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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时间:2021-08-16 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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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电瓷: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原标题::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

证券代码:002606证券简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INSULATORGROUPCO.,LTD.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九月

1

证券代码:002606证券简称: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ALIANINSULATORGROUPCO.,LTD.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二〇二〇年九月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

发行人声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2

发行人声明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承诺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并对本预案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

属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

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

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

特别提示

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方案调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股票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应坚,发行对

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7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3月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月15日,公司公告已完成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数量为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

特别提示

1、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年度股东大会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方案调整无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尚需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2、本次股票发行为面向特定对象的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应坚,发行对

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4.7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

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3月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8月15日,公司公告已完成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非

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发行股份数量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以中国证监会

核准的数量为准。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

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

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

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

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6、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

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

监会公告〔〕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

知》(证监发〔〕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进一步完善了股利分配政策,

在《公司章程》中制定了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分红政策及

分红情况具体内容详见“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9、本公司董事会已制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

施》,本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5

目录

释义....................................................................................................................................................7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0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1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2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2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4

一、发行对象应坚基本情况..................................................................................................14

第三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17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17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摘要..............................................................19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摘要..................................................2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2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2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2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3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24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

化..............................................................................................................................................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6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2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5

目录

释义....................................................................................................................................................7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8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8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8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10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10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12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12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12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14

一、发行对象应坚基本情况..................................................................................................14

第三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17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17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摘要..............................................................19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摘要..................................................20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22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22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22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23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24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5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

化..............................................................................................................................................25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26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26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6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形)

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27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27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29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29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32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3

第七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措施.................................37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37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39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9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39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39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41

6

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27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形)

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27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27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29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29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32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33

第七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及填补措施.................................37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37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39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39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39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39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41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

发行人

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面值为

1.00元的不超

过27,538,220股(含

27,538,22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行

股东大会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定价基准日指

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日,即

3月9日

本预案指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二次修订稿)

锐奇技术、控股股东指杭州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杭实投资指杭实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杭州)有限公司

杭实大瓷指杭州杭实大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实施细则》指《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监管问答》指

《发行监管问答

——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引入

战略投资者有关事项的监管要求》

/万元指人民币元

/万元

7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8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INSULATOR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应坚

成立日期:11月25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002606

注册资本:407,496,000元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号码:0411-84307907

电子信箱:zqb@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我国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电等工程的建设,带动了

8

第一节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DALIANINSULATOR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应坚

成立日期:11月25日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002606

注册资本:407,496,000元

注册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办公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双D港辽河东路88号

邮政编码:116600

联系电话:0411-84305686

传真号码:0411-84307907

电子信箱:zqb@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我国特高压、超高压交直流输电等工程的建设,带动了输变电设备行业的快

速发展,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逐渐向智能电网全面建设阶段布局。我国特高压

历经“十二五的三横三纵一环”规划、大气污染防治“四交五直”规划以及“十

三五的五交八直”规划,目前正处在特高压电网的快速发展建设期:全

国电网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856亿元,全年实现全国跨区、跨省送电量分别完成

5,405亿千瓦时和14,440亿千瓦时,分别比上年增长12.2%和11.4%。我国经济

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现110kV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已超100万公里,目前

的特高压线路仍然不能满足持续增长的输送能力要求,同时部分线路工程因为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9

济效益、设备寿命以及自然环境的改变,仍需要不断推进特高压等级电网的建设,

带动电力工业的结构优化,满足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是国内优秀的线路瓷绝缘子生产厂家,过去两年公司盘形悬式瓷绝

缘子特高压线路中标占比不断增大至目前近40%左右,且特高压盘形悬式瓷绝缘

子用量占比不断增大。同时,已经直接和间接向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产品。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先进

的工艺和齐全的检测手段,是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研发项目多次荣获国家级、

省级、部级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新产品奖。综合考虑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

模、资本市场融资环境以及未来战略规划等自身及外部条件,为保证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来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以支持在特高压输变电

行业大发展中抢占制高点,为后续业务开拓和进一步做强做大提供充足的资金储

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应对行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首先,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客户为电力行业,客户一般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由于单笔招标金额的较大,生产供货周期长,从而资金回笼时间也较长,

另一方面,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行业上游供应商运营压力加大,上游供应商对账

期进行了相应的缩短,因此上游和下游的行业特性都要求电瓷企业有较强的资金

实力;其次,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线路电压等级已至±1100kV,绝缘子产品

机械强度等级已至840kN,对绝缘子的性能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使得电瓷

企业必须加大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提高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再

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跟随国

家“”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去年国际知名瓷绝缘子企业NGK关闭

了中国工厂并控制了日本本土的产能,这也为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带来了一定的机

遇,企业也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

新市场,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高压线路悬瓷绝缘子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国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各地区电网公司及国外部分国公司等,公司主导产品如高

