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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调研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项目情况

时间:2022-08-21 06:0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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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慈善总会调研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项目情况

中国常州网讯近日,市民政局副局长、市慈善总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杨铁带队赴中国人保和中国人寿常州分公司,分别对新北区和天宁区、钟楼区的慈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调研。市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副主任高颖参加调研。

“大病助医”是市慈善总会传统“六助”中救助金额占比最高、影响最大的一个项目,起总会积极筹划、探索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创新引入专业保险机构,由以往的直接发放救助金改为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运营五年来,保险方案不断改进升级,成效明显。

为市区年满18周岁以上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低保边缘和建档立卡对象购买慈善大病医疗补充保险,同时将未列入贫困要求范围内的一般家庭纳入保险范畴,实现大病扶贫全覆盖,个人最高赔付额达1万元。新北区投入保费167万元,实际赔付195.3万元,赔付568人次,赔付率达120%;天宁区、钟楼区投入保费122万元,实际赔付166.52万元,赔付563人次,赔付率达136%。

大病方案再次提标扩面,拓宽对低保、低保边缘和建档立卡对象的救助范围,不限病种予以救助,最高救助金额达5万元;对未列入贫困要求范围内的一般家庭降低门槛,推动大病保险全民化,构筑了坚实的因病致贫返贫“防火墙”。

杨铁听取了大病保险阶段工作汇报、查看了相关台账资料后指出,近几年,随着大病保险方案不断升级,参保人员覆盖面不断扩大,大病种类逐年增加,赔付比例和保障额度得到了持续提高,困难群体得到了更大的实惠。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要建立机制,整合资源,细布置、抓落实、常沟通,建立完善联络员长效沟通机制,做好数据汇总分析,定期开展督导考核,确保项目产出和成效。同时,还要继续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依托新闻媒体、民政条线、慈善超市、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开展全方位、立体化宣传,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宣讲,让大病保险深入人心,持续扩大影响力,形成常州模式,擦亮常州品牌,打造常州特色。(李垚)

附:常州市城区慈善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方案(版)

一、保障对象

1类救助对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困难对象和建档立卡对象。

2类救助对象:因患危重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件造成的家庭困难,个人全年累计实付费用符合救助标准,但未列入贫困要求范围内的部分特殊困难家庭。

二、保险期间

1月1日-12月31日

三、救助标准

(一)1类救助对象,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赔付:

保障对象因重大疾病在公立医院(住院+门诊)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实付金额的90%给予救助;

保障对象因一般疾病在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途径补偿后,按全年累计个人实付金额的50%给予救助;

两项合计最高救助50000元。

(二)2类救助对象,家庭因有人患危重疾病或遭遇重大意外事件,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和其他社会帮困救助资金或各种赔偿、保险等第三方赔付后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个人实付金额超过一定数额的,一次性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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