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丁露露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秦政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规范使用安全带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幅降低,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近日,枣庄市台儿庄区一男子骑行电动车因未戴安全头盔,撞倒行人酿惨剧。
据悉,5月11日21时20分许,朱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台儿庄区文化东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一葡萄园路段时,与行人闫某相肇事,朱某由于骑行电动车未戴安全头盔,发生碰撞时头部着地,行人闫某也被撞倒,头部着地,二人伤情均非常严重。台儿庄区交警大队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伤者已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民警赶赴医院,发现双方均昏迷不醒,经诊断,闫某与朱某均重度颅脑挫伤,情况十分危急,需要立即开颅抢救治疗。不幸的是,几天后行人闫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电动车驾驶员某某经医院全力抢救终于脱离生命危险,但是至今昏迷不醒。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方便省力,是很多人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在享受便捷的同时,守法意识万万不可忽视。骑行电动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保护好自身安全。