压线路悬式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站电瓷等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相关

9

济效益、设备寿命以及自然环境的改变,仍需要不断推进特高压等级电网的建设,

带动电力工业的结构优化,满足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

是国内优秀的线路瓷绝缘子生产厂家,过去两年公司盘形悬式瓷绝

缘子特高压线路中标占比不断增大至目前近40%左右,且特高压盘形悬式瓷绝缘

子用量占比不断增大。同时,已经直接和间接向近百个国家和地区提供

产品。公司技术力量雄厚,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以及先进

的工艺和齐全的检测手段,是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研发项目多次荣获国家级、

省级、部级科技进步奖和优秀新产品奖。综合考虑行业现状、财务状况、经营规

模、资本市场融资环境以及未来战略规划等自身及外部条件,为保证公司长远健

康发展,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发行来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以支持在特高压输变电

行业大发展中抢占制高点,为后续业务开拓和进一步做强做大提供充足的资金储

备。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1、应对行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首先,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客户为电力行业,客户一般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由于单笔招标金额的较大,生产供货周期长,从而资金回笼时间也较长,

另一方面,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行业上游供应商运营压力加大,上游供应商对账

期进行了相应的缩短,因此上游和下游的行业特性都要求电瓷企业有较强的资金

实力;其次,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线路电压等级已至±1100kV,绝缘子产品

机械强度等级已至840kN,对绝缘子的性能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使得电瓷

企业必须加大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提高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再

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跟随国

家“”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去年国际知名瓷绝缘子企业NGK关闭

了中国工厂并控制了日本本土的产能,这也为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带来了一定的机

遇,企业也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

新市场,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高压线路悬瓷绝缘子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国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各地区电网公司及国外部分国公司等,公司主导产品如高

压线路悬式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站电瓷等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相关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0

细分市场占据着行业主导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稳固公司在细分

市场龙头地位及保证产品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亟需通过融资获得更多的资金

用于支持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产品技术

创新升级,提升资源效率与效益,努力确保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

率,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应坚。本次发行前,应坚通过锐奇技术控

制公司22.82%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年3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6月29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度利

10

细分市场占据着行业主导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稳固公司在细分

市场龙头地位及保证产品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亟需通过融资获得更多的资金

用于支持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产品技术

创新升级,提升资源效率与效益,努力确保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

率,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应坚。本次发行前,应坚通过锐奇技术控

制公司22.82%的表决权,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四、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为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

会核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三)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年3月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4.73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

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公司于6月29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度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1

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40,749.6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88.9952

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为7月14日,除息日为7月15日。权益分派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公司已于8月15日披露了《关

于实施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公告编号:-068)。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由应坚以现金认购,按照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12,998.04万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如因发行对象不适格被移出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其他适格认购人

的认购金额不变;

(2)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所有适格认购人按同比例调

减。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1

润分配方案》。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40,749.60万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488.9952

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

登记日为7月14日,除息日为7月15日。权益分派后,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格由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公司已于8月15日披露了《关

于实施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

公告》(公告编号:-068)。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非公开发

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由应坚以现金认购,按照

发行对象的认购数量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为不超过

12,998.04万元。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

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

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如因发行对象不适格被移出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其他适格认购人

的认购金额不变;

(2)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所有适格认购人按同比例调

减。

(五)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将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2(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

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已进行回避

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前,应坚通过锐奇技术控制公司22.8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发行按27,538,220股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应坚通过锐

奇技术和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27.67%表决权,应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

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12(七)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前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

果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根据《上

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及独立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由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相关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也已进行回避

表决。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股票发行前,应坚通过锐奇技术控制公司22.82%的表决权,为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本次股票发行按27,538,220股上限计算,发行完成后,应坚通过锐

奇技术和直接持股合计控制公司27.67%表决权,应坚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

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获得的批准

3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3

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

9月21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13

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

5月29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引入战略投资者的相关议案。

9月21日,公司董事会在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进行了修订,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修订后的非公开发行方案。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

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

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

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4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应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应坚

曾用名无

身份证号3301031961********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任职情况如下:应坚1996年3月至今,任职

于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4月

至今,任浙江德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7月至

6月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7月至7月任浙江

国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7月至11月,任宁

波众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5月至今,任杭州德联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7月至今,任宁波星都

悦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0月至今,任浙江讯

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2月至今,任宁波讯掣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浙江德福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任杭州

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4月至今,任大

连电瓷董事长。

(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除通过锐奇技术控制22.82%表决权外,应坚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直接持

股比例

经营范围

浙江众能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5,0007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建筑工程、

14

第二节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应坚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姓名应坚

曾用名无

身份证号3301031961********

国籍中国

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应坚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应坚任职情况如下:应坚1996年3月至今,任职

