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周刊-经济网(记者 郭志强)1月13日,湖南证监局在官网发布两则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分别对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在基金销售业务中的违规问题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其中,在基金销售中,浦发银行长沙分行存在的问题包括: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投资者适当性执行不到位,客户投资风险评估工作存在漏洞。
在基金销售中,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存在的问题包括: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管理人员和部分基金销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营维护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执行不到位,“双录”工作存在不清晰、不完整、不准确等漏洞。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第八十七条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湖南证监局还要求,针对上述问题,浦发银行长沙分行、邮储银行湖南省分行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