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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1-16 21: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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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

为认真落实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关于“焕发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的讲话精神,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总工办发〔〕31号)精神,市总工会就组织全市广大职工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参赛对象

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

二、竞赛内容

工会历史与发展、工会组建、职工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成就。

三、活动进度和安排

1、网络、报刊竞赛阶段

11月初至1月31日,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的“工会知识竞赛”答题。

2、选拔赛阶段

2月1日至4月,各级工会组织职工进行选拔赛,在此基础上推荐组队参加全国“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

3、预决赛阶段

组织参加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选手进行辅导和培训等备赛工作。

四、活动组织机构

市总工会成立竞赛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总工会分管主席担任,成员由市总工会办公室、宣教文体部、研究室、财务部、劳动报社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五、活动要求

1、领导重视,明确责任。

中华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活动是认真贯彻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工会树立良好形象,提升社会影响,引导广大职工了解工会、认识工会、融入工会的重要举措。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落实部门,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竞赛活动顺利开展。

2、广泛发动,积极参赛。

各区县局(产业)工会要广泛发动,层层组织,积极动员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职工踊跃参与竞赛活动,努力提高广大职工的参与率和知晓率。各级工会可利用班组讨论、网上学习、读书交流等活动,激发广大职工学习兴趣,营造竞赛良好氛围。知识竞赛试题已刊登于11月6日的《工人日报》第二版,同时在人民网、中工网刊发。

3、精心组织,确保质量。

各级工会要通过杂志、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加强工会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扩大“工会知识竞赛”的影响,增强广大职工对工会组织的了解和认识;要组织广大职工认真学习工人出版社出版的《工会基础知识读本》、《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指导读本》、《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等竞赛参考书籍,为参加“工会知识竞赛”各项赛事做好准备;要组织开展“工会知识竞赛”选拔赛,积极推荐优秀人才组队参加全国总工会“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

请各区县局(产业)工会将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联系人:陈洁

联系电话(传真):021-63232646

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总工办发[]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铁路、民航、金融工会:

为认真贯彻王兆国同志在全总十五届四次执委会议上关于“焕发工会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感召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把广大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标任务上来”的讲话精神,全国总工会决定在全国广大职工中开展以“工会在我身边”为主题的“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在全社会和广大职工中宣传工会、宣传工会工作,让广大职工了解工会、认识工会、融入工会,在全社会树立工会的良好形象,增强和提升工会影响力,团结动员全国广大职工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进程、内容和参赛对象

活动时间:11月初至4月20日。

活动进程:11月初在北京举行“工会知识竞赛”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在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刊登竞赛试题、参赛规则和答题卡(请各地工会提前与工人日报社联系预定当日工人日报)。

11月初至1月31日,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参加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的“工会知识竞赛”答题。2月1日至4月,各省(区、市)总工会进行选拔赛,组成代表队参加全国“工会知识竞赛”预、决赛(预赛网络直播,电视录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竞赛内容:工会历史与发展、工会组建、职工权益维护、困难帮扶、建设和谐劳动关系、职工素质工程建设以及安全生产、劳动竞赛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成就。

参赛对象:全国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各类企事业单位、各行各业职工。

三、活动参考材料

报纸、网络答题不指定参考材料。各代表队预、决赛内容以《工会基础知识读本》、《全国职工素质建设工程指导读本》、《中国工会十五大文件汇编》为主要参考书目。

四、活动组织机构

为搞好本次竞赛活动,全总成立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倪健民同志担任,成员由全总办公厅、宣教部、研究室、财务部、中国工运研究所、工人日报社、中工网主要负责同志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全总宣教部部长李守镇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全总办公厅、宣教部、研究室、财务部、中国工运研究所、工人日报社、中工网负责同志担任。

五、活动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幸运奖300个,在参加报纸、网络答题职工中通过抽奖的方式产生;优秀代表队6个,在参加预、决赛的代表队中产生;优秀选手10个,在参加预、决赛代表队参赛选手中产生;优秀组织单位35个,其中一等奖10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在组织参加“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各省(区、市)总工会,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中,根据组织职工参与情况、参加预、决赛情况总体得分产生。

获奖单位、个人将颁发证书、奖金,工人日报、人民网、中工网刊登获奖单位、个人名单。

六、活动要求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工会要把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努力把竞赛活动办成一个叫得响、影响大的活动,在全社会不断提高工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为工会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是要加强领导。各省(区、市)总工会,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专人负责本次竞赛活动,为竞赛活动提供扎实的组织基础。

三是要广泛发动。各级工会要结合实际,发挥优势、周密部署、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尽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群众参加“工会知识竞赛”活动。

四是要积极参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铁路、民航、金融工会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会要按照竞赛活动的统一安排,选拔优秀选手组织代表队参加预、决赛(代表队具体组成与规则另行通知)。

请将开展“工会知识竞赛”活动的情况及时报全总“工会知识竞赛”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竞赛活动联系人:刘建新、李华、何紫凌

联系电话:010-68592068、68592077、68592073

工人日报社联系人:王艳清

联系电话:010-84151124、84133920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

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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