于浙江德邻联合工程有限公司,先后任总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4月

至今,任浙江德邻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7月至

6月任浙江中天智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董事;7月至7月任浙江

国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7月至11月,任宁

波众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5月至今,任杭州德联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7月至今,任宁波星都

悦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10月至今,任浙江讯

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12月至今,任宁波讯掣电子科

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任浙江德福绿能低碳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任杭州

锐奇信息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4月至今,任大

连电瓷董事长。

(二)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

除通过锐奇技术控制22.82%表决权外,应坚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万元)

直接持

股比例

经营范围

浙江众能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

5,00070%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

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

等金融服务);技术、环保技术的技术研发、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工程咨询;建筑工程、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电力工程的设计、施工;合同能源管理;机械设备、建

筑材料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批

的一切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讯飚信息

技术有限公司

30,000

90%

电子产品、电力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能源

技术、节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设备的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电子产品(除电子出

版物)、电力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网络设

备的批发、零售:通信系统工程、计算机系统工程、环

境保护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交通工程的设计、

施工(凭资质证书经营):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咨

询: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以

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讯掣电子

科技有限公司

30,000

浙江讯飚信

息技术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100%

电子产品、电力设备、通信设备、技术、节能技

术、物联网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

果转让;电子产品、电力设备、通信设备、计算机软硬

件、网络设备的批发、零售;建筑工程施工;通信系统

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的设计、施

工;工程监理;建设工程项目咨询;工程造价咨询;工

程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德邻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2,000

98%

服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

除证券、期货,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

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经

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理咨询;其它无需

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德邻联合工程

有限公司

10,006

浙江德邻投

资管理有限

公司直接持

股40%

服务:工程咨询、工程评估、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信

息系统工程监理、人防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

项目策划、项目管理、项目代建管理、工程管理总承包

及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以上项目涉及资质证凭证经

营),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以上项目除证劵、期货,

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融资存款、

融资担保、代客户理财等金融服务),建筑信息模型咨

询,采购代理;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德邻联合工程

设计有限公司

5018

德邻联合工

程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100%

建筑工程设计、城乡规划设计;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相

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视建科技

有限公司

100

德邻联合工

程有限公司

直接持股

服务:教育信息咨询(除出国留学中介),技术服务、

技术咨询:建筑信息模型

(BIM)技术,建筑工程设计,

建筑工程的技术研发与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建筑智能

15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6100%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文化创意服务,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德联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76%

服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期货、基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

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三)发行对象最近五年受处罚及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应坚先生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所从事业务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应坚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应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六)认购资金来源

应坚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认购

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

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对外公开

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

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此外,应坚已出具《关于具备足额认购能力的说明》,承诺其本次参与大连

电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多年积累的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

方式的合法自筹资金,并能够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上

市公司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

作为创始人,应坚自1996年起先后参与创办了德邻工程(1996年)、中天

安装(2001年)、浙江国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

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管理要职;应坚

先生具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作为专业的项目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监理

等服务提供商,其在民用建筑、工业工程、市政建设、道路与桥梁、电力建设、

化工与医药、环保工程、建材以及信息系统、人防、发电等领域具有丰富

16100%化工程设计及施工,物业管理,文化创意服务,文化艺

术交流活动策划(除演出及演出中介)。(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德联投资

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50076%

服务:建设项目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证券、

期货、基金),经济信息咨询(除商品中介),企业管

理咨询;其他无需报经审批的合法项目**

(三)发行对象最近五年受处罚及涉及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应坚先生最近五年内均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政处罚或刑事处

罚,亦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本次发行后,公司与发行对象所从事业务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情

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应坚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同

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形。

(五)本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预案披露前24个月内,应坚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

(六)认购资金来源

应坚承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认购资金均来自于合法且可用于认购

的自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通过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方式出资的情况,

亦不存在其他任何导致代持、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的协议安排;不存在对外公开

募集资金参与本次认购的情况;不存在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亦未采用杠杆或

其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融资。

此外,应坚已出具《关于具备足额认购能力的说明》,承诺其本次参与大连

电瓷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其多年积累的自有资金及对外借款等

方式的合法自筹资金,并能够按照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向上

市公司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

作为创始人,应坚自1996年起先后参与创办了德邻工程(1996年)、中天

安装(2001年)、浙江国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中机国能浙江工程有

限公司()等多家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等管理要职;应坚

先生具有丰富的公司管理经验,作为专业的项目咨询、设计、工程总承包、监理

等服务提供商,其在民用建筑、工业工程、市政建设、道路与桥梁、电力建设、

化工与医药、环保工程、建材以及信息系统、人防、发电等领域具有丰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7

