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市区实施抓拍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公告
为保障驾乘人员的生命安全,减轻交通事故对驾乘人员的伤害,提高安全带及头盔的使用率,推进公安部“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决定自6月15日起,在市区范围内电子监控设备将对机动车行驶时,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摩托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相关法律予以处罚。
请广大司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邢台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6月10日
来源:邢台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