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月17日对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的股份减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进行了预披露。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004)。
公司于6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33)。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余建平、陈东松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鉴于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经届满;公司股东许绍壁、彭小青、林典希、陈东松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东余建平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交易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转让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余建平集中竞价7月22日18.093100,0000.0819% 7月23日18.166100,0000.0819%合计200,0000.1638%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份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股份数量 (股)占总股本比例(%)余建平合计持有股份1,652,5001.3530%1,452,5001.1893% 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13,1250.3382%213,1250.1745%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239,3751.0148%1,239,3751.0148%注:1、上述比例合计数误差系四舍五入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行为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和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个人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