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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疫情之下” 济宁一药店哄抬“口罩”价格 看看是谁?

时间:2022-03-29 13: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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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愤!“疫情之下” 济宁一药店哄抬“口罩”价格 看看是谁?

春节至今,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断蔓延。疫情就是命令!此刻,包括医务工作者在内的许多工作人员,都还在全力奋战在一线,让我们向他们致敬。

根据济宁卫生健康委员会最新数据显示: 截至1月28日12时,济宁市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5例,疑似病例0例。其中,按照户籍地(常住地)划分,任城1例,嘉祥1例,泗水2例,曲阜1例(户籍地为重庆,常住地为曲阜)。上述患者均在市级定点医院接受救治。

国家卫健委高级别专家称“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戴口罩是有用的”,口罩俨然已经成为热销品,甚至成为脱销品。

恶心!“疫情之下”,济宁邹城一药店高价销售口罩,被曝光

1月27日,邹城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邹城医药商厦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燕京药店高价销售口罩”。其连夜组织人员进行了现场检查。

从“邹城发布”官微获悉:

经邹城市市场管理局调查,该药店为邹城医药商厦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直营店,经营的活性炭口罩(10只装)为邹城医药商厦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统一配送,该药店由公司总部配送口罩320包(10只装),公司配货价为16.5元/包。该药店采取对该药店会员以18元/包的价格销售,对非该药店会员以28元/包的价格销售,非会员价格涨幅率为70%。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尚有51包未售出。

对此,该药店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关规定,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当场对涉事药店作出责令停业整顿的处理,并对邹城医药商厦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 司进行立案调查,并将依法处以违法所得5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同时要求邹城医药商厦药品零售连锁有限公 司对其他连锁药店进行自查,以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在此提醒各商家: 对查实存在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的,依法最高处5倍违法所得或100万元~50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春节,在这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时刻,却有人用口罩发起了国难财。口罩作为重要的防疫资源,在春节假期工厂停工期间出现一定程度的短缺可以理解。但是某些商家囤积居奇,漫天涨价,如此哄抬物价,扰乱市场,让人气愤!

在此,我们希望:广大经营者恪守商业道德、依法诚信经营,积极组织防疫用品生产、保障销售,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保持防疫用品市场价格秩序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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