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记者从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按照聊城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5至6月组织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在全市开展了“第二次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活动。本次抽检重点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糕点、豆制品、保健食品、食用农产品18大类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1080批次,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057批次(见附件1),不合格样品23批次(见附件2),样品合格率为97.87%。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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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月28日
来源: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