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医保发〔〕15号
市医保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34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17日
附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3 08:31:26
穗医保发〔〕15号
市医保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3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34号)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月17日
附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做好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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