的经验及专业能力,并取得了较好业绩。

经过近的投资经营积累,应坚(含配偶及子女)目前投资控制的企业

达到数十家,并在杭州、宁波等核心地段拥有近2,800平方米的物业及不动产类

资产;且其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度已累计(非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

审计)产生不少于3亿元的营业收入及5,500万元净利润,即上述企业类资产能

够为其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而物业及不动产类资产可作为其对外进行融资时

的担保物。因此,应坚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

17

的经验及专业能力,并取得了较好业绩。

经过近的投资经营积累,应坚(含配偶及子女)目前投资控制的企业

达到数十家,并在杭州、宁波等核心地段拥有近2,800平方米的物业及不动产类

资产;且其下属企业经营情况良好,度已累计(非合并口径数据且未经

审计)产生不少于3亿元的营业收入及5,500万元净利润,即上述企业类资产能

够为其带来较为稳定的现金流,而物业及不动产类资产可作为其对外进行融资时

的担保物。因此,应坚具备按时足额支付本次认购资金的能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8

第三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3月8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年5月29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年9月21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前述协议内容概要如下: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3月8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7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审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480,000129,980,400.002

杭实投资(代“杭实大瓷发

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800,00070,004,000.003刘桂雪12,690,00060,023,700.00

18

第三节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协议内容摘要

3月8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年5月29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年9月21日,公司与应坚签订了《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前述协议内容概要如下:

一、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3月8日

(二)认购方式、认购价格、支付方式

1、认购价格和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4.73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人审议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80%。如果甲方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格将作相应的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

2、认购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及拟认购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480,000129,980,400.002

杭实投资(代“杭实大瓷发

展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14,800,00070,004,000.003刘桂雪12,690,00060,023,700.0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194武杨12,690,00060,023,700.005林应8,450,00039,968,500.00

合计76,110,000360,000,3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各认购人的认购数量同比例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

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如因发行对象不适格被移出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其他适格认购人

的认购金额不变;

(2)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所有适格认购人的认购金额

按同比例调减。

3、认购方式

乙方全部以现金货币的方式认购,乙方承诺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4、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要求乙方按照

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认购价款的通知(下称“付款通知”),付款通知中应载明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付款期限及接收乙方认购款项的专用账户信息。乙方

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按照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将认购款项支付至专

用帐户。

(三)限售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如乙方仍为甲方实际控制人或担任甲方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转让限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于上述锁

定期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

194武杨12,690,00060,023,700.005林应8,450,00039,968,500.00

合计76,110,000360,000,300.0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

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及本次发行价格发生调整的,则本

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各认购人的认购数量同比例调

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发行的股票数量为准。最

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

销商)协商确定。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总数或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

核准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调整:

(1)如因发行对象不适格被移出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其他适格认购人

的认购金额不变;

(2)如因其他原因导致募集资金总额调减的,所有适格认购人的认购金额

按同比例调减。

3、认购方式

乙方全部以现金货币的方式认购,乙方承诺认购资金来源及认购方式符合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4、支付方式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要求乙方按照

本协议约定的价格支付认购价款的通知(下称“付款通知”),付款通知中应载明

认购股份数量、认购金额、付款期限及接收乙方认购款项的专用账户信息。乙方

应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后,按照付款通知规定的期限将认购款项支付至专

用帐户。

(三)限售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得转让。在上述期限届满后,如乙方仍为甲方实际控制人或担任甲方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则乙方所认购的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转让限制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对于上述锁

定期的安排有不同意见,乙方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0

安排进行修订并执行。对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

2、甲方董事会依法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股东大会依法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本次非公开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

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

为准进行调整。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

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2、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

1.4款所述,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所载明的付款期限内支付股份认购款,每逾

期一天,乙方应按其逾期未认购部分金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乙

方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放弃认购或未能足额认购的,乙方应按本协

议认购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如未获得①甲方董事会批准;或/

和②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和③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

核准,则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

除。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20

安排进行修订并执行。对于乙方本次认购的股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

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本协议在下述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本协议由甲乙双方签署;

2、甲方董事会依法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3、甲方股东大会依法批准本次非公开发行;

4、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

如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前,本次非公开发行适用的法律、法规予以修订,提

出其他强制性审批要求或豁免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则以届时生效的法律、法规

为准进行调整。

(五)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对因其违反本协议或其项下任何声明或保证而使对方承担或遭

受的任何损失、索赔及费用,应向对方进行足额赔偿。

2、在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获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第

1.4款所述,在甲方发出的付款通知所载明的付款期限内支付股份认购款,每逾

期一天,乙方应按其逾期未认购部分金额向甲方支付万分之五/日的违约金。

3、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若乙方单方提出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乙

方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有效期内放弃认购或未能足额认购的,乙方应按本协

议认购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如未获得①甲方董事会批准;或/

和②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和③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

