份变动情
况(股)
结余股份数
(股)
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
-02-27
买入
7,300.00
7
,
30.0
-02-28
卖出
-7,300.00
0
-03-10
买入
8,800.00
8
,
80.0
-03-11
卖出
-4,400.00
4
,
40.0
-03-12
买入
2,100.00
6
,
50.0
-03-17
买入
2,200.00
8
,
70.0
-03-18
卖出
-6,500.00
2
,
20.0
-03-19
卖出
-2,200.00
0
-03-23
买入
6,600.00
6,
60.0
-03-24
买入
2,300.00
8,
90
.
00
-03-26
卖出
-8,900.00
0
-05-28
买入
5,400.00
5,
40.0
-06-01
买入
2,800.00
8,
20.0
-06-02
卖出
-5,400.00
2,
80.0
-06-04
买入
2,700.00
5,
50.0
-06-05
买入
2,800.00
8,
30.0
-06-10
卖出
-8,300.00
0
-7-16
买入
2,200.00
2,200.00
-7-17
买入
4,600.00
6,800.00
-7-24
卖出
-6,800.00
-
-7-27
买入
2,300.00
2,300.00
-7-28
卖出
-2,300.00
-
-8-10
买入
4,400.00
4,400.00
-8-12
卖出
-4,400.00
-
-8-14
买入
6,600.00
6,600.00
王青锋
法律顾问
-3-13
买入
118,300
118,300
-3-16
卖出
-47,269
71,031
-3-16
买入
25,100
96,131
-3-17
卖出
-24,000
72,131
-3-18
卖出
-48,000
24,131
-3-19
卖出
-24,131
0
-3-25
买入
12,500
12,500
-3-26
买入
48,700
61,200
-3-27
买入
41,900
103,100
-3-30
卖出
-103,100
0
根据金融市场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投资“”的情况说明》,
金融市场委员会净持仓和交易账户为其量化投资账户,业务用途为量化
ALPHA
套利策略。
根据王青锋出具的说明,其
买卖
股票的行为发生于
知晓本次交易内幕信息
时间
(即
2
020
年
4
月
2
4
日)前,系根据证券市场业已公
开的信息并基于个人判断而独立做出的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不存在获取或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
除上述情形外,自查期间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相关主体均不存在其他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上述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
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
五
、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切实有效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
幕信息泄露。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买卖股票的机构及人员出具
的说明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上述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
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的内幕交易行为,对本次交
易不构成实质影响。
(以下无正文)
派思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思股份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专项核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