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南宁9月23日综合报道9月2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任命:钟得志为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人物库资料显示,钟得志,1972年5月生,曾任广西自治区纪委常委,任贺州市委副书记,今年7月被公示拟任正厅级领导职务。
钟得志简历
钟得志,男,汉族,中共党员,1972年5月生,山东人,1995年7月参加工作,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专业毕业。
历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经济检察厅干部、科员,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副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正科级干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秘书处副处长,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办公室主任。
.12—.11挂任广西玉林市副市长;
.11—.01广西区外事办公室(区港澳事务办公室)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01—.05广西区纪委常委;
.05—.09贺州市委副书记、市委党校校长;
.09 广西自治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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