核准,则不构成甲方违约,甲方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5、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

抗力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产生违约的,违约责任在遭受不可抗力范围内可以免

除。

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1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5月29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6,766万股(含6,766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及拟认购情况调整后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480,000129,980,400.002杭实大瓷14,800,00070,004,000.003刘桂雪12,690,00060,023,700.004武杨12,690,00060,023,700.00

合计67,660,000320,031,800.003、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

日起成立。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本补充协

议同时终止。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9月21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因公司已完成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拟认购情况调整后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538,29,980,398.40

合计27,538,29,980,398.404、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约定内容相冲突的,以

21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5月29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6,766万股(含6,766万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发行对象及拟认购情况调整后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480,000129,980,400.002杭实大瓷14,800,00070,004,000.003刘桂雪12,690,00060,023,700.004武杨12,690,00060,023,700.00

合计67,660,000320,031,800.003、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约定内容相冲突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4、本补充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

日起成立。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本补充协

议同时终止。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摘要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发行人):

乙方(认购人):应坚

签订日期:9月21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因公司已完成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由

4.73元/股调整为4.7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调整为不超过27,538,220股(含27,538,220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及其拟认购情况调整后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股)拟认购金额(元)

1应坚27,538,29,980,398.40

合计27,538,29,980,398.404、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及《补充协议(一)》约定内容相冲突的,以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2

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本补充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

日起成立。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

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22

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5、本补充协议在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及乙方签字之

日起成立。本补充协议与《原协议》同时生效。若《原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

本补充协议同时终止。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3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应对行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首先,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客户为电力行业,客户一般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由于单笔招标金额的较大,生产供货周期长,从而资金回笼时间也较长,

另一方面,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行业上游供应商运营压力加大,上游供应商对账

期进行了相应的缩短,因此上游和下游的行业特性都要求电瓷企业有较强的资金

实力;其次,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线路电压等级已至±1100kV,绝缘子产品

机械强度等级已至840kN,对绝缘子的性能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使得电瓷

企业必须加大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提高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再

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跟随国

家“”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去年国际知名瓷绝缘子企业NGK关闭

了中国工厂并控制了日本本土的产能,这也为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带来了一定的机

遇,企业也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

新市场,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高压线路悬瓷绝缘子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国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各地区电网公司及国外部分国公司等,公司主导产品如高

压线路悬式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站电瓷等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相关

细分市场占据着行业主导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稳固公司在细分

市场龙头地位及保证产品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亟需通过融资获得更多的资金

用于支持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产品技术

创新升级,提升资源效率与效益,努力确保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23

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98.0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

全额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

1、应对行业发展趋势所带来的新变化,提升市场竞争力

首先,一方面公司的下游客户为电力行业,客户一般通过统一招标的方式进

行采购,由于单笔招标金额的较大,生产供货周期长,从而资金回笼时间也较长,

另一方面,受环保政策的影响,行业上游供应商运营压力加大,上游供应商对账

期进行了相应的缩短,因此上游和下游的行业特性都要求电瓷企业有较强的资金

实力;其次,随着电力建设的发展,线路电压等级已至±1100kV,绝缘子产品

机械强度等级已至840kN,对绝缘子的性能可靠性要求越来越高,这也使得电瓷

企业必须加大技术投入与研发力度,提高企业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程度;再

次,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利用公司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跟随国

家“”战略积极拓展国际市场,去年国际知名瓷绝缘子企业NGK关闭

了中国工厂并控制了日本本土的产能,这也为企业国际市场开拓带来了一定的机

遇,企业也必须与时俱进,抓住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

新市场,真正实现走出去的发展战略。

公司作为国内最大高压线路悬瓷绝缘子供应商,主要客户为国公司、

南方电网公司、各地区电网公司及国外部分国公司等,公司主导产品如高

压线路悬式瓷绝缘子、复合绝缘子,电站电瓷等产品,经过多年的发展,在相关

细分市场占据着行业主导地位。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张,为稳固公司在细分

市场龙头地位及保证产品技术的核心竞争力,公司亟需通过融资获得更多的资金

用于支持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及国内外市场的开拓。同时公司还将通过产品技术

创新升级,提升资源效率与效益,努力确保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42、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

率,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公司资本实力

随之增强,从而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

实力,满足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和经营实力,巩

固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为迎接行业的增长周期和更大的市场机遇做好准备。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还将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做大

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242、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

率,偿债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减少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公司资本实力和抗风险

能力将进一步增强,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的可行性

1、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可行性。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增加,公司资本实力

随之增强,从而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的资金需求压力,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

竞争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具有治理规范的实施主体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企业

制度。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以

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

实力,满足业务发展所带来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研发和经营实力,巩

固公司在生产工艺、技术方面的行业领先地位,从而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为迎接行业的增长周期和更大的市场机遇做好准备。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

