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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改革政策影响明年北京新中考 新初一初二初三学生必看!

时间:2023-08-15 23: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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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改革政策影响明年北京新中考 新初一初二初三学生必看!

5、生物/化学、地理/历史,分别择优计入中考成绩,其中地理和生物将在初二下学期结课考试。

6、中考体育成绩满分40分,由现场考试成绩(30分)和过程性考核成绩(10分)组成,其中过程性考核成绩按以下标准计算:

7、实践活动,包括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①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须在初中三年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每次计3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分别计入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每次计1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四舍五入取整,分别计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③往届生相关科目每科成绩由笔试成绩加毕业时实践活动成绩计分。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外省回京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满分70分)乘以8/7,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8、及以后中考,采用全市统考,分区判卷的形式进行。

中考改革主要任务和措施

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现一考多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基本依据。坚持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引导学生扎实学习每门科目,全面提升义务教育阶段育人质量。

1.考试科目与内容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

严格按照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推进考试内容与形式改革,提高命题质量,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贴近生活,注重实践,突出首都特色。

2.考试组织与形式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由市教委统一制定要求。其中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3门科目由各区按照市级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内容学习后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教、随考、随清。其中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初二第二学期末,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考试安排在初三第二学期末。

3.成绩呈现与应用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位次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

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卷面考试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40分(与统考笔试分离,学生有两次考试机会)。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含10分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或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成绩)。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考试以等级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才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由各区按市级有关要求组织补考,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

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和分析,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进行管理、记录和评价,以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代表性、关键性事实为主要方式。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各校应按市区有关要求制定评价方案和实施细则,报区教委备案后实施,评价结果最终由学校确认。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

1.统一招生

在全开全学、全科开考、全科赋分的基础上,从12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确定8门按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6门成绩必须计入,另外在历史、地理、化学、生物4门成绩中择优确定2门成绩计入(按照文理兼顾原则,在历史、地理中择优确定1门,在化学、生物中择优确定1门)。

2.校额到校招生

坚持和完善优质高中校额到校招生政策,将全市优质高中50%以上的招生名额分配到一般初中校,实现每所初中校学生升入优质高中机会基本均等。校额到校招生采用校内选拔方式,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录取,其中综合素质评价至少达到B等以上。

3.自主招生

经市教委批准,部分具备条件的高中阶段学校可开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学校可根据办学定位、传统特色、学科优势等情况,开展人文、科学、艺术、体育、中外合作课程班等特色招生、校内或集团内直升、1+3培养试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试验等改革探索。自主招生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面试情况录取。试点学校应提前确定报考条件、录取规则以及监督机制等,报市教委备案后在规定时间向社会公布。

具体招生录取办法另行制定。

北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考试科目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

考试方式

1.语文、数学2门科目采用笔试方式,其中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2.外语考试采用笔试、听力和口语考试的方式,听力和口语考试与笔试分离,笔试时长90分钟,听力和口语考试时长30分钟,学生九年级有两次听力和口语考试机会。

3.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考试,采用笔试与参加实践活动相结合的方式,每门科目笔试时长均为70分钟。前将实验操作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纳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依据,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4.体育与健康采用现场考试和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另行公布。

5.艺术(音乐、美术)依据学生平时表现和综合测评确定成绩,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依据学生实际操作能力确定成绩。具体要求由各区教委制定。

成绩呈现

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原始成绩主要用于中招录取,等级成绩主要用于毕业认定和自主招生。

1.原始成绩。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外语笔试分值60分,听力和口语考试分值40分。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分值均为80分,其中笔试分值70分,实践活动分值10分。体育与健康分值40分,其中现场考试分值30分,过程性考核分值10分。

2.等级成绩。等级成绩依据原始成绩划定,由高到低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及以上为合格,D等为不合格。每门科目成绩达到满分的85%(含)以上为A等,满分的70%(含)至满分的85%为B等,满分的60%(含)至满分的70%为C等,满分的60%以下为D等。

3.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考试仅以等级成绩呈现。

实践活动计分方式

实践活动包括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

1.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须在初中三年完成10次开放性科学实践活动,每次计3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分别计入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综合社会实践活动计分方式。学生七、八、九年级每学年应完成10次综合社会实践活动,共30次,每次计1分,满分30分。成绩除以3后四舍五入取整,分别计入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3门科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3.往届生相关科目每科成绩由笔试成绩加毕业时实践活动成绩计分。在外省市就读回京参加中招的本市户籍学生(以下简称外省回京考生),相关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满分70分)乘以8/7,四舍五入取整计算。

考试实施

(一)考试时间

学生在完成每门科目课程内容学习后参加该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随教、随考、随清。其中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学完即考。地理、生物考试安排在八年级第二学期末,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语文、数学、外语(笔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考试安排在九年级第二学期末。

(二)考试对象

1.本市初中在校学生均须按年级参加各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未在八年级参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的本市初中在校生,须于毕业当年参加地理、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用于毕业。

2.外省回京考生应按年级参加本市中招录取相关科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地理、生物考试须八年级参加。

3.往届生只能参加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方式

本市初中在校生在学籍所在初中报名。

往届生、外省回京考生等其他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到户籍所在区教育考试中心报名。

(四)考试组织方式

1.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9门科目由全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分区评卷。

2.体育与健康现场考试由全市统一考试项目、标准及要求,北京教育考试院负责组织管理,各区具体实施。过程性考核由全市统一部署,各学校具体实施。

3.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考试由各区按照市级要求组织实施,在规定时间将各科等级成绩报北京教育考试院。

成绩应用

(一)初中毕业

1.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所有科目合格方可毕业,凡考试不合格的,区教委制定补考办法,补考成绩只计合格/不合格。随班就读学生由学校认定毕业成绩,原则上完成9年义务教育即可准予毕业。

2.外省市转学进入本市初中就读的学生,若已参加过省级或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统一组织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须经外省市相关教育部门认定具体等级后,到区教委指定部门申请本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应科目合格认定。

(二)中招录取

从12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中确定8门,将原始成绩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满分为66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物理6门成绩必须计入;按照文理兼顾原则,在历史和地理中择优确定1门、在化学和生物中择优确定1门计入。往届生和未在八年级参加本市地理、生物2门科目考试的应届生,将历史、化学2门科目成绩计入。

校额到校招生采用校内选拔方式,综合素质评价须达到B等,录取总成绩须达到570分。

往届生参加录取时,录取总成绩减5分后进行录取。

自主招生录取办法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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