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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国寿财险连同相关责任人被罚11万元

时间:2022-01-05 04: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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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国寿财险连同相关责任人被罚11万元

6月2日,据银保监会永川监管分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寿财险”)重庆市永川区支公司因编制或记载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被罚10万元。

具体而言,1月至8月,国寿财险重庆永川支公司以广告费、印刷费、防预费等名义,向某装饰公司先后支付26笔,金额共计24.4万元;该装饰公司收到费用后,将上述费用连同账户上已有的资金分8笔、共24.4万元转至其公司法人代表陈某。

紧接着国寿财险重庆永川支公司法人代表陈某将收到的24.4万元资金分8笔转至其配偶吴某;吴某收到资金后,又将扣除相关税费后的22.5万元转至国寿财险永川支公司综合部经办人阎某手中。

据银保监会永川监管分局调查,国寿财险永川支公司通过上述方式套取费用24.4万元,其中5.8万元为检查组进场前自查反映,18.6万元为监管检查发现。这些套取的费用用于归还国寿财险永川支公司业务人员垫付的车险手续费用及向临聘人员支付工资等。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相关规定,鉴于国寿财险重庆永川支公司积极配合现场检查,在案件移送处罚前积极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责任追究,且套取费用金额在25万元以下,永川银保监分局对国寿财险重庆永川支公司罚款10万元。

国寿财险重庆永川支公司经理李小莉对上述编制或记载虚假财务资料套取资金的违法行为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永川银保监分局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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