还将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做大

做强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1、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

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52、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金将大幅增加,能够满足业务增长带来的

资金需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

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

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52、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提升公司整体竞争能力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流动资金将大幅增加,能够满足业务增长带来的

资金需求。公司长期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增强,可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和可持

续发展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

规,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具备必要性和可行性。本次募集资金的到

位和投入使用,有利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提高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未来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6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

(一)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目前的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或整合的计划。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我国规范上市公司的

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的方案以及上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协议》,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类别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锐奇技术93,830,00022.82%93,830,00021.39%

实际控制人应坚--27,538,2206.28%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小计93,830,00022.82%121,368,22027.67%

5%以上股东刘桂雪32,623,7547.94%32,623,7547.44%

其他股东其他股东284,642,24669.24%284,642,24664.89%

合计411,096,000100.00%438,634,20.0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预案出具日,除已公告的高管人员正常人事变动外,公司无其他

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26

第五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

构、业务结构的变化

(一)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是否存在整合计划

截至本预案出具之日,公司尚无对目前的主营业务及资产结构进行重大调整

或整合的计划。若公司在未来拟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将根据我国规范上市公司的

相关法律、法规,另行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后对公司章程的修订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相应增加,公司将按照发行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本次发行后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根据本次发行的方案以及上市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

协议》,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东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类别股东名称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控股股东锐奇技术93,830,00022.82%93,830,00021.39%

实际控制人应坚--27,538,2206.28%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小计93,830,00022.82%121,368,22027.67%

5%以上股东刘桂雪32,623,7547.94%32,623,7547.44%

其他股东其他股东284,642,24669.24%284,642,24664.89%

合计411,096,000100.00%438,634,20.00%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公司的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

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发行预案出具日,除已公告的高管人员正常人事变动外,公司无其他

对高管人员结构进行调整的计划。本次发行后,不会对高管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7

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业

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998.04万元,募集资金

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盈

利能力将有所提升,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将得到

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财务结构变动状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

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

力。

(二)盈利能力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

提升公司后续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现金流量变动状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能够缓解公司

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所致的现金流压力。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

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27

响。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发行后公司业

务结构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12,998.04万元,募集资金

使公司的净资产和总资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公司盈

利能力将有所提升,现金流量将进一步增加,公司的竞争优势及整体实力将得到

进一步增强,对于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财务结构变动状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额将同时增加,公司的资

本实力进一步提升,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

力。

(二)盈利能力变动状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短期内将可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等指标一定程度的摊薄。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资本结

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有利于

提升公司后续发展及盈利能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现金流量变动状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能够缓解公司

日益增长的日常营运资金需求所致的现金流压力。本次发行有助于改善公司现金

流量状况,降低经营风险与成本。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

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形)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

的情况

截至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0.99%,随着公司业

务的发展,预计流动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

资产和总资产将显著提升,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

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属于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绝缘子避雷器行业),公司生产的绝缘子主

要应用于电网的输配电系统中,电网的建设与宏观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相关

性。目前国内外输配电网建设有所回暖,但仍不能排除和国内宏观经济

下行,进而导致输配电建设规模的降低,绝缘子市场需求降低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28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也不涉及新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

或有负债的情形)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

的情况

截至6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30.99%,随着公司业

务的发展,预计流动资金压力将进一步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

资产和总资产将显著提升,财务结构将更加稳健,抗风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本

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出现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也不存在通过

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

六、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说明

(一)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属于输配电设备制造行业(绝缘子避雷器行业),公司生产的绝缘子主

要应用于电网的输配电系统中,电网的建设与宏观经济的景气度有较强的相关

性。目前国内外输配电网建设有所回暖,但仍不能排除和国内宏观经济

下行,进而导致输配电建设规模的降低,绝缘子市场需求降低的风险。

(二)客户集中风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29

我国输配电企业主要为国和南方电网,作为绝缘子供应商,公司的客

户主要集中在国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企业。国和南方电网在我国电

网建设及维护中占有主导地位,其采购额对于绝缘子市场规模影响重大。且目前

国和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对绝缘子进行采购,近年来其招标方式

从下属企业组织招标逐渐转为总部集中采购。度、度、度

及1-6月,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

同一控制口径)的销售额合计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54.57%、56.62%、

53.95%和65.52%,占比超过50%,公司客户集中于国和南方电网,存在

客户集中风险,如国和南方电网的采购量、招标要求、采购定价政策出现

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绝缘子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材料、各种矿物原料、化工材料等,燃料为天

然气;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较大。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政策的执行,未来原材料价格存在

上涨压力,进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若公

司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境外市场开拓不利及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积极布局国外市场,利用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努力

