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启松
为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办理交通违法相关业务,按照上级有关通知要求,自3月6日起,南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中心恢复窗口办理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 恢复办理的业务
电子交通违法处理 (处理违章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三证”要齐全)
疫情防控期间,物资运输车辆报备方式(将车辆行驶证照片、载货车辆照片以及车内物资照片发至邮箱1024029571@ 联系电话:0393——8845578)
二、办理地点、咨询电话及工作时间
办理地点:南乐县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昌州路东段烈士陵园东侧)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
三、继续推行“网上办、家中办”
疫情期间,建议群众尽量通过网上办理,减少出行,避免疫情传播风险,需要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的,可以自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a.)或手机App交管12123网上自助办理。
四、温馨提示
到窗口办理违法处理相关业务的办事群众,需自觉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管理,在疫情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做好体温测量、实名登记等工作。对没有佩戴口罩或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将不予办理。为避免人员聚集,将采取分批、限流等措施维护大厅秩序,请自觉遵守,配合工作人员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