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补助方案,4月20日,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发布《关于申领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奖金的通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
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平潭籍或在平潭工作的人员,可申请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资格证书一次性奖金。
(一)获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奖励300元。
(二)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次性奖励500元。
二、申请时间
4月20日起到5月2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需向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地点:金井湾商务运营中心3号楼七层民政处(一),联系电话:0591-24360001)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奖金申请表》;
(四)申请人本人银行卡卡号复印件。
申请材料经核准属实的,由区社会事业局统一将奖励金直接拨付到申请人在银行开设的个人账户上,请确保账户可正常使用。
四、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一次性奖金的,除全额追回有关款项,今后不得再申领证书补助,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每个级别的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补助只能申请一次,申请人利用同一级别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向同级相关部门重复申请同类证书补贴或奖励,按骗取财政资金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