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事粤港货运业务跨境货车司机在台山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告知书
为做好经批准豁免入境隔离的跨境货车司机(以下简称“跨境司机”) 的全流程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跨境司机入境来台山,必须同时遵守深圳、珠海等入境口岸城市关于强化粤港跨境司机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的工作要求。
二、跨境司机在台山期间应按照申报活动轨迹从入境口岸到我市目的地工厂(仓库)进行点对点运输,并做好个人防护,全程必须佩戴口罩,非必要不得下车及与其他人直接接触。原则上单独就餐,不参与聚集性活动,尽量与其他人员保持安全距离。
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时,应避免继续接触他人,并由目的地工厂(仓库)负责人及时与属地镇(街)联系, 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由属地镇(街)安排专车送至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三、目的地为台山的跨境司机原则上当天入境,当天返回。如有正当理由或因不可抗力无法出境需在台山过夜的,须由司机本人提出,由目的地工厂(仓库)负责人向所在镇(街)提出申请,按程序报至台山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经江门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批准后,属地镇(街)方可安排专车接驳至我市指定隔离观察酒店入住,实施闭环管理。住宿期间,跨境货车应停放在目的地工厂(仓库)停车场。
四、跨境司机在台山运输作业沿线的高速服务区、收费站、加油站、物流园区、维修厂、停车场等以及其他交通节点,按照现场指引使用服务设施。
五、跨境司机在台山期间如违反入境口岸城市以及我市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将被暂停或移除豁免入境隔离备案名单。
以上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措施自 8月25日 00:00 时起执行, 后续将视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感谢各位跨境司机朋友对我市疫情 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让我们同舟共济,携手抗疫,共克时艰!
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8月24日
来源:台山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编辑:李心草
转载需注明出处:台山发布(taishan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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