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毒品犯罪、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25日、26日依法对3案5名涉毒犯罪分子进行集中宣判。
被告人石乐天因犯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曲木科扎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财产5万元;王建停、孙俊、杨宏三被告人人因贩卖毒品罪、运输毒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十三年不等的刑期,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万元。
近年来,汉中市毒品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大量毒品从云南、四川由京昆高速经宁强县进入我市境内,京昆高速汉中段已成为毒品经我国西南流向我国中东部、北部的重要通道。汉中中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此次集中宣判活动,是连续四年在“6.26”国际禁毒日进行涉毒品案件集中宣判,有力的打击了毒品犯罪活动。( 王伟 肖先军 编辑 翟力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