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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琼卫宣传〔

时间:2021-11-07 23:5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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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琼卫宣传〔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为提高我省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慢性病,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42号)、国家卫生计生委《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8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健康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健康教育网络

建立符合海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的健康教育网络,确保经费、设备落实到位。省、市、县级均设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在市县级疾控中心全部成立健康教育科,配备专职人员,并逐步实现在乡(镇)、城市社区、街道、社区居委会配备有专职或兼职的健康教育人员,在农村社区、村及自然村配备有负责健康教育的人员。

省、市、县健康教育专业技术岗位要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见附件2)要求设置,可根据当地实际工作要求增加岗位数。少数民族市县应至少配备1名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专业人员。

省、市、县健康教育机构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或疾控中心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业务指导。健康教育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健康教育工作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二、协调动员各部门参与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围绕重大卫生问题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健康66条》宣传和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为核心,大力开发多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资料,积极与各种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型媒体合作建立健康知识宣传平台,播放、刊登公益广告,深入社区、学校、农村、机关开展健康巡讲(讲座)、咨询活动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特别是在每年的结核病日、碘缺乏病日、控烟日、艾滋病日等卫生宣传日期间,举办形式多样的大众宣传活动,同时要积极邀请省内多家传媒参与,扩大宣传覆盖范围,提高活动效果。

三、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进一步明确卫生行政部门、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教育职责,完善责任分工,建立完善健康教育档案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机制,把绩效评估纳入常态化管理。整理完善全省健康教育传播材料库,建立应对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自然灾害的宣传预案。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制定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健康教育服务的工作规范和方法,健全考核评估制度,提高健康教育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四、开展健康教育专业监测工作

为了解我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和变化趋势,分析我省居民健康素养的影响因素,评价健康教育项目实施效果,提高健康教育专业人员能力,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围绕健康素养、烟草流行、计划免疫,以及结核病、疟疾、艾滋病、高血压、高血糖等疾病防治知识开展健康教育专业监测,每年至少开展3种内容的监测工作。监测过程中要制定科学严谨的监测方案,严格抽样过程,得出有代表意义的健康素养水平、知晓率等监测结果数据,为下一步制定干预策略提供科学依据。

五、开展烟草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加强健康教育机构的控烟专业能力建设,开展烟草流行监测,为制定有效控烟措施提供依据。在卫生行政部门领导下,继续保持无烟医疗机构建设成果,确保医疗机构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具、无烟味。推动全社会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积极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大力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降低吸烟率。进一步推动公共场所禁烟工作,指导各类公共场所张贴明显的控烟标志,指导安排控烟监督员对吸烟的群众进行劝阻,降低二手烟的伤害。

六、推进各类场所、行业健康教育

(一)学校健康教育。

争取教育部门配合,指导中、小学按照教育部《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设健康教育课,注重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同时采取课堂上现场操作和示范、组织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开展丰富多采的文艺活动、落实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守则等形式,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工作,强化健康行为训练,促进学生良好的健康行为养成。

(二)医院健康教育。

推动各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室)结合我省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举办讲座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向病人及其家属、社区居民开展健康教育,增强病人和家属的自我保健能力,提高社区居民卫生防病知识。

(三)社区健康教育。

指导辖区各街道、社区结合辖区内居民的文化素质及接受能力,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开展墙报、宣传栏、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增强居民热爱社区、保护社区卫生的意识。

(四)行业健康教育。

培训各行业健康教育兼职人员,指导他们结合本单位特点开展有关职业卫生、疾病预防、卫生保健、控制吸烟等方面的健康教育活动,以及在某些特殊工种、行业强调职业安全、职业防护和环境保护等健康教育内容,提高职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环保意识。

(五)媒体健康教育。

推动辖区内各主要新闻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能紧密结合卫生防病工作和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防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在各地创建卫生城市活动过程中进行正确的舆论引导。

(六)公共场所健康教育。

结合各类公共场所环境特点,指导车站、港口、机场、商场、影剧院、图书馆等公共场所设立固定的宣传橱窗。结合公众需求宣传健康知识,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应有卫生防病宣传、健康教育等内容。

附件:1.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卫妇社发〔〕42号)

2.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疾控发〔〕88号)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卫生部关于印发《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的通知

卫妇社发〔〕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各计划单列市卫生局,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卫生部新闻宣传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中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任务,规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提供优质服务,促进城乡居民平等享有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我部组织制定了《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

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重要内容,在提高全民健康素养、预防疾病、保护和促进健康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进一步规范全国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健全由各级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和网络,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特制定本规范。

一、职责

(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和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媒体及下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有关人员的培训。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向全社会推广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开展健康传播活动,向公众传播预防疾病、促进健康的相关理念、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健康素养。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收集、加工、整理和发布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拟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信息规范和标准,对社会上健康相关信息进行监测、评估和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开展健康危险因素和健康素养监测,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需求与效果评估,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二、工作内容

(一)技术咨询与政策建议。

1.收集和总结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和研究成果,为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部门规章、技术规范等提供技术咨询及政策建议。

2.收集、研究辖区内健康相关信息,为卫生行政部门制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考核评估标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二)业务指导与人员培训。

1.负责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的业务指导,提供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和方法。

2.根据辖区内下级健康教育机构需求,提供日常业务指导、专题指导和科研指导。指导内容包括调查研究、计划制订、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督导检查、总结报告、论文撰写等。

3.组织开展辖区内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政策、法规、理论、策略、技术与方法等。

(三)总结与推广适宜技术。

1.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领域的理论、方法与策略研究,总结科学、有效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适宜技术,并进行推广、交流。

2.与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和媒体等合作,开展不同场所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研究,提出适宜不同场所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策略、措施和技术方法。