成为走出去发展的先行者和国家‘’倡议的实践者。近几年,发行人抓住

前述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及1-6月,发行人国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总

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9.88%、24.84%、24.04%、18.99%;但当前国际经济环境

情形复杂,出于经济发展和产业需要,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等进出口相

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特别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国家和地区贸

易保护主义政策、关税政策频繁出台,贸易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果未来世界经济出现长期性的衰退,或者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对发行

29

我国输配电企业主要为国和南方电网,作为绝缘子供应商,公司的客

户主要集中在国和南方电网及其下属企业。国和南方电网在我国电

网建设及维护中占有主导地位,其采购额对于绝缘子市场规模影响重大。且目前

国和南方电网主要通过招投标方式对绝缘子进行采购,近年来其招标方式

从下属企业组织招标逐渐转为总部集中采购。度、度、度

及1-6月,发行人对第一大客户“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按

同一控制口径)的销售额合计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例分别为54.57%、56.62%、

53.95%和65.52%,占比超过50%,公司客户集中于国和南方电网,存在

客户集中风险,如国和南方电网的采购量、招标要求、采购定价政策出现

变化,则可能对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水平产生不利影响。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绝缘子主要原材料为金属材料、各种矿物原料、化工材料等,燃料为天

然气;公司原材料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原材料价格变化将对公司经营业

绩的影响较大。随着国家供给侧改革以及环保政策的执行,未来原材料价格存在

上涨压力,进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四)净资产收益率下降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若公

司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境外市场开拓不利及贸易政策变化的风险

发行人积极布局国外市场,利用多年的出口经验及在海外的良好口碑,努力

成为走出去发展的先行者和国家‘’倡议的实践者。近几年,发行人抓住

前述机遇积极布局国外营销服务机构,开拓新客户、新市场并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及1-6月,发行人国外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总

收入的比例分别达到19.88%、24.84%、24.04%、18.99%;但当前国际经济环境

情形复杂,出于经济发展和产业需要,各国的关税和非关税等进出口相

关政策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特别是,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部分国家和地区贸

易保护主义政策、关税政策频繁出台,贸易政策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如果未来世界经济出现长期性的衰退,或者全球贸易摩擦进一步加剧,将对发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0

人境外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可能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各国各地区防

控效果不一,可能会造成结构性的经济影响。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期间

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对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造成了

不利影响。自今年2月下旬以来,在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情形下,公司生产

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目前在手订单充沛,生产经营稳步发展。但受整体经济形

势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目标客户生产经营,进而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业务拓展

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七)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股东

大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审核通过。上述方案能否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在时间和结果方面存在不

确定性。

(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国内外政治经

济形势、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股票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

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者收益。

30

人境外市场开拓产生不利影响。

(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导致的经营风险

全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将可能是一个较长期的过程,各国各地区防

控效果不一,可能会造成结构性的经济影响。因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期间

实施隔离、交通管制等防疫管控措施,对公司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造成了

不利影响。自今年2月下旬以来,在国内疫情逐步得到控制的情形下,公司生产

经营逐步实现正常化,目前在手订单充沛,生产经营稳步发展。但受整体经济形

势变化可能影响公司目标客户生产经营,进而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公司业务拓展

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

(七)审批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取得本公司股东

大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方案的审核通过。上述方案能否

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以及能否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核准在时间和结果方面存在不

确定性。

(八)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的变化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可预见性。国内外政治经

济形势、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股票市场供求关系、投资者预期等多种因素

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的波动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投资者收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1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出本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31

第六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

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

配,但本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

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

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

的25%。

第一百六十一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

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调整的决策机制为: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

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出本年度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的持续经

营能力;公司依照同股同利的原则,按各股东所持股份数分配股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2(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②公司未

来12个月内单项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

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32(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者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

式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公司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②公司未

来12个月内单项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

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3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拟进行分红前,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拟定

分红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

以在公司现金流为正且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

红。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

33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四)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五)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拟进行分红前,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拟定

分红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

以在公司现金流为正且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

红。

(七)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4

东的回报水平。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最新分红政策的相关

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1、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

40,74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488.9952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份。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34

东的回报水平。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最新分红政策的相关

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二、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及未配利润使用安排情况

1、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

40,74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2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488.9952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

份。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53、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

40,74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611.244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度4,889,952.0046,462,399.6310.52%

度--18,941,389.93-

度6,112,440.0059,312,313.4310.3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合计11,002,392.00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944,441.04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01%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

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

353、公司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12月31日总股本

40,749.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611.244万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不转增股份。

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表:

单位:元

分红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比率(%)

度4,889,952.0046,462,399.6310.52%

度--18,941,389.93-

度6,112,440.0059,312,313.4310.31%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含税)合计11,002,392.00

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8,944,441.04

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占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8.01%

三、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

会公告〔〕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

监发〔〕37号)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分析企业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

