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泰州市政府办公室 字体:[ ]
泰州市政府办近日印发了《泰州市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实施方案》(泰政办发﹝﹞151号),在全市启动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健康扶贫补充保险工作。
根据文件规定,在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全市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均可享受提高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标准、重大疾病初次诊疗、住院费用、住院生活、失能护理等5项补助,低保贫困户合规费用全额报销,一般贫困户合规费用能够报销80%以上。参保对象保费由市、市(区)两级财政共同承担,市财政分别按县级市25%、区50%的比例下拨资金。
实施健康扶贫补充保险是利用商业保险解决贫困人口最大的难点和痛点、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而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尝试,是发挥商业保险在助力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中积极作用的有力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