3.研究国内外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成功案例,总结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成功经验,进行交流与推广。

4.开展辖区内健康教育需求调查,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

5.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健康教育宣传栏和组织现场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传播。

6.做好传播材料的设计、制作和使用工作。要求传播材料内容科学准确、重点突出、通俗易懂。少数民族地区可使用民族文字设计传播材料。

(四)信息管理与发布。

1.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对健康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加工,形成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为媒体和相关机构提供信息源。

2.围绕辖区内主要健康问题,制作健康教育的核心信息,利用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向辖区公众发布。

3.拟定健康教育信息管理规范和标准,对健康教育信息发布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

4.监测社会上对公众有误导作用的健康相关信息,评估其社会危害,及时对公众舆论进行正确引导。

(五)监测与评估。

1.评估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机构、人员及其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能力和可利用资源。

2.开展社区卫生诊断,查找辖区内主要的健康问题及影响因素。

3.针对健康危险因素,进行健康教育需求评估,为制定健康教育干预策略和措施提供基础数据。

4.开展健康素养监测,提出健康教育干预策略。

5.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6.及时发布监测与评估结果。

三、保障措施

(一)机构。

1.国家、省、地市、县级均设健康教育机构,建立健全工作网络。

2.国家、省、地市、县级健康教育机构属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接受同级卫生行政部门领导,同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业务指导。

(二)人员配备。

1.应保证预防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占主体,美术、摄影等专业为辅,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不少数民族市县应配备1-2名通晓当地少数民族语言的专业人员。

2.健康教育机构本科学历人员,国家级占75%以上,省级占65%以上,市级占50%以上,县级占35%以上。

(三)基本工作条件。

各级健康教育机构应配备与其工作职能相适应的办公设备和培训场所、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所需要的设备和交通工具、材料开发所需要的平面制作设备、影像制作设备以及宣传材料展示平台等。

(四)经费保障。

健康教育机构所需基本建设、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健康教育工作发展需要足额安排,所需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根据人员编制、经费标准、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情况由政府预算全额安排。

四、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支持

(一)卫生行政部门。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是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有以下职责。

1.负责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的有关法规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与目标,并组织实施。

3.制定健康教育机构建设、人员岗位、技术服务和信息系统规范并组织实施。

4.动员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5.建立完善考核与评估制度,对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1.科室与人员。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设立健康教育科(室);暂不具备条件的确定相关科(室)负责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估。每个机构从事健康教育的专(兼)职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

2.职责与工作内容。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紧密配合,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制定、活动开展和效果评估等方面发挥所长,共同探索适宜不同人群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策略和措施,提高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质量,促进公民健康素养的提高。

医疗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年度计划。在医院内设置健康知识宣传栏或电子视频,摆放医学科普资料,开展患者健康教育,强化医患间的健康信息交流,与媒体合作宣传健康知识。

公共卫生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计划,在疾病预防和保健过程中,普及卫生防病知识,对公众进行健康指导,协同媒体广泛传播疾病预防控制和保健知识,积极主动地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客观条件和自身工作特点,制定辖区内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计划,针对辖区内重点人群、重点疾病、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危险因素等,通过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播放医学科普宣传片、开展公众健康咨询和举办健康知识讲座等形式,在辖区内广泛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内居民健康知识水平和健康行为生活方式的普及率。

3.经费保障。

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项目服务经费,由政府给予专项补助。

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通过政府建立的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给予补偿。

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的政府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由政府按规定给予补偿。

附件2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卫疾控发〔〕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实施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是贯彻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推行人事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前提与重要基础,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做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特点,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适用范围

(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岗位管理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按照《公务员法》实施管理。

(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所有在编人员都应当纳入岗位管理(国家政策性安排、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和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二、岗位设置要求

(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根据职责要求和辖区工作需要,参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版)》(见附件)设置工作岗位。各岗位应当具有明确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并执行相应类别的岗位等级规定。

(五)管理岗位指承担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增强机构运转效能、提升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水平的要求,数量和结构比例按照批复数额确定,其主要业务负责人应当具备医学专业教育背景或者具有五年以上的医疗卫生从业经历。

(六)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履行疾病预防控制职责任务要求,不得聘用非专业技术人员。新聘用的卫生技术人员应当具有所需岗位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边远、贫困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岗位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

(七)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辅助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其设置应当满足保障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需要。

(八)按照核定的编制设置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原则上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85%。管理、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按照核定的编制,合理设置岗位。鼓励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减少工勤技能岗位。

(九)按照《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版)》,各地可结合管理和业务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岗位职责类别,根据在编制内设岗、一人一岗的原则,合并或拆分岗位职责,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辖区内已有同级专病防治机构承担相关任务的,不再重复设置相关岗位。

三、岗位管理

(十)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任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和素质;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编制内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以岗定酬,科学考核,合同管理。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设置进行审核,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是聘用人员、确定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十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根据岗位设置及聘用要求,实施竞聘上岗、择优聘用。岗位空缺时,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对岗位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聘用。

(十三)健全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培养机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执业人员规范化培训制度。实施全员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新聘用的工作人员必须安排上岗培训和相关业务岗位轮岗实习,培训合格持证上岗;卫生防病专业技术人员在满一个岗位聘用期内在基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3个月;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相应的继续教育学分。

(十四)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要求,通过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人员岗位、工资与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十五)岗位聘用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卫生防疫津贴;工作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传染源,在污染和危险等环境下工作以及参加应急处置的,享受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个人防护和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有关政策待遇。

(十六)对在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及督查工作。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

本意见由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解释。

附件:省、市、县三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岗位职责(版)摘编

国家卫生计生委

10月20日

海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琼卫宣传〔〕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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