和经营计划、股东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

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

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既要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还要考虑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

展,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同时,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保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6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未来三年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

(二)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下述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②公司未

来12个月内单项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36

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

式分配利润。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未来三年将优先采取现金分红方式

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情况下,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

续性和稳定。

(二)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该年度的可供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

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下述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

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资金支出指以下情形:①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的事项;②公司未

来12个月内单项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事项。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的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

分配利润的3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7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

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拟进行分红前,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拟定

分红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

以在公司现金流为正且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

37

公司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应以每10股表述分红派息、转增股本

的比例,股本基数应当以方案实施前的实际股本为准。公司分派股利时,按有关

法律和行政法规代扣代缴股东股利收入的应纳税金。

3、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足额现金分红及

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

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三)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

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

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与程序

1、公司拟进行分红前,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先制定分配预案,董事会在拟定

分红政策相关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

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

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意见并公开披露。

2、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应当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

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的投票权。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议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

半数通过。

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和审议利润分配议案时,公司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

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尽可能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投资者关系

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

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

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五)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以留做公司发展之用,也可

以在公司现金流为正且满足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现金或股票分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8

红。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

东的回报水平。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最新分红政策的相关

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修订时亦同。”

38

红。

(六)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条件和决策机制

1、公司将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不得随意调整而降低对股

东的回报水平。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自身

经营状况、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

政策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最新分红政策的相关

规定。

2、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由董事会制定,经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

发表意见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需经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七)利润分配的监督约束机制

1、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应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

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由董事会向

股东大会做出情况说明。监事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

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2、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

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

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

到充分维护等。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

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3、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

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规

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

实施,修订时亦同。”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9

第七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及填补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即期回报摊薄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10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4.72元/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7,538,220

股,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3,863.42万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份数

为准。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8.04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影响。

6、公司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6.24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8.92万元,末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2,056.77万元。假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在的基础

39

第七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及填补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

[]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

工作的意见》(国办发[]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31号)的相关要求,公司

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现就即期回报摊薄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措施公告如下:

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不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

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方面的影响。

3、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于10月实施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

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并实际发行完

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价格为4.72元/股;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27,538,220

股,仅考虑本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3,863.42万股。此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

司对本次实际发行股份数的判断,最终应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份数

为准。

5、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2,998.04万元,不考虑发

行费用影响。

6、公司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646.24万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668.92万元,末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92,056.77万元。假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

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在的基础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上按照

0%、10%、20%的业绩增幅分别测算。

7、

9月,公司向激励对象以

3.878元/股的价格授予

360万限制性股

票。

8、在测算公司净资产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是基于公司

度报

告中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情况,未考虑除募集资金、

净利润、现金分红、限制性股票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9、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

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的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

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

度不同净利润增长假设条件下本次

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

-12-31

/-12-31预测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股本(万股)

40,749.60

41,109.60

43,863.42

情形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

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646.24

4,646.24

4,646.2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3,668.92

3,668.92

3,668.92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40

0.1138

0.1125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股)

0.0900

0.0898

0.088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

4.92%

4.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4.09%

3.88%

3.80%

情形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

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4,646.24

5,110.86

5,110.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3,668.92

4,035.81

4,035.81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1140

0.1251

0.1238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

/股)

0.0900

0.0988

0.097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5.17%

5.40%

5.28%

40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4.09%4.26%4.17%

情形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

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646.245,575.495,57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3,668.924,402.714,402.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400.13650.1350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0.09000.10780.1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7%5.87%5.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4.09%4.64%4.53%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

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

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

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4.09%4.26%4.17%

情形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

年增长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4,646.245,575.495,575.4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万元)

3,668.924,402.714,402.7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11400.13650.1350

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元/股)0.09000.10780.106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17%5.87%5.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4.09%4.64%4.53%

二、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

募集资金产生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

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

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本预案“第四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部分。

四、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

助于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

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填补措施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

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的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包括:

(一)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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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

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

诺的使用用途。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

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上市后,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资源储备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

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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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所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章程的

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的各项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保护公司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有效的治理

结构和制度保障。

(二)加强对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将募集资金存放于

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将募集资金用于承

诺的使用用途。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障募集资金用

于指定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

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

险。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自上市后,通过多年的经营积累和资源储备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

基础。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

的资金使用方案,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

效率,节省公司的各项费用支出,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

(四)保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司根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

[]4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

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对《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

策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

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

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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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锐奇技术、实际控制人应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

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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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合理规范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改善经营业绩,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

东的利润分配,以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能力,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的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特此提示。

六、关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切实履行的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合法权益,并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

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公司的控股股东锐奇技术、实际控制人应坚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就保

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切实履行,承诺如下: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44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442、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3、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

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届时将按

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

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

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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